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意见】南陵县关于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3 14:00:11 来源:网友投稿

南陵县关于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要完善协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意见】南陵县关于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会意见】南陵县关于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南陵县关于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同级工会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而专门召开的会议。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是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联系、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工会源头参与,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四个全面”在我县的深入开展,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全县广大职工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平安南陵、美丽南陵、富裕南陵”而建功立业。

(二)原则要求。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以“政府牵头协调、工会为主筹备、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商对策”的形式进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权、服务职工”的原则,围绕党和政府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首次召开的群团组织会议精神,发挥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重大问题事前请示,在县委的领导下,推动联席会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协商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涉及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县委指导解决。

2、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联席会议的重点议题,研究对策办法、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改革发展、劳动关系和谐。

3、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作为联席会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主要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报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全县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围绕以下方面确定:

(一)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会通报工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组织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情况。

(二)研究解决关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功立业活动问题,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

(四)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其它问题。

(五)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六)研究解决工会与政府共同关注的其它问题。

四、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议题涉及的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职责:

(一)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支持工会工作;根据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账户和工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工发〔201439号)文件,将属于财政统发工资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月划拨至县总工会;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县人社局: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和加强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促进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依法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注重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量,强化劳动监督工作,会同工会一起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和维护工作;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县经信委(科技局):在指导经济结构调整、组织重大项目改造、加强工业行业管理中,把职工技术培训、技能比武、节能减排纳入宏观指导范围,切实加强与工会的联系沟通;定期分析研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协助做好与企业的沟通;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按照科技中长期规划,落实科技进步措施;对职工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给予大力支持、配合与指导,充分发挥职工技协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县民政局:在社会优抚救济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城镇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未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职工家庭落实好低保政策;落实困难职工“两节”、“送温暖”帮扶资金;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县市场监管局:在新建企业申请注册登记时,积极配合县总工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建议及时成立工会组织;在评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时,征求和签署同级工会的意见;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县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支持配合县总工会做好流通、商贸、旅游、服务等企业的工会组建和务工人员入会工作,及时向工会通报企业相关信息;在加强流通、商贸、旅游、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建立和完善职工权益保障体系;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县司法局: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及其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县公安局: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掌握和管理,协助工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工作;指导监督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认真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和打击危害企业稳定、职工人身安全和违反《工会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县教育局:采取切实措施尽力解决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和输入输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出台有利于贫困职工子女和输入输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优惠政策,对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困职工子女实行“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对接受高中段教育的贫困职工子女,视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实行相应的减免学费政策;加强对县职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实施好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县总工会每年组织的“金秋助学”品牌活动;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县卫计委:指导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定期体检工作;督促基层医疗单位落实困难职工治疗优惠政策,把特困职工家庭的医疗费补助纳入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县住建委:支持配合县总工会做好建筑业企业的工会组建和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工作;把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工会列入企业总评价体系;加强建筑行业企业管理,配合做好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好廉租房、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切实改善困难职工家庭的住房条件;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县环保局:指导企业落实环保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与职工环保意识的培训教育,维护广大企业及职工的环境权益,积极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县安监局:指导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行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处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工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约请工会组织参加;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四)县文广新局(体育局):加强对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支持配合工会做好职工运动会和一切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基层农家书屋和职工书屋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项目支持,不断改善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事由适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县总工会与县政府协商,可临时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总工会做好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提出联席会议具体内容、议题、议程、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等报县政府审定后召开,联席会议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参会人员。联席会议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县总工会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的具体内容,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出席或列席,必要时可邀请部分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旁听,会后发布新闻。

(三)形成会议纪要抓好督办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经县政府和县总工会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对于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和县总工会牵头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共同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各新闻媒体要加强会议的宣传,及时报道联席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工作成效,切实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联席会议的制度建设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配套制度,切实解决联席会议中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不断充实联席会议的内容,使之逐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要进一步发挥推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工会的沟通与联系,在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制度、工作部署、措施等重要问题时,应充分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切实提高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各镇工会要积极争取镇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协调沟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必要时也可召开联席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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