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报告之一(全文)

时间:2023-06-18 13:4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一)农村供水情况(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供水设施管护滞后。(二)缺乏水质检测。(三)局部地区小型集中式供水无法满足用水需求。(四)部分区农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报告之一(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报告之一(全文)

一、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一)农村供水情况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水设施管护滞后

(二)缺乏水质检测

(三)局部地区小型集中式供水无法满足用水需求

(四)部分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未达到要求

(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协调难

(六)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规范水费收缴

(二)建设专业化供水设施管护队伍

(三)加强水质检测和构建反馈机制

(四)向农村地区延伸市政供水管网

(五)抓紧补齐污水收集建设短板

(六)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

(七)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

(八)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

关于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报告之一


保障农村地区的用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一件民生大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委将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确定为本年度专题调研内容,并将其作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的第一项。为做好这项调研工作,我委多次与市水务局沟通联系,听取有关工作的介绍,了解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先后组织市人大农村农业专业小组代表前往天河、黄埔、增城、从化等区开展调研,深入到天河区葫芦岭社区、黄埔区文冲社区、增城区霞迳村和大田村等基层实地了解情况。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水务局和增城、从化、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农村供水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汇报。通过调研,对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和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一)农村供水情况

2011 至 2015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建设,共投入 13.13 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3.67 亿元,区级财政投入 8.81亿元,其他资金0.65亿元。建设水池253个,铺设供水管网5442公里。一是延伸市政供水管网,推进村镇老旧供水设施改造,调整不合理的供水管网布局,更换新型供水管材,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二是对市政供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通过建设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达到户户通水,城乡全部建成集中供水管网到户。截至2015年底,我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市一方面强化《GZS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手册》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改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对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另一方面推进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作,启动白云区光明、白山、穗丰、兴丰等村市政自来水供水工程建设。

目前,我市集中式供水普及率100%,全部已建成集中式供水管网供水到户,城乡自来水全面普及。据统计,我市现有行政村 1144个,农村人口243 万。其中,饮用市政自来水的行政村 938 个,饮用山泉水的行政村159个,饮用地下水的行政村40个,4个行政村混用市政自来水、山泉水,2个行政村混用市政自来水、地下水,1个行政村混用山泉水、地下水。饮用市政自来水 207.6 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 85.4%;饮用山泉水 28.0万人,占11.5%;饮用地下水 7.6 万人,占3.1%。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我市从 2008年开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七个外围区纳入治理范围。主要做法是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位于近郊、有条件铺设纳污管网的地区,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偏远的、不具备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地区,建设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人工湿地、生物膜法、生物转盘等技术进行就地处理。

2016年,我市出台了《GZS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 年)》,力争 2017 年底前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市、区、镇(街)三级分工负责制,并完善设施建设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据统计,全市共有 1144个行政村,加上需完善生活污水治理的 87 个“村改居”社区,共有 1231个村社列入生活污水治理统计范围。其中,有37个村社列入城中村类专项整治规划,有58个村社列入“三旧”改造、新区建设、整体搬迁等治理计划。据此,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的合计 1136 个行政村(社区)。截至 2017 年 7 月,共有826个村(社区)完成治理任务,完工率为 73.5%,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673 个,污水处理量为 39.75万吨/天。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按照“区级为主、市级补助为辅”的原则筹集。自 2017年起,市财政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标准提高至每年 13 元/人(从化区 15元/人),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足额补齐。针对我市早年建成设施没有落实大中修、水毁工程未及时修复、个别站点收水不足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废弃等问题,市级财政安排 4000万一次性大中修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前建成的 293 个项目修复,截至 2017 年 6月底,已完成 84 个村社大中修工作,其余预计 2017年年底前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水设施管护滞后。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由各村自行管理、维护,一方面缺少专项维护管理资金,大部分村社没有专门的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资金,同时没有收取或者只是象征性收取水费,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缺口较大;另一方面缺少专业的维护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整体较低,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运行管理经验明显不足。

(二)缺乏水质检测。目前,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抽检,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基本没有水质检测能力。黄埔区(开发区)每年两次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进行水质检测,花都区今年 8月起开展部分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其他各区水务部门均未开展全覆盖式的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工作。

(三)局部地区小型集中式供水无法满足用水需求。虽然我市集中供水普及率 100%,全部建成集中式供水管网供水到户,但局部地区仍存在用水难问题。如白云区太和镇,该地区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企业、人口大幅攀升、用水量激增;当地自建的镇内转供水管网残旧、口径小,锈蚀和渗漏现象比较严重;加之负担该区供水的市自来水公司江村水厂已常年处于满负荷状态、高峰期甚至超负荷生产,市政来水不足,导致太和镇用水难问题凸显。据太和镇谢家庄反映,该村常住人口近万人,普遍存在水压水量不足问题;个别村民甚至长期无法用上自来水,只有自行打60米深井取水,加之受周围环境污染影响,水质也无法保证。

(四)部分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未达到要求。按《GZS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项目污水收集率应不低于80%,新建项目不低于85%,流溪河流域(含白云、花都、从化区)到2020年不低于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以区筹集为主,市本级财政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对各区按照分散式 800 元/人(从化区1000元/人)、集中式 500元/人的标准补助,其余部分由各区根据项目项目需求足额筹集。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近期完工185个村社的复核,有101个村社污水收集率未能达到要求,占总数的 54.6%。其中白云区 47个村社仅6个达到要求,达标率仅为12.8%,花都、番禺、从化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收集率达标率不足55%。部分村社仅建成进村污水干管,支次管网和接户管建设仍不完善,仅在现有村居排水沟渠端头截留污水,收集范围小,户接入面窄,导致污水收集率低,与“进村入户”每栋楼污水全收集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另外,白云、从化区项目概(预)算金额均小于市级补助资金,未安排区级建设资金,大部分村社存在“绕村截污”现象,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如白云区按收集率 70%设计治理方案,60个续建项目市本级财政计划下达补助资金3.12亿元,已下达2.85亿元,但项目概预算总资金仅为2.64亿元,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项目污水收集治理实效。

(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协调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般采取借地、租地的方式,但部分村民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对参与和支持政府全资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不配合提供施工走廊,随意提高青苗补偿和借地租地价格,个别村甚至存在村民阻挠施工的现象,大大增加了实施难度。

(六)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设施管理养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人工湿地水位调节不及时,植物未能及时收割补种,导致湿地雍水、水流不畅、植物长势不良、湿地堵塞、检查井淤积等问题。二是存在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各区大部分被考核村的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部分建有生态塘的设施点未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栏杆,井深超过 1.5 米未安装防护网等,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区级养护资金未落实。目前部分区仍未按要求足额落实区级养护资金,影响设施养护水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规范水费收缴。建议市、区财政部门建立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认真做好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和水费征收,对于新建农村供水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必须要进行成本核算,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水价合理收取水费,用于工程的维修保养和管理,使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二)建设专业化供水设施管护队伍。针对目前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不足和技术欠缺的问题,建议相关区政府强化农村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力量,通过集中培训、“购买专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建设专业化的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队伍,实行专业化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不断强化管理和服务意识。管理人员要权责分明,及时解决供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相关区政府同时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指导各镇街做好农村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加强水质检测和构建反馈机制。建议相关区政府加快开展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尤其是要展开对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从水源到用户的全覆盖式的水质检测,确定检测项目和频率,确保供水水质合格,保障农民的用水安全。构建水质检测反馈机制,在报纸、电视、官方网页、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以适当的方式对用水户公布水质检测的结果和咨询方式,向用水户解答疑惑。充分尊重用水户的知情权,让用水户参与到水质检测的过程中,切实加强供水水质的有效监督。

(四)向农村地区延伸市政供水管网。要加快推进北部水厂建设和花都水厂的配套管网建设,以及白云区光明、白山、穗丰、兴丰等村的供水改造工程建设,向农村地区扩大市政供水范围。加快推进城中村改水工作,按独立产权住宅单元改造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方式,统筹实施城中村供水改造。

(五)抓紧补齐污水收集建设短板。建议各区对污水收集率未达标的村社,要认真制定查漏补缺方案,统筹落实资金,强化源头收集,将截污深入到每一栋楼,把一些尚未接通的管网连接起来,形成体系,逐步补齐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实现续建项目污水收集率应达80%以上、新建项目达85%以上、流溪河流域到 2020 年达90%以上的目标。

(六)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建议重点加强村干部的环保教育,推行实施过程中的区间观摩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深入到开展有成效,有说服力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点进行观摩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这部分人的认识,扩大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面,为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打开缺口。同时,通过多形式的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重要意义,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责任感。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培养健康的生活用水方式,自觉配合生活污水治理施工和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从思想源头上进一步解决建设用地和施工走廊协调难的问题。

(七)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建议根据各个村庄所处位置、人口规模、密集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技术。一是与区域总体规划相协调,城乡统筹。靠近城区、对人口规模较大、密集程度较高的,工业及服务业发达和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宜通过敷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并采用常规生物处理的技术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以及尾水主要用于施肥灌溉等农业用途的村庄,宜通过分散收集单户或多户农户生活污水采用简单的生态处理的方式处理污水。二是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地势、可利用的水塘及废弃洼地,提倡采用生物、生态组合处理技术实现污染物的生物降解和氮、磷的生态去除,以降低污水处理能耗,节约建设管理和运行成本。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情况,加强生活污水的源头上减量和污水产生后的回收利用。三是经济适用,管理方便。优先选用工程造价低、运行管理费用少、低能耗或无能耗、操作管理简单、维护方便,且出水质稳定可靠的处理工艺。

(八)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城乡统筹理念融入立法工作,通过立法保障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要重点研究相关制度在农村地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并在经费保障、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目前我市农村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管理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建议加强对供水用水、污水排放城乡一体化的立法研究,用制度来解决难题。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进程,依法规范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充分行使监督权,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将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监督工作,运用各种监督形式,适时开展工作监督,以切实推进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上新水平。

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均等 供水 关于我市农村供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系列调研报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