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民政部对口支援兴国县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14 13: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对口支援兴国县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3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实施以来,我部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培养和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了兴国县一系列支持,累计投入中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民政部对口支援兴国县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计划】民政部对口支援兴国县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范文精选】

对口支援兴国县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实施以来,我部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培养和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了兴国县一系列支持,累计投入中央资金11.36亿元,民政项目园、田庄上养老中心等一批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提升了兴国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为更好推进2018年至2020年对口支援工作,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及《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兴国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及《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深化改革和真情服务两大主题,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通过支持与协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兴国县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给予政策资源倾斜。以2020年兴国县民政事业整体发展达到江西省先进水平为目标,加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支持进一步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扩大社会福利惠及范围,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质量。

2.支持改革先行先试。积极协调争取中央层面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下放更多试点事项,鼓励兴国县在民政工作法制化、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亲情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树立典型。

三、主要内容

(一)民生兜底保障方面。继续指导兴国县抓好脱贫攻坚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指导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指导兴国县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标准测算方法,实现低保标准科学、动态调整,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保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指导规范特困人员认定,科学合理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指导开展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大力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三是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好《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

(二)民政公共服务方面。一是继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国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扎实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指导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进一步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二是推进医养结合试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条件,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设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或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三是指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完善儿童收养寄养评估、入院前寻亲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弃儿童收留抚养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指导规范救助站管理,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力度。四是指导推进慈善工作。推动建立慈善捐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五是支持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加大“三沿六区”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六是指导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三)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指导抓好一批城乡重点社区建设。推动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支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探索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基本形成多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的社会工作格局。

(四)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以完善平台、打造精品、形成亮点为原则,积极支持兴国县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推进民政项目园二期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督促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早完工,早投入使用,早发挥效益;指导做好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五)先行先试方面。加强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先试先行。指导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认真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指导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四、措施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建立民政部与江西省民政厅和兴国县政府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成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的具体举措,分解到位,明确要求。相关司局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对口支援行动计划。江西省民政厅要尽量加大对兴国的支持力度。兴国县要完善受援机制,履行好组织、协调、服务职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兴国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安排上给予更大倾斜,优先安排脱贫攻坚项目。

(三)提升帮扶实效。不定期召开由对口支援双方参加的工作协调会,交流工作情况,协调目标任务落实,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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