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意见】关于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1 12:16: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本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居民供水水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意见】关于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水利意见】关于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本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居民供水水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53号),现就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截至2013年底,居民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80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1506万平方米、非商品房(主要包括集资房、售后公房等)300万平方米。

目前,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突出问题,一是由于建筑材质标准较低或年久老化等原因,易造成自来水水质二次污染,导致水浑、水黄、水小现象时有发生。据初步调查,需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约为85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634万平方米,非商品房221万平方米;二是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只管到街坊管道为止,这种分割管理的体制,容易导致责任不清晰、服务不及时,甚至在居民保修、投诉后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因此,推进本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有效举措,是提高供水水质,提升供水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

二、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通过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供水水质,为切实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居民自愿,企业参与。

2.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3.管水到表,完善服务,行业监管;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每年安排142.5万平方米左右的改造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本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并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通过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三、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一)改造范围和标准

1.改造范围:对影响供水水质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涉及418个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3364只、泵房92座、水池64个、楼道立管,并同步实施约10万只水表外移。

2.改造标准:按照市水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修订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标准等执行。

(二)资金估算和筹措

1.资金估算。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共需资金约3.42亿元。从2015年起,分6年安排,年均约5700万元。

2.资金筹措。除表具、表箱的材料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直管公房由区财政负责解决外,其余改造费用街镇和区财政按照比例分担:赵巷、徐泾、华新、重固的改造费用由区镇按照8:2承担,朱家角、练塘、金泽、白鹤的改造费用由区镇按照9:1承担,夏阳、盈浦、香花桥的改造费用均由区承担。

(三)建设审批程序

对于纳入旧房综合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根据市水务局、市建交委和市房管局《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旧房综合改造的建设程序实施;未列入旧房综合改造的,按照《青浦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街镇或以小区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行一阶段核准(审批),报区发改委审批。

四、理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体制

(一)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工作

1.新建或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管理直接到表。符合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向供水企业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实施管水到表,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搞好供水服务。对今后新建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直接向供水企业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实施管水到表。

2.改造住宅小区管理逐步到表。对于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区,按照“改造一批,验收一批,接管一批,管水到表”的原则,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供水企业同步实施接管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管水到表。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前,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服务仍由原管理方负责。原管理方不得擅自中止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或者降低管理和服务标准,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监督。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后,供水企业承担供水分户计量表及分户计量表前的二次供水共用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二)关于管养经费

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及市水务局等部门尚未明确管养经费来源的情况下,移交前由物业企业按原渠道支付;移交后除泵房运行所发生的费用仍由物业企业按原渠道收取和支付,管养经费暂由供水企业承担。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区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状况进行抽检,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供水企业管水到表后,要合理设置服务站点。各服务站点要与服务中心联网,形成覆盖全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网络,24小时全天候受理供水用水问题。在小区街坊管、水箱和水池增设水质检测点,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实施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推进平台

成立本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担任召集人,区府办、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及相关街镇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推进与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改委: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议书、工可等审批,加强项目监督,纳入政府性性投资计划。

2.区财政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资金管理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接管工作的组织推进,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编制改造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协调推进落实;落实二次供水改造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办法。

4.区房管局:负责配合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提供需改造的住宅小区清单,对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小区优先安排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做好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指导相关街镇做好居民意见征询、设施移交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移交前的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

5.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

6.供水企业:市属供水企业负责做好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全面统一接管养护等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的编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的审定、施工监管、工程验收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时水表工程的实施。区属供水企业负责区属供水范围内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全面统一接管养护等工作

7.街镇:各街镇是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除区级和供水企业自筹外的改造资金。负责各自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上报,居民书面意见征询,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的公示,协调、配合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居委会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取得居民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理解和支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给居民生活带来的问题。此外,徐泾镇、华新镇是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亦可委托供水企业为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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