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2 11:4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在我市的推广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标准化

1.根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2.按照省制定的标准编写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根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规范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裁量标准,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3.市级以一网式服务为主,在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公共申办审批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省网厅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积极探索将部门审批系统整合到网上公共申办审批系统,实行一个系统办理审批。

4.县(市、区)、镇(街)两级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并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延伸到村(居)。

5.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等前台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或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各部门在后台开展。积极探索群众办事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出具审批结果。

(二)探索法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

1.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行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2.市级实体办事大厅以设立综合服务受理窗口为主。按照分类设立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主题,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

3.以《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为标准,优化相关许可事项的业务手册,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模式。

(三)在县(市、区)推广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在基层”通用模式

1.借鉴佛山市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经验,结合县(市、区)实际,统一审批事项、要素、流程、形象、服务等方面业务标准,实现一窗通办。

2.砍掉各类繁琐无谓的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通过与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3.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四)建设上下左右无缝对接、数字贯通的电子交换共享体系

1.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库平台,逐步实现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信息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数据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变 “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3.将居民个人证照目录、电子证照库及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纳入省统一政务大数据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推进身份证号作为公共服务事项、证照、材料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办事的一号申办,历史办事数据可重复利用,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4.利用省统一政务大数据库平台,以居民身份证为唯一标识,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形成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的便民服务网,实现群众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无缝切换,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五)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效能监督

1.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进行即时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2.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市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尽快将相关功能纳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管。

3.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方便监督。

4.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对各地各部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三、组织实施

(一)应进未进实体办事大厅的市直部门,20166月底前将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督办)

(二)对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审批事项。各部门于20168月底前将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各部门负责)

(三)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市直部门加强与省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更新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审批材料、时限、证照、中介服务等繁文缛节,整合压减和规范优化跨层级、跨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在此基础上对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编写业务规范。(市直相关部门负责,201612月底前完成)

(四)完成部门业务审批网与通用审批网的互联互通,加快做好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效能监督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互通、业务联动、实时监控。(中央、省驻湛单位与上级单位对接;市直部门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承办,201612月底前完成)

(五)启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在市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市直相关部门负责,2016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按照粤府办﹝201619号文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资金保障机制、运转保障机制、督查保障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市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并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镇(街)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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