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7篇

时间:2022-02-24 08:03:22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7篇

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1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 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 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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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2

今天,我们跟随田书记学习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时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学习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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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3

--在调研兰考当天,会见了5名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第一个见的是兰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雪廷。--对赵雪廷说,“你肩上担子很重,要当现代的‘铁包公’,要对腐败现象‘零容忍’”。这既是总书记对赵雪廷同志的要求,也是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当前,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认真学习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履职,不辱使命,努力做新时期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学习焦裕禄的公仆情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有什么样的理想,就有什么样的思想和行为。焦裕禄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充分体现了他对理想信念的执著和坚定。我们学习焦裕禄精神,就要学习他“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其履职过程就是在正确与错误、是与非之间作抉择。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讲,公仆情怀的核心就是对党忠诚、政治坚定,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薄,公仆情怀缺失,甚至严重违法违纪,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历史使命,开展正风肃纪,要求自身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同心同德,在坚持党性原则上决不动摇,在维护党的纪律面前决不动摇,在惩治腐败上决不动摇。做到在复杂环境中固本培元,在明辨是非中返璞归真,始终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要把锤炼党性作为一项基础工程,以坚定的信仰永葆党性,以优良的作风锤炼党性,以高尚的人格塑造党性。

二、学习焦裕禄的务实作风,进一步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焦裕禄同志之所以被誉为县委书记的好榜样、共产党员的光辉典范,之所以深受人民群众爱戴,根本原因在于他始终与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在于他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我们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深怀爱民之心,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当前,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321”下基层扶贫帮困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认真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履行职责,了解和解决群众上访诉求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到实处,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的问题。

三、学习焦裕禄的奋斗精神,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的立业之本、取胜之道、传家之宝,也是焦裕禄精神的精髓。我们学习焦裕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敢叫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按照“加大治标力度,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搞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不管涉及到谁,不管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扬清去浊的作用。

四、学习焦裕禄的道德情操,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焦裕禄精神的鲜明特点。我们学习焦裕禄精神,就要学习他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要牢记使命,提高个人修养。纪检监察干部做“正人”的工作,“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所以,正人必先正己。要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亲属,做到慎权、慎独、慎欲、慎交、慎危。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处世,扎扎实实工作。做好“手电筒”,常照“整容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用铁的纪律打造“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精干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党性集中体现的焦裕禄精神同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一样,都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共产党员优良传统作风之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从实做起、从细做起、从我做起,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用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4

先谈认识,要想认识到位,首先就要学习到位,如何有效的在基层把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到实处,就要从学习方式入手。通过结合卫生计生系统业务工作实际,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用先进典型示范、以反面典型警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让干部懂法、学法、知法,提高党员干部、医务人员遵章守纪的意识。院长也好,医生也好,都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共同努力,培养一支有社会责任感和执业道德意识的医务人员队伍,营造起“树医德、精医术、施仁爱”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认识达到一定程度后,如何让百姓从党风廉政建设中受益,让群众感受到特色服务,这就落实到了实践行动上。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率先垂范,关键就是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真正把主体职责落到实处。

行动需要制度来约束,建立长效机制是基础。结合局机关实际,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坚持每年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努力探索和建立一套有效遏制_的防范机制。

严格用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领导干部自觉履职尽责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局机关由监察室牵头,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未有效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对各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慵、懒、散、浮、拖”和“四风”问题,进行教育,并通报批评;对执行力度大、执行效果好的科室和个人,对切实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表扬,并计入年度考核中。通过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

行动需要实践来体现,百姓是否受益即是检验的标准。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困扰着老百姓。因此,引廉入医,阳光用药,使医院变得更加诚信、更加廉洁、更加温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7月起,我局在系统医疗机构中开展了廉洁医院创建活动,按照“规定动作”+“特色自选”的创建思路,以“阳光医疗”为主线,围绕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建立“朋友式医患关系”的目标开展系列阳光行动,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建体系,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居民满意度。

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病人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改变不方便群众就医的工作程序、修订不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转变服务作风,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境,为病人提供清洁、温馨、私密性良好的就诊环境和人性化的服务,使“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医疗服务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中。

“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是一个_、思而践、践而悟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永无止境。”基层纪检干部要善于用适宜的方法分析形势,联系自身实际,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5

从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两年来,我的总体感受是:信息工作为我提供了学习进步的桥梁、努力拼搏的平台、展现成绩的机遇;从事信息工作付出了更多艰辛,但个人得到了锻炼提高,感悟自然也更深刻;工作中,曾经有过懊悔,有过辛酸,有过失落,但更多的是兴奋,是激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痛并快乐着”。下面我将个人一些肤浅的体会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希望予以斧正。

一、多管齐下,筑牢信息写作素质基础

1、培养兴趣,在寂寞中坚守阵地。一位领导曾经用三句话概括信息工作的特点:蕴含着智慧,饱含着艰辛,凝结着心血。面对信息工作这件苦差事,要有宽广的胸怀,淡泊名利,甘坐冷板凳,做“幕后英雄”;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要耐得住寂寞,学会自我调节,不能急于求成,心浮气躁,更不能得过且过,应付敷衍。

2、注重学习,在理论中寻找真谛。有人说,学习是信息工作的活水源头,从事信息工作,学习是一项硬任务。这点我有深刻体会,记得刚从事信息工作时,想得比较简单,不就是写几段小“豆腐块”嘛,把工作讲明白、说清楚就行了。后来才发现,还真不是这么回事,没有深厚的理论知识 积累,就把握不住政策导向,有些话凭着感觉说,有时只是几个字的差别,结果就不一样,一不小心就会出现错误,马虎不得。

3、关注热点,在动态中把握主题。信息工作被形象的比作领导决策的“情报部”、掌握工作的“显示屏”、把握大局的“晴雨表”、发现问题的“预警器”。比如形象生动,客观准确反映了信息的重要作用。信息的价值就在于问题把握准不准、理解认识深不深、建议措施可不可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和领导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站在全局的角度,用领导的眼光观察、思考问题,抓住本质,提出思路和方法,发挥信息工作的决策作用。

4、善于借力,在沟通中整合资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事信息工作必须善于借力,合理调配使用资源。纪检监察信息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协调好各种力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委局各室的配合,充分发挥其业务优势,围绕重点课题,配合搞好调研,联合攻关,共同撰写信息。另一方面,注重依托外部资源,加强与县委办、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善于寻找和发现信息点,做到资源共享。

5、正视问题,在创新中实现提升。创新是信息的生命,要用创新推动信息工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新理念,研究新方法,超前研究、超前思考、超前谋划,善于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推动亮点工作。要敢于提建议,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指出新事物、新运行机制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敢于质疑不适当的做法,提出新思路。

二、千锤百炼,打造信息写作精品工程

1、提炼主旨,凸显信息的“魂”。一篇好的信息,必须主旨明确,意义深远,能凸显信息的“灵魂”。一是要突出特色,只有具有特色和亮点的信息才会有卖点。二是要抓住重点,只有抓住当前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点的信息才能够引起领导重视,才会有价值。三是要找准结合点,只有反映出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且有分析,有措施的信息才能“适销对路”。

2、语言生动,传递信息的“神”。 语言生动,才有可读性,才能传神,所以,提炼信息的语言十分重要。一是语言要朴实,纪检监察信息的内容要朴实无华,恰当的运用群众的语言将更有说服力。二是语言要精炼,信息语言要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开门见山。三是要有丰富的事例。尽量用事例和数据说话,使人心服口服。

3、选好标题,抓住信息的“眼”。 俗话说“无题不成文,题好文一半”,一个好的标题,能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注意。一是信息标题要贴切地概括信息主题和思想,要结构完整、概括全面,使人看了标题,就明白全文的内容。

二是信息标题要突出新意。信息标题要千锤百炼,提炼出特点,使人眼前一亮,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三是信息标题要言简意赅。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大的信息量。总之,拟题时要善于比较、分析、挖掘、锤炼,把握事物的新特征,给人以新鲜感。

4、内容真实,体现信息的“质”。质量是信息的生命线。县委、纪委书记吴琼要求我们要在“敏、快、新、准”方面下功夫,提高信息的质量。“敏”就是信息工作要有高度的敏感性,要站在大局的高度,善于用超前的思维和敏感的意识,研究新情况,捕捉新信息,超前预测和研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快”就是信息工作要注重时效性,要快速捕捉信息,迅速上报信息。重大信息和突发工作信息必须12小时内写作完毕,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新”就是信息宣传要创新思维,创新写作形式,用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挖掘信息的内涵,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要善于抓住工作的亮点。“准”就是信息工作要做到内容准确,事实客观真实,表达方式准确无误,文体格式正确。

三、苦中作乐,在信息写作中提升境界

回顾从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这两年,我曾因找不准自己的定位而犹豫,因演不好自己的角色而失落,因得到认可而满足,因取得成绩而喜悦。在从事信息工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值得我用心去体味。

1、体味厚与薄的关系。刚从事信息工作时,由于情况不熟,脑袋空空,每写一篇信息总要查阅大量的资料,慢慢地,办公桌上的书籍材料就积成了厚厚的一摞。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积累,我对纪检监察工作了解得越来越全面,掌握的基础材料越来越丰富,脑子里装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再去写信息就可以“拿来主义”,直接从自己的大脑里获取素材、提炼观点,写信息用的参考资料也渐渐变“薄”了。我觉得,从事信息工作,就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使自己厚实起来。如果每天都能够坚持学习政策法规、剖析典型信息、研究写作技巧,那么时间越长,功底就会越厚,写起信息来自然就会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2、体味退与进的关系。信息工作说到底就是服务工作,为中心和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当领导在台前部署指导时,我们退居幕后,收集信息,出谋划策;当别的同志在一线冲锋陷阵时,我们退到后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别人看来,信息工作往往“退”在二线多,“进”在一线少,但我认为这种“退”退得坦然、退得有价值,是“以退为进”。当然,我们也有主动出击、锐意进取的一面。对工作的未知领域,我们总是提前介入,最先研读上级政策、本地实际、外地经验这“三本书”,作出理性的分析和科学的论断,找准工作方向;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我们都及时深入调研,跟踪了解情况,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拿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方案,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体味苦与乐的关系。信息工作是个“苦差事”,每天的工作不是下基层了解情况,就是坐在办公室里“爬格子”,每天对着电脑“说话”,把自己的思想、观点,通过键盘来表达。在别人看来,我们大多默默无闻,但我们的思想却总是在不断地迸发新的火花,用笔杆子表达着对事业的无悔追求。我们每天都在思考、创作,最后能被别人看到的往往只是薄薄的几页纸。但这里面却凝聚着我们的心血和汗水,我们也在苦干中享受着快乐。当编写的信息引起领导关注时,我们在忙碌中笑了;当编写的信息被上级采用时,我们在阅读中笑了。只要我们的几页纸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能够对工作有所帮助,再苦再累我们心里也甜。

4、体味失与得的关系。干好信息工作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文字工作本身就要求有一个相对清静的环境,以便能够沉下心来进行思考和创作。工作中我们抛头露面等“风光”的事不多,大部分时间是在读书看报、学习文件、研讨文章。所以,有人形容信息工作者是“沙漠中的骆驼”,只知道负重前行。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在前行中所收获的,是别人所难以拥有的。信息工作有着全面接触纪检监察业务的机会,有效利用这个平台可以得到快速成长。信息工作者既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苦行僧”又是“弥勒佛”,坐着冷板凳,唱着丰收歌。我们可以在信息、文字的海洋里畅游,在探索、研究的过程中收获,用工作丰富自己,用思想推动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可作可为的太多太多,要想有所收获,只有上下求索,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去唱响一曲曲赞歌。

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6

参加集团公司的法律培训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因此我倍感珍惜。在这学习的一天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具体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了我们公司法务肩负的责任。

接下来我就对学习到的三个方面具体知识进行一个回顾。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凤带来精彩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关于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写作。袁律师首先谈到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不仅是非常基本的一项技能,同时她也指出这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没有捷径可循,袁律师给出的建议就是对于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国资委就此专门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法律意见书的书写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主送对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时也指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要有以下的内容:1.事实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据4.法律论证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而对于写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确(二)标题恰当(三)逻辑结构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沟壑,基本逻辑结构是事实概要—当事人目标—分析与建议—结论。(四)遣词造句要简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和特定表达方式,杜绝使用主观性的语言和猜测。(五)事实清楚。对事实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阐述,对法律思维和写作都非常关键。

(六)法律适用准确。它是法律文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她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小心谨慎进行求证,也可以咨询发文机关、咨询专业人员以及寻找相同案例。在授课的过程中袁律师始终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使得这些知识变得容易理解,对于我确实是受益匪浅。

第二节课是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邓亚岚来讲授。题目是《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邓律师的讲授风格是很亲切和接地气。开场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来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寻找与我们的共同点以拉近与大家的距离,调节课堂相对沉闷的气氛。

首先她谈到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一种关系,双方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其次她比较了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的各自特点。公司法务人员的优势是:忠诚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业、沟通方便。外部律师的优势是:见多识广、多角度分析、客观中立、专业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1.法务人员的低位比较低,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还不够。2.待遇不够好,留不住人。3.人数少,规模小,责任分工不明确。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决的方式就是要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构建公司法务新格局。这里分为了几个阶段,初期外部律师和公司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这取决于领导的作风和价低则得的市场导向;期中双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后就是合作互补的关系。法务人员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个项目完成以后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监督。律师对法务工作提出优化改进,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持续负责。同时邓律师举了交通建设集团的从破产边缘到现在发展态势良好的真实事例表明公司的发展壮大是与法务人员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关趋势的这样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总之,听了邓律师的讲课我更好的理解我们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协作,既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午是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主讲。主要是讲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接着又依次对这三个方面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措施予以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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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篇7

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 11月1日至3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3天的全市新任纪检干部培训班。此次培训先后有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几位领导亲自授课,还聆听了中纪委培训基地组织的周旺生教授的授课。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最有效手段。要适应和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要不断创新思维,以创新的思维应对当前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由于工作事务繁杂,以前总是以种种借口放松学习,即使学了,也只是面上的学习。通过此次培训,使我感受到了在新形势和任务面前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既要广学博览,尽可能多地获得各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也要学深学透,不断钻研,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坚持不懈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目地系统学习,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通过培训,使我感到了自身责任重大

这次培训中,几位领导和教授用生动的实例讲解了他们在工作中的亲身经历和面对的难题,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责任重大。

纪检工作,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工作、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到如何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纪检部门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以及如何加强纪检的监督职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各行、各业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解决现实农村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等方面,我们纪检干部身上任务多,担子重。

三、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做好工作

通过培训,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我们全面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这项工作领域十分广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培训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坚持原则,多请示、多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正确处理好与职能部门的关系,既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又要从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干部职工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洁、高效,把纪检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作为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提升自己的素质。做事先做人,心胸坦荡,以德服人;不为名、不图利;对人豁达大度,不失信、不推过;对事秉公而断,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考验。在提升自身素质方面,我觉得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活动和干扰,腾出时间,多学习,多思考;要不断排除私心杂念和外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及诱惑。这几点看似简单,真正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好好把握。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充实,不仅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找到了自身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更教会我深入思考。我决心在今后更加用心学习、细心思考,工作中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业绩来回报组织的培养,用不懈的努力来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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