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5篇

时间:2022-04-06 21:33:29 来源:网友投稿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5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篇1

昨天去看了场《赵氏孤儿》,至少从散场后观众的交谈中来看,这部电影起码在普通观影者应该是博得了还算不差的口碑,我也替老陈舒了一口气,总算没有像像《刺秦》那样叫好不叫座,《无极》那样惨遭影评人和普通观众的如潮恶评。首先,剧本非常周密地就戏曲中相对简单的“献子救孤”的行为进行了扩容与想象。戏曲中“献子”,是程婴与公孙杵臼商议后联袂演出的“苦肉计”,由程婴先将自己的孩子带到公孙处,然后向屠岸贾举报公孙,遭围捕的公孙杵臼遂大义凛然地痛斥程婴,为的是以其真实的表演取信屠岸贾。大部分戏曲文本都是这样演绎的,公孙痛骂程婴历来是《赵氏孤儿》中的一段好戏。

电影的叙事中程婴和公孙杵臼素不相识,程婴奉公主临死之命前去寻找公孙杵臼托付孤儿,未想屠岸贾搜查质押全城婴儿,妻子为保全自己的孩子,向屠岸贾交出了赵氏孤儿。如此一来其亲生儿子反而成了最可疑的对象。得知婴儿下落的公孙杵臼来程宅接孤,为同时保全两个孩子,程婴一边让妻儿跟随公孙杵臼出城,一边去认领真正的赵氏孤儿。半路上程妻向公孙说出了事实真相,公孙料定屠岸贾必定前来追拿,遂将母子藏入墙壁夹缝。而程婴误以为公孙妻子一行已经逃生,便向屠岸贾举报了赵氏孤儿的去向。屠岸贾夜袭公孙府,公孙杵臼为取信屠岸贾舍身救子,军士在夹墙中搜出了母子二人,屠岸贾当众摔死他认定的“赵氏孤儿”,刺死了程妻。戏曲中韩厥效大义放孤自刎,电影改编为受屠岸贾一剑之伤并与程婴密谋十五年。编剧的构想丰富了救孤的情节和动作性。确立一种基本的叙事角度和基本立场,是导演思想的关键,按照陈凯歌导演本人的阐述,电影不是表现一个英雄人物伺机复仇的故事,是为体现“因其渺小,才见其伟大”的思考。

为了符合新的历史语境中的群体审美心理,导演把程婴这位义薄云天,感天动地的艺术形象从“崇高”的悲剧座基上搬下来,取下其头上的光环,赋予其“平凡”的外衣,以增加和现代观众的亲和力,以求获得更广泛程度的认同感。把程婴定位成一介草民,也许是一种面对商业社会和娱乐时代无法严肃的尴尬和妥协,但我们更愿意相信对人物的定位源自导演对新的历史态度和阐述立场自觉的认同与探索。此外,电影在某些场面和细节的处理和运用上还是颇现功力的,比如“赵朔之死”“庄姬护子”“程婴封门”“开墙搜孤”“空的摇篮”“鱼的运用”等场面令人记忆犹深,电影的结尾“身死魂游”的处理虽然在《角斗士》等电影中有着类似的方法,但此处出现抒情性结尾也是较为妥帖和理想的。“程婴救孤”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感动一代又一代人,穿越时空令世人动容,它呈现出的是中国士子和知识分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心态和心理形式──“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求仁”,这便是志子人格归趋的“道”,即社会理想人格,它主宰着主体行为的方式和深层心理,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应当弘扬的。与此同时,疏离在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追问,参与经典的解构,参与对历史的阐述,其本身就是参与历史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多元化的解读和阐释方式既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推动了个体对于历史的融入、审视、思辨和体验。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篇2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着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篇3

年底,单位召开____年党政工作表彰大会,准备和上年一样,在会后放映一场电影,慰问到会职工代表。当下几部贺岁片正在热映,我对《非2》、《让子弹飞》、《大笑江湖》之类娱乐片兴趣不大,决定看历史题材的《赵氏孤儿》。工会与影院联系,影院表示无法将数码机器设备搬到会场。又联系电影公司,特地从省电影公司调来《赵氏孤儿》的拷贝片,用普通放映机放映。

当表彰大会闭幕后,宣布放映电影时,会场里的情形与去年惊人的相似,人们纷纷离去。近千人的会场,剩下的绝对不超过一百人。领导们囧态百出,发誓再也不看电影了。不知是什么原因,会议租借的鞍钢职工文化中心会场里特别冷,电影放映中又冻跑了一些人。坐在那里实在太冷,我站在会场后边,吸着烟踱着步,好像当年在农村青年点场院里看露天电影。好在人一冷就特别精神,感觉头脑分外清醒,对影片的印象也格外深刻。

电影《赵氏孤儿》的大意是,春秋时代,晋国将军赵朔战功卓著,父亲是相国,妻子是国君的姐姐。赵家的地位和威望显赫,受到奸臣屠岸贾的忌恨。屠岸贾利用晋景公为赵朔庆功之机,设计以弑君之罪,诛杀赵氏家族三百余人。赵朔妻子庄姬此时正巧生下儿子,她自杀前委托为其接生的医生程婴,在奉命前来诛杀庄姬母子的韩厥的帮助下,将孩子藏于药箱中救走。在全城大搜捕中,赵氏孤儿被屠岸贾抓走。程婴和妻子在赵家好友大夫公孙杵臼的帮助下,设计用自己的儿子换回赵氏孤儿,妻子、公孙杵臼被杀。程婴被屠岸贾收为门客,在屠岸贾的眼皮底下将赵氏孤儿程勃养大,并让程勃认屠岸贾为干爹习武、读书。十五年后,程勃长大成人,在知道所有真相后,杀死了屠岸贾,为赵家复仇。程婴亦被杀死。

据司马迁《史记·赵氏家》记载,春秋时期,晋国权臣赵朔家族于晋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遭灭族之祸,遗腹子赵武在门客公孙杵臼和程婴的保护下幸免于难,后依靠韩厥等人帮助复兴赵氏。

在我看来,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一节记述具体,故事性极强,不似史家手笔,更象是一个传奇故事。历史上,由此改编的各类古典戏剧,广为流传,几乎家喻户晓。曾被法国大文豪伏尔泰改编为话剧《中国孤儿》,流传到西方。此次,由陈凯歌、陈红夫妻将这一中国古代经典故事改编为电影,无疑是一件好事。

总体看来,电影《赵氏孤儿》是一部比较好的翻拍片。陈凯歌导演比较擅长拍摄历史题材的影片,《荆柯刺秦王》、《霸王别姬》、《梅兰芳》和《建国大业》等历史故事片,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当今娱乐片盛行,人们盲目追求低俗文化之时,相比《子弹飞》之类,《赵氏孤儿》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当然,影片亦有不足之处,就是人们普遍关注的,改编应如何忠实于原著的问题。《赵氏孤儿》原著中程婴是赵家的门客、家臣。原著主题格调是:忠臣良士除奸惩恶,赵氏孤儿平反昭雪。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而影片中的程婴却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局外人,卷入其中是逼不得已,做出重大牺牲属情非所愿,养育赵氏孤儿十五年的动机,是为了让屠岸贾生不如死。影片将具有明显古典英雄主义色彩的历史典故,改编成为反映乱世环境下,小人物悲情无奈的悲剧故事。这是在舍本求末,画蛇添足,极大的削弱了故事的艺术感染力。联想到陈凯歌拍过的一些影片,总是给人眼高手低,心高命不强的感觉,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篇4

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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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篇5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

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

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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