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贵池区水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1 10:00:04 来源:网友投稿

贵池区水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的意见》(皖政办〔2015〕38号)、省农委《关于推进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贵池区水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贵池区水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贵池区水稻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的意见》(皖政办〔201538号)、省农委《关于推进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农〔201649号)及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推进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财农〔20164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为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水稻生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须在农委或乡镇农综中心登记备案),重点支持粮食知名品牌核心企业通过订单生产纽带,形成水稻产销联合体,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实行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实现粮食全价值链的利益共享。单季水稻连片订单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重点贫困村内、实行产业化开发、实行全程机械化等的新型经营主体可优先申报。

二、实施内容

重点对实施以下5项技术的进行补助。

1.优质专用品种推广。参照省级技术依托单位和市区种子管理站推荐的品种,在项目示范区与龙头企业订单种植的水稻优质专用品种,或自主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水稻产品,需100%集中连片种植,达到部颁二级优质米以上标准。

2.新型肥料推广。推广水稻有机或有机无机复混肥,质量和包装标识符合国家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NY525-2012GB18877-2009标准。项目区示范区内每亩化肥施用量较上年或周边非项目区田块减少10%以上。

3.绿色农药推广。开展水稻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诱杀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4.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水稻采用浅湿灌溉、水稻控制灌溉、水稻间隙灌溉等技术,保证水稻每季节约生产用水60-100立方米/亩。

5.推广新型机械作业。秧盘选用型号为D448P塑盘,规格:长61.8cm×宽31.5cm×高2.5cm,每盘448孔,孔径1.6cm,每亩大田按35张备足;采用钵苗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摆栽。

三、补助标准

绿色生产的五项技术,必须至少选择3项进行实施才可获得奖补,其中第一项为必选项,第二、三项至少选择1项。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给予定额标准化奖补。补助标准如下:

1.选择3项技术实施的,每亩补助35元;

2.选择4项技术实施的,每亩补助45元;

3.选择5项技术实施的,每亩补助50元。

四、有关要求

1. 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按照实施方案,排好序时进度,发布项目申报公告,项目实施主体对照项目建设标准,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规模、主要内容、补助标准、确定资金规模和投向,以镇街道为单元受理申报主体材料,镇街道农业、财政机构负责审核新型经营主体真实性和实际承包面积等情况,集中报区农业部门,实行第三方专家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2.打造示范平台。按照“三品”(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发展思路和“三个至少”(每个示范点至少注入1个水稻品牌,至少明确1个专用品种,每个专用品种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至少500亩)的工作要求,结合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重点建设技术攻关区、核心示范区和辐射推广区。围绕水稻绿色生产技术瓶颈,按统一攻关方案、试验方案,集中组织攻关,面积200亩;努力把省级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打造成专用品牌粮食发展示范基地。

3.加强生产技术服务。成立专家团队,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完善技术人员每人联系10个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科技示范户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服务。在品种选择、秸秆还田、精量播种、水肥施用、病虫防治、收割收储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通过实施良种工程推进行动、推广关键技术服务、建设高标准示范片等综合措施,优先发展优质大米品种和部分效益较高的专用品种。

4.强化示范宣传。充分发挥专用品牌粮食示范区的带动功能,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召开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展示专用品牌水稻生产成效,推动专用品牌粮食试点稳步铺开。

5.强化督导、严格考评验收。水稻专用品牌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镇街道专用品牌水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区农委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夯实订单落实,把订单种植面积落实到每个生产主体和具体地块,并建立电子档案报省农委备案,作为落实扶持政策和考评的重要依据,做到“四有”齐备,即有订单合同(责任明确到人)、有生产管理方案、有水稻收购发票(收据)、有专用品牌水稻生产总结(含产品品牌溢价分析)。实现专用品牌水稻订单生产全程可追溯、质量有保障、溢价能力强、切实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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