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08 13:48:03 来源:网友投稿

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依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2015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发[2015]4号)和长春市民生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长春市城区中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

工程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2015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发[2015]4号)和长春市民生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长春市城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建设维护基本要求》(长教联[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绿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学校实施中小学直饮水工程,使广大师生喝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饮用水。

二、建设范围

绿园区有合格城市供水工程提供自来水水源的中小学校,共21所:八十八中学、八十九中学、八十七中学东校、七十八中学、锦程学校、八十七中学西校、正阳小学校、长青小学校、春阳小学、民主小学、春晖小学校、春光小学校、双丰小学校、四季青小学、雷锋小学校、绿园小学、凯旋小学、朝鲜族小学、青阳小学、同心小学、迎宾路小学。

三、建设标准及采购办法

按照《长春市城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建设维护基本要求》,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职责分工

1.区民生局负责项目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区教育局负责项目中小学校直饮水工程的设计、建设及日后的维护、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各项目学校编制具体方案,组织区级验收,申报市级项目验收;区卫计局负责项目校饮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进出水的水质监测、检验,颁发《卫生许可证》,参与区级项目验收;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评审和招标采购,参与区级项目验收。

2.区教育局装备办负责区中小学校直饮水工程建设具体组织工作;负责项目初审,配合区政府采购部门编写招标文件,以学校为单位在区级平台实施政府采购;按相应财政法规使用好专项资金;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协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区级验收工作。

3.各校成立由法人负总责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校直饮水项目设计、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相应数据,配合装备办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协调、推进、监督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组织校级验收。

五、领导小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希田

副组长:区民生局副局长     

        区卫计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崔丽梅

        区教育局副局长   范东明

绿园区中小学校直饮水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范东明兼任,具体联系人教育局装备办主任刘大玮,电话13756859715

六、进度安排

1.项目准备阶段(八月至九月)

1)制定我区学校直饮水项目具体建设方案;(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2)项目学校制定本校直饮水建设和运营方案;(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3)项目学校上报直饮水工程相关基础数据、设计方案及平面分布图;(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

4)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方案校实地考察确定直饮水建设方案。(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2.项目实施阶段(十至十二月)

1)组织相关专家编写直饮水相关设备技术参数和招投标要求;(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2)上报区采购办公室,进行项目招标工作,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3.项目验收阶段(十二月末)

1)对项目学校直饮水工程进行验收;(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卫计局)

2)报请市级验收。(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严肃采购纪律。同时,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坚决防止不合格净水设备进入校园,确保这项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推荐访问:中小学 园区 实施方案 【教育方案】绿园区中小学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