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3-06-12 10:4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2016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报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文)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


2016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湘潭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本级未设定资质资格准入许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2015年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1项,调整权力事项1项,承接落实10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设定。没有违法设立或变相设立行政许可的情形;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

3)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根据省、市发改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区积极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培训,启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区建设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审批项目4个、备案项目17个,做到所有项目全部通过在线平台办理。

4)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雨湖区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第一批清理规范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建立动态调整常态机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并公布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无政府性基金),严禁征收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法制部门组织专人对我区区属部门“三定”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针对我区18个政府组成部门、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单列和升格的群团组织的“三定”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4、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务院公布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把关,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双告知”。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工作,核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96户。

2)按要求完成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2016年,核发“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营业执照3户,已实行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预计2017年下半年将在全省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5、创新社会治理

1)强化安全生产。强化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和设备保障,全年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54人次,开展执法1376人次,发现和责令改正生产安全隐患2237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028份,立案19件,结案19件。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稳步提升,率先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率先推行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并将管理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方式,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开展执法检查4600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5000余家,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制定《雨湖区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清理整治项目368个,清理整治完成率为93.16%。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开展执法182人次,检查企业132家次,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二是推进日常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雨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污染源随机抽查动态信息库,对随机抽取排污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做好信息公开并及时上报总结,使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三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雨湖区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四是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执法212人次,检查企业156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对行为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全年未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引发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区级没有立法权,按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市级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等相关工作。

8、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区级没有立法权,对立法起草单位和立法审查机构开展的立法征求意见、调研、协调等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意见。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可行性和合法性原则,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备案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2016年,统一登记、编号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予以登记、编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规定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同时接受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1件。

3)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全年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

10、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或动态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未出现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仍在执行的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工作规则》、《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要求、按制度具体流程实施,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2)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落实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等。

1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依法对重大决策事项采取听证制度,完善听证程序,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

1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注重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向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政府法律顾问团及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如在我区征拆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尤其注重在征拆事项决策时,听取专家意见;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注重听取法学专家及专业律师的意见。

14、加强合法性审查

1)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执行《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重大决策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论证说明,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全年区政府法制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参与重大决策审议12次。

2)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法律事务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16年4月,成立了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区政府法制办人员为主体、聘请湘潭大学法学专家和湘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为规范法律顾问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时,能够客观、公正、全面、规范、合法,以确保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出台了《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定(试行)》。

15、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工作讲原则,办事讲程序,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协商、会议决定,不将个人的想法强加于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认真执行“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规范区长办公会议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积极征求人大、政协、社会团体组织及专家意见,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听证,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并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完整存档,促进科学、民主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区政府行政行为均经法定程序,合法论证后作出,未出现被市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情形。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行政执法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6年4月,区政府法制办联合监察局对全区17家执法单位,主要围绕执法依据及权限、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内部工作程序、行政执法案卷等方面开展了一次执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区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完成了对全区持证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清理审查,同时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抽查。二是按照规定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场纪律,与市政府法制办、电大工作人员加强考场巡查监督,确保考试秩序优良,考试顺利进行。考试通过率79%,未出现违纪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

1)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负总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推进全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2016年,交办的建议提案共159件,包括区人大建议57件、区政协提案95件、市人大建议4件、市政协提案3件,其中重点建议5件、重点提案5件。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有关情况进行汇报落实。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扎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9件,已审结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行政诉讼法》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出庭应诉,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均作出情况说明,并委派工作人员出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9、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按照中央“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责审计面,“跳出财务框架做审计”,围绕权力运行轨迹,深入环保、资源节约等业务领域,消除经济责任审计盲区。

20、加强财政监督

我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未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规定,区政府举债债务都以债券形式并由省财政厅下达,符合法律规定。

2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载体建设完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2016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7件。

2)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编制了《雨湖区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办公场所和政务服务场所设立依申请公开窗口,畅通网上申请通道,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依法及时做好答复。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7件,已答复17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4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3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贯彻落实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治理。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雨湖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二是在全区推行法律服务快处快结机制,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高效率、常态化的法律服务。先后为万楼、湘潭火车站、长株潭城际铁路、文星门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多起大型融资借贷、江麓改制等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现正在筹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力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制定《雨湖区“三调联动解纠纷 防控风险促风险”专项调解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实施意见》等,全区建立了三级调查委会186个,成立了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个,设立了“一院一所”等调解室25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网络的全方位广覆盖。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分析案情,准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加强行政复议受理及相关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其中复议维持2件,撤销1件,不予受理3件,撤回申请2件,达成和解8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3)保证和加强行政复议力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配备行政复议人员两名,配备案件审理室,听证室、接待室,保障年行政复议专项预算经费10万元。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24、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四访一包”活动,全年24位区级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851人次,及时进行交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区级领导和副县级干部共下访163人次,走访群众1123户;为人民群众解决疑难问题7个,处理一般性矛盾21起。认真处理初信初访,制定了《雨湖区初信初访限时办结制度》和《雨湖区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办法》,明确要求对初信初访实行“受理、登记、交办、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合法初信初访事项程序、缩短时限,通过更加方便快捷地简易程序进行受理、办理。大力推进“互联网+信访”模式。开辟群众信访网上投诉受理平台,覆盖率达100%,全年全区共录入网上信访件1199件次,网上信访受理率达98.6%。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

1)完善并落实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为增强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落实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条件,同时也为我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学法用法做表率,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由区领导集体带头学法,每年至少集体学法四次,提倡鼓励由区主要执法单位主讲。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针对我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多发领域,由法律顾问团成员到区主要执法单位进行授课,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到区主要执法单位授课4次。同时,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如区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区环保局开展新环保法培训等。

26、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确定了考评总则、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程序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2016年,结合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6.5”世界环境宣传日、“6.26”禁毒法宣传活动日、9月法治宣传周活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普法活动。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办班、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用法维权意识。在雨湖公园投入10万余元建设“法治雨湖”建设宣传长廊,并按季度进行法律知识变更,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提供渠道。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侯卫东官场笔记

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严防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定期向市法制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公布。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纳入年度政府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但与纲要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问题客观存在。一是少数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限于政法、综治和信访等工作,缺乏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部署抓落实的意识。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长期从事执法工作或者案件较多的部门工作落实得较好,其他部门相对薄弱。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少数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法制工作力量薄弱,存在执法案件办理重实体、轻程序,规范性文件重制定、轻管理,涉诉事务重应急、轻防范等问题。

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全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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