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方案】龙沙区-度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6 12:56: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6-2017年度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今冬明春清冰雪工作,保证城乡环境干净整洁、人民群众出行顺畅,提高城市运行承载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今冬做好“供热、清冰雪”两件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龙沙区-度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街道方案】龙沙区-度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16-2017年度清冰雪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清冰雪工作,保证城乡环境干净整洁、人民群众出行顺畅,提高城市运行承载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今冬做好“供热、清冰雪”两件民生实事的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齐齐哈尔市2016-2017年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强化机制、全面参与、文明清雪”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雪为令、即下即清,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依法清雪、文明清雪,全民参与、城乡一体”的原则,以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主导,动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商家业户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扫门前雪,特别是小区便道、背街小巷、人行道、城乡道路等步行系统清冰雪要与主要街路同步进行,达到路见本色、不留死角,实现全社会清冰雪、全覆盖清冰雪,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运转安全有序。

二、责任划分

坚持“各扫门前雪、管行业就要管清雪”的原则,实行全民义务清除冰雪责任制,实现城市与乡村一体化全覆盖清冰雪。

(一)单位庭院周边清冰雪责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企业工厂等单位门前的广场、庭院及楼体围墙周边至路边石的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二)城市道路清冰雪责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梁、背街小巷的车行路、公共广场以及未确定责任人的人行道由区环卫处负责。

(三)居民小区清冰雪责任。居民小区内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及与主次干路相接的支路口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区环卫处清扫的小区由环卫处会同物业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共同清理,没有物业或弃管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清冰雪。

(四)临街业户门前清冰雪责任。临街商户门前楼体墙根至路边石(含人行道)由临街商家业户负责。

(五)公共广场清冰雪责任。区内公共广场由区环卫处负责。

(六)乡镇村屯清冰雪责任。大民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镇、村屯内道路、村民院落及村路交叉口。

(七)大型屋顶清冰雪责任。大空间彩钢棚、跨度大的楼体等建筑物的屋顶由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

三、清冰雪标准

坚持“文明清雪”,达到“雪下即清、主次分明、不留死角、路见本色、及时清运、定点堆放”标准。其中“雪下即清”是指以雪为令,环卫等专业部门“边下边清、下清同步”;行业牵头部门下雪即开始动员组织落实,全天候清冰雪;其他单位、业户上班即清,直至清完为止。“主次分明”是指小区便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等步行系统要优先或同步于主次干道清完。“不留死角”是指背街小巷、路口、居民小区、城乡村屯所有道路清到路边石根,人行道、庭院保证正常通行。“路见本色”是指道路清到见底,没有残雪冰面。“及时清运”是指公共区域内需要运出的冰雪由环卫部门按时统一清运,其他责任区域的冰雪由各责任单位自行按时清运。“定点堆放”是指清扫后的积雪要运到区指定的存放点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存放点要开放管理、有人管理。

(一)单位庭院周边清冰雪。单位庭院周边至路边石区域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6小时以内清扫完;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清扫完。庭院内积雪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堆放在本单位指定的院内空地,不得影响市容环境;没有堆放条件的由本单位在清扫完后24小时内运到指定堆放地点。庭院外积雪要在主次干道清完前堆放在路边石以下,成堆存放,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到指定堆放地点。

(二)城市道路清冰雪。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梁、背街小巷在保障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6小时以内清扫完;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清扫完。清扫后的积雪统一堆放在路边石以下,不影响交通。清运应当在清扫时限后24小时内由环卫处运到指定堆放地点。供排水、供热等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12小时内清除干净。

(三)居民小区清冰雪。居民小区内所有道路、广场及与主次干路相接的支路口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6小时以内清扫完;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清扫完。清扫后的积雪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就近堆放至小区指定绿地、空地内,规范成堆。小区内没有条件堆放的,应在清扫时限后24小时内由物业部门或相应责任单位运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四)临街业户门前清冰雪。临街商户门前楼体墙根至路边石(含人行道)区域清扫应在道路清扫时限前同步完成。白天下雪随下随清,夜间下雪第二天早上集中清扫,清扫后的积雪统一堆放在路边石以下,成堆存放,不影响交通,由环卫处统一清运到指定堆放地点。

(五)公共广场清冰雪。公共广场内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6小时以内清扫完;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清扫完。清扫后的积雪条件允许的可就近堆放在指定空地(也可做简易雪雕造型堆放)。没有条件堆放的,应在清扫时限后24小时内由环卫处运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六)乡镇村屯清冰雪。乡村道路、院落及村路交叉口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12小时以内清扫完;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清扫完。村内道路积雪可就近堆放到路边沟或村外指定空地;村民院落可就近堆放到院内空地,没有堆放条件的自行清运到村外指定空地。

(七)大型屋顶清冰雪。大空间彩钢棚、跨度大的楼体等建筑物的屋顶积雪较大或超过设计承受荷载时必须及时清除;遇到大雪、暴雪时边下边清,保障楼体安全。楼体屋檐“冰溜子”发现即清。

(八)融雪剂使用。融雪剂由政府部门统一采购使用,其他单位不得随意使用。清除冰雪坚持少用或者不用融雪剂,最大限度保持半融状态。必要时,城市快速路、主要干路以及坡路、引桥、环岛、公交站点可以使用融雪剂。使用融雪剂的道路和区域应当在4小时内完成清扫。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应当单独堆放,并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场所集中处理,不得堆放在树木、花坛、绿地等周围。

(九)冰雪的堆放。区城管局负责选定合适空地作为清雪堆放点,设立标识,定人看管。清扫后的积雪要指定地点堆放,规范成型。不得在道路交叉口、消防通道以及公共交通站点、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周围堆放冰雪,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

四、工作体系

按照“强化机制“的要求,全区清冰雪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行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

(一)区政府(区城管委)负责全区清冰雪工作的指导、组织、监督、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区清冰雪方案及雪灾应急预案并执行落实,组织动员辖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各团体参加清冰雪工作,同时做好人民群众的宣传动员、责任部门的督导考评等工作。

(二)区城管局(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清冰雪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负责全区清冰雪工作的整体协调、综合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负责对城区内公共区域清冰雪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清冰雪工作,根据街道实际制定清冰雪方案及雪灾应急预案,组建清冰雪志愿者服务队;负责辖区内清冰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负责发动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对自管小区、弃管小区进行清冰雪工作。

(四)区工商局负责与临街商家签订责任书,动员督促除临街工商业户清除门前积雪工作;负责所属站所队管理区域的任务划分及督导检查;对拒不履行清冰雪义务的责任人,会同城管、公安、食药监、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和处罚。

(五)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医药店铺建筑物墙体等宽平行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所属站所队管理区域的任务划分及督导检查。

(六)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地和围挡到路边石区段的清冰雪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负责督促协调供热、供水、排水等管理单位,对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进行清理。

(七)区发改工信局负责分管企业建筑物和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八)区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校园内、校门前、临街建筑物或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九)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大雪、暴雪及长期积雪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在大雪、暴雪等灾害性降雪时对福利单位、弱势群众实施救助保障等工作;负责联系辖区驻军,在大暴雪等灾害性降雪时应急抢险;负责行管单位建筑物和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十一)区文体局负责会同龙沙公安公局督办检查各类娱乐场所建筑物墙体等宽平行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十二)区卫计局负责行管单位建筑物和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十三)区交通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做好区域内市管道路清冰雪工作;负责汽车修配单位建筑物和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负责会同区城管局对大雪以上级别残雪外运车辆的临时征调工作。

(十四)区环保局负责汽车销售单位建筑物和围墙墙体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十五)龙沙公安分局负责对干扰、阻碍清冰雪工作,殴打清冰雪人员的治安案件予以从快从严查处。

(十六)龙沙交警大队负责清冰雪现场车辆的疏导,对防碍清冰雪作业的车辆无法联系到驾驶员或驾驶员拒绝移动车辆的,暂行强制拖离,如遇大雪、暴雪等灾害性降雪时实行交通管控等措施,保障清冰雪工作顺利进行。

(十七)龙沙消防大队负责大雪、暴雪等灾害性降雪急难险重地段的清冰雪支援工作;负责大型商场、商厦、宾馆建筑物和围墙墙体等宽平行至路边石范围内的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书。

(十八)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居民小区清冰雪责任名细表;负责组织物业企业清除居民小区冰雪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对自管小区、弃管小区进行清冰雪工作。

(十九)区环卫处负责辖区主次干道、巷道清冰雪工作;负责与交管部门沟通指定残雪堆放点;负责按规定管理并使用融雪剂;负责辖区内残雪的外运。

(二十)区城管大队负责会同环卫部门对城区内公共区域清冰雪工作;负责对拒不履行清冰雪义务的责任人,会同工商、公安、食药监、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和处罚。

(二十一)区财政局负责清冰雪物资、设备及补贴等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二十二)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动员文明单位及志愿者参与清冰雪工作。

(二十三)区团委负责组织动员号召团员青年、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志愿者开展清冰雪工作。

(二十四)区监察局负责对清冰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二十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区政府及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完成责任区的清冰雪工作并对各单位清冰雪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会同区监察局对各责任部门清冰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推进体系

(一)政府督导推进。区城管委对各责任单位清冰雪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大雪时区政府督查室跟进检查督办,对多次督办整改不到位的,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二)专业队伍推进。各街道办事处、物业中心和环卫处等单位和部门作为清冰雪主体,对责任区内的清冰雪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建立切实可行、高效执行机制,分清责任,注重实效。

(三)行业管理推进。按照“管行业就得管清雪”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清冰雪工作负连带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上下左右沟通协调机制,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有抓手、有效果。

(四)宣传舆论推进。区城管委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清冰雪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简报、通报等形式对清冰雪不好的单位、部门和业户点名公开曝光,对清雪好的单位业户予以表扬。

(五)责任追究推进。将各单位清冰雪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商家业户清冰雪情况与信用挂钩,并采用优劣清雪挂牌制,对不清雪的企事业责任单位、商家业户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要按照街路小区督查考核办法,加强清冰雪工作的检查督导。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清冰雪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由区城管委牵头成立清冰雪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各位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工作体系中相关单位和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兼任。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冰雪工作,将其列为各部门冬季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项目,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一线指挥,所有担负清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功能健全、责任明确、督办有力、检验严格、问责到位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机构指挥靠前,责任单位令出即行、监督问责推动有力、时限标准严格落实。要层层动员、层层落实责任,把“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灌输到位,对在清冰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清冰雪责任落实不好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进行追责。

(二)制定预案,做好准备。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清冰雪预案。预案要杜绝空话套话,做到区域责任分解到人,时限标准清晰醒目,以雪为令自主运行,监督问责即时回应,形成优质高效、自觉自动的运转机能。继续建立社会动员机制,落实全民义务清除冰雪责任制。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清冰雪应急突击队、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清理小区内的冰雪、鼓励社会志愿者义务清雪。特别是要做好应对暴雪等灾害性降雪的准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警,24小时值班,做好征调社会清冰雪物资和机械设备的协调准备工作。

(三)协同合作,组织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助,不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区城管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的功能,统筹运作清冰雪工作,及时上报清冰雪动态信息。要加强雪情预警通报,以雪为令,动员一切力量切实做好清冰雪工作。

() 加强监督、强力推进。一是建立日报通报制度。降雪后,各责任单位要将每日清雪情况报送区清冰雪指挥部,区清冰雪指挥部办公室在上报的同时,编发本区清雪工作专报,通报全区清冰雪工作进度。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部门领导包干负责清冰雪工作。对迟滞延缓、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训诫;对失职弃责、拒不作为的按党纪政纪追责。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依法监管社会各责任单位清除冰雪工作,落实清除冰雪任务。依法查处清冰雪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查处不履行清冰雪义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五)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区城管委设立清冰雪专项资金,购置一些小型实用的清冰雪设备设施和清冰雪工具,对现有设备设施要做好检修备料,定人定岗,招聘人员,搞好培训,建立清冰雪驾驶员储备库,做好一线环卫工人清冰雪补助的发放,保证清冰雪工人能喝上热水、吃上热饭。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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