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4篇

时间:2022-10-23 11:3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

  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

  摘要:通过查阅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历史档案,本文从马锡五本人的经历入 手,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所处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进 展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现今司法改革中对“马锡五审判方式〞借鉴应采取一种 慎重的态度,以期能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今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成 效,早日使我国走出一个个的司法困境。

  关键字:马锡五审判方式;背景;群众路线

  一、关于马锡五本人 1899 年 1 月 8 日,在陕北保安县〔今志丹县〕一家贫苦农家的窑洞里呱呱 坠地了一名男婴,起名为马锡五。马锡五家境贫困,只读了两三年的私塾就辍学 了,放过牛、拦过羊,后来在一家店铺当了“账房先生〞。1930 年,马锡五开 场跟随志丹“闹红〞,1934 年春参加了部队,参与组织红个工农武装,之后搞 后勤行政工作,管过粮食,当过国民经济部长,自 1936 年起,马锡五历任迁驻 环县河连湾、曲子镇的陕甘宁省维埃政府主席、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刑侦督察专 员公署专员以及当时驻庆阳城的陇东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副专员、专员等 职。在 1942 年至 1943 年的高干会议上,马锡五和他的战友马文瑞、王维舟都被 树立为陕甘宁边区的模干部。而且在 1942 年 2 月 3 日,为马锡五亲笔题词:“一 刻也不要离开群众〞。

  1943 年 3 月,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庭长,是他从事 司法工作的开端。他经常携卷下乡,深入基层,进展巡回审判,深入群众,解决了 许多疑难缠讼的案件。马锡五主持审理过假设干案件,华池县封捧儿的“婚姻申 诉案〞、曲子县发云兄弟的“谋财杀人案〞、合水县丁丑两家的“土地争议案〞, 等等,都是被人称颂至今的经典案例。他根据当地的司法工作实践,创造了审判 与调解相结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战线立了一面旗帜。

  1946 年 4 月,马锡五被中选为陕甘宁边区的高等法院院长。他相继又成功 地审理了假设干案件,不断丰富开展了他的审判方式。新中国诞生后,担任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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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兼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他走遍了陕、 甘、宁、青、新,巡视各地司法工作,携卷核查上诉案件,亲自审理了诸如王秀 庵诬告案等疑难案件。自此,“马青天〞的美名,传遍了大西北。

  1954 年 9 月,马锡五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仍经常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同时,在此期间撰写了《新主义革命阶段中陕甘宁边区的人民司法工 作》、《关于当前审判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等论著,总结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历史经 历,提出了我国法制建立应当遵循的正确原那么。

  1962 年 4 月 10 日凌晨 3 时,这位德高望重的老革命家,在与世长辞了,享 年 64 岁〔1〕。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背景分析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根据马锡五同志从事司法工作的经历,总结、提炼和开展 而成的一种审判模式。其精华就是始终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和从 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使法院的裁断赢得 群众的广泛拥护〔2〕。马锡五审判方式对今天的司法改革仍具有借鉴意义的,但 假设想取得“马锡五审判方式〞继承后的重大改革成效,复原其产生的背景是非 常有必要的。

  〔一〕、“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的经济环境 根据相关史料查明,在地理位置上,陕甘宁边区位于中国西北黄土高原,包 括陕北、陇东和东南。北起长城线的陕北府谷和盐池,南迄宜川、富县,东接黄河, 西部和的豫旺、相连,南北约 900 华里,东西约 800 华里。1937 年,陕甘宁边区的 面积为 129608 平方公里, 1944 年为 98 960 平方公里[3]。

  陕甘宁边区东靠黄河,北起长城,西接六盘山脉,南临泾水,南北长近 500 公里,东西宽约 400 公里。辖有、绥德、三边、关中和陇东 5 个分区,20 余县, 约 150 万人,面积近 13 万平方公里。从自然条件来看,边区属于干旱大陆性气 候,常年干旱少雨,夏秋干热,反面沙漠风沙较大,冬春寒冷,温差变化大,雨 量缺乏,不利于作物的生长。而且常年发生旱、涝、冰、冻、霜、虫等灾害。[4] 总之边区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决定着边区的产业结构,边区的产业结构自然决 定了边区的经济要是以农业为主,加之在相对恶劣的自然灾害下,边区甚至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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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此外,这时的交通极度闭塞,而人口分布又较为稀疏 分散,边区的经济较之全国而言属于贫弱区。经济政策强调的仍是“继续开展经 济,是一切建立的根本,全部经济建立中,农业第一。〞农业成为开展的核心, 自然也是司法建立工作的重点方向。结合经济极其贫弱的状况,倘假设依旧固守 司法的复杂程序,让法官坐堂判案,传当事人到庭,自然会延误生产,甚至劳民 伤财,更影响了农村的稳定秩序。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的社会环境 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是国民政府腹地中的政府,两党围绕着征兵、征粮在 这展开着各式各样的明争暗斗。此外,政府和群众之间为各自的生存而产生的矛 盾日益激化。而当时占主流的观点认为,“法庭是政府的一局部,它的审判对人 民负责,同时也对政府委员会负责,法律是应效劳于政治的……〞〔5〕法院在 当时的特殊环境下,除了必须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还要通过司法审判工作,进 展宣传教育,让广阔民众了解当时形势政策,遵守和保护边区的人民政权,积极 配合抗日救国的事业,并要减少和预防犯罪。

  马锡五时期的边区,是以乡土人情为主要特征的,缺少法治传统,司法资源 匮乏,人民群众的人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法治和法律的认识就更是微薄。马锡五 自小生长在陕北农村,数十年间,对陕北的乡土规那么,民间秩序可谓是耳熟能 详,加之社会流动性较弱,差不多就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 往较多,较为简单的人情事理类的矛盾在纠纷中占大多数。而以陕北这样一个极 为乡土化的社会作为背景,应用马锡五的审判方式,也是十分恰当融合的,受到 基层人民群众的深切喜爱自然是不无道理的。

  〔三〕、“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的司法环境 首先,在马锡五工作的年代,案件数量并不多,且大多是一些案情简单,所 需要的法律只是极少的案例。这一点从马锡五对封捧儿婚姻案的处理上就可以看 出。

  其次,当时的成文立法严重缺乏,而且,边区政府指定的法律与当地风俗民 情之间会时而冲突。仍以封捧儿婚姻案为例,其中在婚姻问题上,边区制定的法 律自然规定着要遵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婚姻。但是边区买卖婚姻由 来已久,属于屡禁不止的现象。而反观老百姓对买卖婚姻又两种不同的见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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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人认为“女孩子在家要吃要穿,临出门还要配些啥,所以应该卖〞。客户认为 “女儿也是儿女,起码要顶半个儿子,订的亲,以后两亲家还有个拉扯,一卖就 卖断啦……〞目前距统治地位的仍是前一种意见。〔6〕后来,高等法院注意到 这个问题,提出要“但凡一切结婚离婚问题总的方面都是以不违背政府公布的婚 姻法为原那么,而一面那么也按照边区社会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之。〞 〔7〕

  第三,当时的刑讯逼供现象也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缺 乏仔细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是边区司法资源匮乏,侦查技术不到位,从而导致 大量案件对口供的依赖性很大。因此,要解决好上述司法中的问题,到群众中去 调查研究,不拘形式,注重调解,通过群众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的选择,这样案件才能得到迅速有效地解决。

  三、严谨对待“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现实中的运作 近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司法为民〞、“人民司法〞、“司法能动〞等理念 不断被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司法改革,追求司法和谐的有效手段被重 新彰显,但学界褒贬不一。然而,“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深厚价值是绝对 有借鉴意义的。鉴于上述背景较之当今的现状,如何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挥 好它的功用,更为重要。在当代中国,既需要吴经熊所代表的西方化的法律传统, 也需要马锡五所代表的乡土化的法律传统。它们之间的差异不是先进与落后的区 别,而是现实生活中不同的社会关系对法律的精神与风格提出了不同的要求。〔8〕 在社会学或法律社会学的视角下,“马锡五审判方式〞所代表的乡土化的法律传 统的正当性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尊重与肯定。它有自己价值和开展的空间与领域。

  纵观马锡五时期的陕甘宁边区,较之现今经济繁盛,但南北东西差异仍然存 在的大环境。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自然不能一概而论的普遍运用。细细反思 比拟便可得知,“马锡五审判方式〞首先也许更加适合“熟人社会〞,所以,现 今社会将其在农村基层,社会关系较为简单,乡土人情较为浓厚的地区仍然可以 适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历史的产物,是适应当时社会需要而产生的,就其 审判的群众路线理念而言,对于“陌生人〞社会很难适用。在“陌生人社会〞中, 必须依靠明确的规那么,以实体性规那么和程序性规那么来保证社会的正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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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因为在“陌生人社会〞不再具备马锡五当年所面临和熟悉的乡情民意,社会 的流动性加强。〔9〕

  其次,也许它更适合用于一些简单案件的审理。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 愈发加强,以期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已成为主流。面对大量的纠纷,法官 倘假设案案都到现场收集证据,结合民众了解民意,到现场去开庭,恐怕,从经 济和社会效率来讲,都不是完美的。而现代社会的纠纷往往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 解决此类纠纷,就必然要求法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素质,要求案件审理要严遵 程序,在此根底上追求最为公正的审判效果。所以,以“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调 节手段去解决一些简单的纠纷,才是司法讲求效率的有效途径。

  群众路线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所在,是应该得到推崇的,也是 当今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的有效举措之一。但“马锡五审判方式〞所 折射出的走群众路线这样一种群众司法化理念是否具有普遍性的使用价值?以 “院长新政〞的典型实践是否值得学习效仿?司法改革的路途仍然是艰辛和布 满荆棘的,其中的诸多问题,仍然值得因时因地的细细思考的,切不能盲目西化, 也不能盲目而不假思索的拿来就用。

  参考文献:

  1. 覃丹,肖和.法英贤马锡五.开展,1995,(03). 2. . 3. 中央档案馆,省档案馆.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聚集(1944 年,甲 5)[Z].部资料, 1994. 4. 严艳.陕甘宁边区经济开展与产业布局研究〔1937-1950〕.师大学,2005. 5.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 3 辑)[M].:档案, 1987: 220. 6. 7. 陕甘宁边区判例汇编·例言〔Z〕.:省档案馆,卷宗号: 15-26

  8. 喻中.吴经熊与马锡五:现代中国两种法律传统的象征.法商研究,2007,〔01〕 9. 家祥.“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司法理念——以封捧儿“婚姻申诉案〞为分析

  样本.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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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

  21年 8 01 月 

  第2 5卷 第 4期 

  新 乡学院学报 ( 会科学版 ) 社  

  Ju a o  ni gU i rt( oi cecs dt n  or l f xa   nv sy Sca S i e  io) n   Xi n ei l n E i

  Aug 2 . 011  

  V0 . 5 N .   12   o 4

  ●法 学 理 论 与 实践 

  马 锡 五 审 判 方 式 的 价 值 及 其 启 示 

  李 雪 然 

  (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 经济法学院 , 北京 124 ) 0 2 9 

  摘

  要:

  马锡五 审判方式 出现 于新 中国成立前 的陕北解 放 区 , 马锡 五审判 方式 因其深入 基层 、 调判结 合 、 最大 

  限度地追 求公平与效率并存而被 当时人们称道 , 并发挥 了积极作用 。今 天 , 随着社会发展 和西方 审判 模式 的引入 ,   由于客观上存 在的一些 问题 , 马锡 五审判方 式能否 回归再次成为法学界讨论 的热 点。文章从马锡 五审判方 式本身 

  所包含 的价值谈 起 , 从社会舆论认 可 、 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统一 、 农村法 制现状 、 提高 司法效 率等角度 , 阐述 了马锡 

  五审判方式带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

    关键 词 :

  马锡五审判方式 ;

  司法公平 ;

  率 ;

  效 改革 ;

  启示 

  中 图 分 类 号 :

  99 D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4— 34 2 1 )4— 0 8— 3 17 3 3 ( 0 1 0 0 1 0   收 稿 日期 :0 1 0 2   2 1 — 5— 0 作 者 简 介 :

  雪 然 , , 南 开 封人 。

  李 女 河  

  在最近频频 出现的社会 突发 事件 中 , 会舆 论 ( 社 尤其 是  开放 自由的网络舆论 ) 和法律 界 的声 音 常有很 大分歧 , 们  人 对 司法 审判 结果的不理 解不 接受 成为一 个不 可忽 视 的社 会  问题 。在这 种困境 中, 一些地方 法院开始重新 引人 马锡五式  的审判方式 和 审判 精神 来 处理 案 件 , 引起 了学界 的广泛 热  议 。本人从 法学 、 会 学 、 类学 的综合 视角 , 入研 究 , 社 人 深 谈 

  谈体悟 , 以期 抛 砖 引 玉 。

   

  一

  期存在又迫切需要解 决的问题 。

    在这种社会 背景下 , 马锡五深入 群众 , 了解事 实真相 , 倾 

  听群众 意见 , 根据 民意作 出判 断 , 这虽然 不符 合现 代西 方庭 

  审式 的司法 审判 精神 , 但是 却 能切实 解决 问题 , 理结果 令  处 当地人 民满 意 , 解决 了当时边 区面临的司法困境。

   

  以前 从 未 涉 足 司 法 的 马 锡 五 , 是 因 为 “ 捧 婚 姻 案 ” 正 封 等 

  案 件的处理 , 从此 与陕甘 宁边区司法结下 了不解之 缘 。马锡  五 于 14 9 6年的第三届参议会上被选 为陕甘宁边 区高等 法 院  院长 ,9 9年之后历任最高人 民法 院西北 分院院长兼西北军  14 政 委员会政治 法律 委 员会 副 主任 、 高 人 民法 院 副院 长等  最

  职 。

  马 锡 五 审 判 方 式 也 得 到 了广 泛 的肯 定 和 推 广  。

    二、 马锡 五 审 判 方 式 的 学 术 讨 论 

  、

  马 锡 五 审判 方 式 的 历 史 价 值 

  马 锡 五 审 判 方 式 是 在 新 中 国成 立 以 前 , 北 解 放 区 出现   陕

  的一种 审判方式。

  当时陕 甘宁边 区 高等法 院陇东 分庭 庭 长 

  马 锡 五 深 入 案 发 地 , 村 串户 , 常 以 调 解 的 方 式 就 地 解 决   走 经 民 事 纠 纷 案 件 。这 种 审 判 方 式 简 便 易 行 , 到 了群 众 的广 泛  受

  欢迎 , 当时社会 历史背景下发挥 了重要作用 。

  在   马锡五处理得 比较 有名 的案件是 “ 捧婚姻 案 ” 封 。在 当  时独特的社会背景下 , 案件纠纷 的“ ” 非”, 是 与“ 其实 并不 明  确。

  比如 , 当时的历史环 境和经 济环境 下 , 想 要聘 金 ” 在 因“   而把女儿嫁给能出更高聘金 的人 , 实是 比较 常见的 。由于  其

  旧社 会 重 男 轻 女 的 恶 习 , 加 上 当 地 主要 靠 劳 力 做 农 活 维 持   再

  资料显示 , 为一 个 已经 被人 们谈 论 了很 长 时 间 的话  作 题, 所有学者基本 上都认 同马锡五审判方 式在 当时社会情 况 

  下 的 价 值 , 歧 之 处 在 于 是 否 应 该 在 当今 社 会 中继 续 推 行 这  分

  一

  方式 。

   

  关于这个问题 可概括 为 以下两种 观点 :

  种观 点认 为 , 一・  

  生活 , 因而 “ 亲 ” “ 卖婚姻 ” 抢 和 买 等行 为虽然 为边 区政 府法  律 所 禁 止 , 对 所 谓 “ 卖 婚 姻 ” 界定 和 遏 制 都 是 非 常 困 难   但 买 的 的, 当地 群 众 情 理 上 也 认 同 “ 卖 婚 姻 ” 象 , 而 很 难 对 于  买 现 因 本 案 的是 非 曲 直 做 出 一 个 明 确 的 断 定 。

  同 时 边 区 司 法 制 度  不完善 , 面临着两大 困境 , 一个是刑讯逼供 的问题 , 一个 是边  区政府制定 的法律 与地方 风俗 民情 的张力 n 。这是 两个 长  ]

  】  8

  马锡五审判方式亲 民、 正 , 面了解事实真相 , 作 出符 合  公 全 并

  当地情况的正义判 决 , 其精 神 内涵 在现 代社 会依 然有 意 义,   现在也应该 推崇 。另一种观点则认 为 , 马锡 五审判方 式是极  特殊 的社会 历史 条件的产物 , 当时法 律不完 善 、 济落后 、 经 官 

  员都较 为廉 洁等等 , 种 没有效 率 、 官裁量 权较 大 的审判  那 法 方式 已不适应 当今社会发展 的需要 。

   

  

篇三: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

   等灾害。[4]总之边区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决定着边区的产业结构,边区 的产业结构自然决定了边区的经济要是以农业为主,加之在相对恶劣的自然灾 害下,边区甚至要时常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此外,这时的交通极度闭塞, 而人口分布又较为稀疏分散,边区的经济较之全国而言属于贫弱区。经济政策 强调的仍是“继续发展经济,是一切建设的根本,全部经济建设中,农业第一。” 农业成为发展的核心,自然也是司法建设工作的重点方向。结合经济极其贫弱 的状况,倘若依旧固守司法的复杂程序,让法官坐堂判案,传当事人到庭,自 然会延误生产,甚至劳民伤财,更影响了农村的稳定秩序。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的社会环境 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是国民政府腹地中的民主政府,两党围绕着征兵、 征粮在这展开着各式各样的明争暗斗。此外,民主政府和群众之间为各自的生 存而产生的矛盾日益激化。而当时占主流的观点认为,“法庭是政府的一部分, 它的审判对人民负责,同时也对政府委员会负责,法律是应服务于政治的……” 〔5〕法院在当时的特殊环境下,除了必须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还要通过司法 审判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民众了解当时形势政策,遵守和爱护边区的 人民政权,积极配合抗日救国的事业,并要减少和预防犯罪。

  马锡五时期的边区,是以乡土人情为主要特征的,缺少法治传统,司法资 源匮乏,人民群众的人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法治和法律的认识就更是微薄。马 锡五自小生长在陕北农村,数十年间,对陕北的乡土规则,民间秩序可谓是耳 熟能详,加之社会流动性较弱,差不多就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与人之 间的交往较多,较为简单的人情事理类的矛盾在纠纷中占大多数。而以陕北这 样一个极为乡土化的社会作为背景,应用马锡五的审判方式,也是十分恰当融 合的,受到基层人民群众的深切喜爱自然是不无道理的。

  (三)、“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时期的司法环境 首先,在马锡五工作的年代,案件数量并不多,且大多是一些案情简单, 所需要的法律只是极少的案例。这一点从马锡五对封捧儿婚姻案的处理上就可 以看出。

  其次,当时的成文立法严重不足,而且,边区政府指定的法律与当地风俗 民情之间会时而冲突。仍以封捧儿婚姻案为例,其中在婚姻问题上,边区制定

   的法律自然规定着要遵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婚姻。但是边区买卖 婚姻由来已久,属于屡禁不止的现象。而反观老百姓对买卖婚姻又两种不同的 见解:本地人认为“女孩子在家要吃要穿,临出门还要配些啥,所以应该卖”。

  客户认为“女儿也是儿女,起码要顶半个儿子,订的亲,以后两亲家还有个拉 扯,一卖就卖断啦……”目前距统治地位的仍是前一种意见。〔6〕后来,高等 法院注意到这个问题,提出要“凡是一切结婚离婚问题总的方面都是以不违背政 府颁布的婚姻法为原则,而一面则也按照边区社会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 理之。”〔7〕

  第三,当时的刑讯逼供现象也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 缺乏仔细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是边区司法资源匮乏,侦查技术不到位,从而 导致大量案件对口供的依赖性很大。因此,要解决好上述司法中的问题,到群 众中去调查研究,不拘形式,注重调解,通过群众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说是 一种必然的选择,这样案件才能得到迅速有效地解决。

  三、严谨对待“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现实中的运作 近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司法为民”、“人民司法”、“司法能动”等理 念不断被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司法改革,追求司法和谐的有效手段 被重新彰显,但学界褒贬不一。然而,“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深厚价值 是绝对有借鉴意义的。鉴于上述背景较之当今的现状,如何使“马锡五审判方 式”发挥好它的功用,更为重要。在当代中国,既需要吴经熊所代表的西方化的 法律传统,也需要马锡五所代表的乡土化的法律传统。它们之间的差异不是先进 与落后的区别,而是现实生活中不同的社会关系对法律的精神与风格提出了不 同的要求。〔8〕在社会学或法律社会学的视角下,“马锡五审判方式”所代表 的乡土化的法律传统的正当性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尊重与肯定。它有自己价值和 发展的空间与领域。

  纵观马锡五时期的陕甘宁边区,较之现今经济繁盛,但南北东西差异仍然 存在的大环境。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自然不能一概而论的普遍运用。细细 反思比较便可得知,“马锡五审判方式”首先也许更加适合“熟人社会”,所 以,现今社会将其在农村基层,社会关系较为简单,乡土人情较为浓厚的地区

   仍然可以适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历史的产物,是适应当时社会需要而产 生的,就其审判的群众路线理念而言,对于“陌生人”社会很难适用。在“陌生 人社会”中,必须依靠明确的规则,以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来保证社会的正 常运转。因为在“陌生人社会”不再具备马锡五当年所面临和熟悉的乡情民意, 社会的流动性加强。〔9〕

  其次,也许它更适合用于一些简单案件的审理。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 识愈发加强,以期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已成为主流。面对大量的纠纷, 法官倘若案案都到现场收集证据,结合民众了解民意,到现场去开庭,恐怕, 从经济和社会效率来讲,都不是完美的。而现代社会的纠纷往往呈现复杂多变 的特征,解决此类纠纷,就必然要求法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素质,要求案件 审理要严遵程序,在此基础上追求最为公正的审判效果。所以,以“马锡五审 判方式”的调节手段去解决一些简单的纠纷,才是司法讲求效率的有效途径。

  群众路线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所在,是应该得到推崇的,也 是当今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的有效举措之一。但“马锡五审判方式” 所折射出的走群众路线这样一种大众司法化理念是否具有普遍性的使用价值? 以“张院长新政”的典型实践是否值得学习效仿?司法改革的路途仍然是艰辛 和布满荆棘的,其中的诸多问题,仍然值得因时因地的细细思考的,切不能盲 目西化,也不能盲目而不假思索的拿来就用。

  参考文献:

  1.覃 丹 , 肖 和 . 法 曹 英 贤 马 锡 五 . 发 展 , 1995,(03). 2. 张立勇.论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代的继承与发 展.人民司法,2009,(07). 3. 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中央西北局 文件汇集(1944 年,甲 5)[Z].内部资料, 1994. 4.严艳.陕甘宁边区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研究

  

篇四: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

  清新区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四个清新发展总目标并强调四个清新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既是全体清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也是区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作出的战略决策

  清新首提“四个清新”建设!8 个镇将这样发展……关注党代 会

  “建设生态清新、活力清新、品质清新、幸福清新,让清新成为 投资兴业的一方热土、生态宜居的绿色标杆、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清新区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四个清新”发展总目标,并强 调“四个清新”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既是全体清新人民 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也是区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 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作出的战略决策。

  “生态清新”位列“四个清新”之首,也是发展之基。报告明确, 建设“生态清新”,全力打造水秀山清、政通人和的美好家园。具体 来看,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 “一把手”带头作用,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整治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要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坚决打好大 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积极调 整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能源结构,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和有效路径。要创造亲商、重商、稳商良好环境,把行政效率“提起 来”,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服务口碑“做起 来”,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帮助企业“强起来”,不断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活力清新”是动力之源,其中以产业发展为关键。工业方面, 以“经开区”落地为契机,全力打造高能级产业发展平台,在持续推 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加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布局前 沿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农 业方面,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持续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搭建起“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桥梁,力争到 2025 年,全区农产 品加工产值超过 40 亿元。第三产业方面,加快构建“双核双区三带” 全域旅游格局,全力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将 清新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东南亚游客的旅游优选目的地。此外,还

   要着力补齐商贸服务行业短板,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 检测、法律服务等服务业,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品质清新”是内在要求,全力打造宜居兴业、文明向善的美好 家园。其中具体到清新各镇,报告也逐一提出具体目标:太和镇要稳 步推进“镇改街”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当好全区“首善之 镇”。太平镇要突出抓好清远西部产业新城建设,持续优化生产生活 配套,全力打造“工业强镇”。山塘镇要做大做强“船”“鱼”“米” 三篇文章,打造产业链条深度融合的全国农业产业强镇“样板”。三 坑镇要发挥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优势,加快打造“特色温泉康养+”全 域旅游特色小镇。龙颈镇要依托当地历史文化等优势,聚焦产业融合, 走好农旅、文旅融合发展之路。禾云镇要突出抓好“经开区”禾云片 区规划建设,优存量、扩增量,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浸潭镇要推 广农村“三块地”改革经验,擦亮桃花湖品牌,打造特色山水康养小 镇。石潭镇要围绕“生态农业研学小镇”新定位,促进一二三产融合、 城乡融合,致力打造清新亮丽的生态“北大门”。

  “幸福清新”是目标追求,全力打造民生普惠、人民满意的美好 家园。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底数”,落实民生实事办理制度,逐 步探索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深化“网格化+信息化” 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法治清新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 律服务体系。要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指数”,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 减,发展更公平优质的教育事业,提供更全面周到的卫生健康服务, 持续完善基本养老、未成年人、残疾人、孤儿帮扶等保障体系,逐步 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探索更有 效的共同富裕路径,有效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重点增加中低收入 群体收入,力争到 2025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3 万元,城 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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