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8篇

时间:2023-07-02 09:56: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20__年北京医保最新的政策是什么_北京医保最新政策】20__年北京医保新政策

  现在医保的问题也是很多人都在关注的,北京现在有什么最新的医保政策?为你带来了“北京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市20__年医保调整政策

  本市将增加社区药品报销品种,预计明年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2510种药品将全部下放基层社区,这意味着,通过政策调整,今后凡是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能报销。另外,为方便患者众多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这四类慢病患者长期拿药,今后凡签约社区家庭医生的“老病号”,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在社区享受两个月的长处方便利。今年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也将上浮20%。

  关键词

  收入

  基层绩效工资总量上浮两成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__-20__年度重点任务”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__年起,本市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20%。将以工作数量及质量为主要依据,由市级主管部门对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各区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本区所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职工考核结果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市级对区的考核采取直接核分、现场考核、第三方评价的方式,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城6区与10个远郊区县设置城乡差异化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为“优秀”的,按25%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考核为“合格”的,按20%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考核为“不合格”的,连续两年不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考核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考核区的20%。

  解读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这里所说的基层的工资不是每个人工资涨20%,而是通过三级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市一级、区一级以及主管的业务部门进行考核。如果考核达到了相应的规范分要求,总体上浮20%。具体到每个人,有的可能不止20%,有的可能不到20%。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建立激励机制。

  关键词

  药品

  四类慢病用药与大医院统一

  为促进大医院与社区用药衔接,以试点方式,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社区可享受两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条件包括:疾病诊断明确,要出具三级医院诊断书;治疗方案确定,也就是说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病情稳定,适合在社区诊疗或居家口服药物;同时要求已在社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并已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此项新政今年下半年将启动试点,明年完成。另据高小俊透露,今年内本市将有105种四类慢病常用药在社区也能开。

  解读

  人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杨菁:通过政策调整,凡是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能报销。目前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2510种,社区1435种,下一步在医联体内通过政策调整,2510种都要下放到社区,最晚明年底之前完成调整。

  关键词

  人才

  基层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生

  市卫计委还将鼓励各区采取有效措施,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大医院医生或返聘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大医院要将安排医生尤其是内科医生下基层作为一项院内工作来抓,并对下基层的医生给予本院同期同职级医生的同等待遇,政府适当予以补助。对社区返聘的高级职称退休医生的待遇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00元。

  关键词

  价格

  急救护理中医实现先行调价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市将统筹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今年至20__年,将按照成熟先行、重点突破的步骤,稳妥推进院前急救、护理、中医、康复等特别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探索分类管理,改革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价格调整最晚将于明年底之前完成。

  关键词

  报销

  医事服务报销“差异化”管理

  另外,本市将进一步扩大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机构药品报销范围,保障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用药报销对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社区发生的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关于药品开药量的规定发生的药品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未来“医药分开”进一步推广时,将对基层卫生机构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报销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卫生机构的个人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

  关键词

  转会诊

  医联体内慢病转诊标准出台

  据透露,今年市卫计委将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制定北京市医联体内四类慢病的双向转诊基本标准。各区医联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转诊流程。

  本市还将构建市级的分级诊疗会诊平台,建立1个多平台的市级临床会诊中心,4个多平台市级医技会诊中心,对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检查及诊断服务,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合理的治疗,减少无序流动。

  本市将推进远程医疗和双向转诊系统的应用,实现80%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开展双向转诊、诊断、检查等远程医疗服务。

  马上就访

  家庭医生签约仅占三分之一

  问:放开两个月的长处方,要求前提是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那么有没有统计全市有多少家庭医生接诊能力能不能达到这个条件

  答:北京市目前有家庭医生大概5000多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每万人要达到2到3个人,北京市目前是2.7个人,离3个人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全市已签约家庭医生300多万户,涉及到将近800万人,签约率就目前服务的人群来说,不是特别多。因为北京常住人口2175万左右,目前签约只占大约三分之一。

  基层签约尚不收费

  问:如果说社区医生可以给慢性病患者开两个月的药,但是要签约家庭医生,在北京签约每年的服务费是多少

  答:基层签约目前是不收费的,全市有3587个团队。诊疗制度建设出台以后,我们想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将来签约费用如何收取还要进行探索和研究。

  有望由快递配药

  问:既然下一步计划增加基层用药,那么基层社区药房是不是要扩大,人员是不是要扩招

  答:这个问题目前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编制冻结的情况下。不过,如果这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允许面积的扩大,可以在药房方面提升,来提升药物的储存或者保有量,保证居民的使用。目前正在石景山区试点通过社会力量的配送,类似快递公司的性质,通过社会第三方给社区配药。

  年底医联体社区全覆盖

  问:以医联体为载体的分级诊疗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全市范围内的覆盖

  答:北京市医联体从20__年建到现在有48家,覆盖到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大概占80%。到今年年底,16区县所有的医疗机构要建50个以上医联体。这意味着,到今年年底医联体可以达到社区全覆盖。

  20__年北京医保制度改革新政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医保患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1门诊就医时,请出示“社保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下面简称〈病历手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等证件,我挂号室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核查。参保人员应保证《病历手册》连续使用,因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门诊开药量执行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者半月量;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以及恶性肿瘤,为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品,不超过1月量。

  3在“社保卡”挂失、“社保卡”报修、单位欠费、异地安置、手工报销期间的情况下,按医保身份给予全费挂号,全额现金结算,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实行手工报销。对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违规的,医院给予按自费挂号交费。

  4“社保卡”补(换)期间,参保人员需主动出示,挂号按医保身份给予全费挂号,全额现金结算,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实行手工报销。

  5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医院就医时,可由家属代开药品,限连续开药三次,需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及相关诊断证明。连续取药三次后的患者须到医院复诊。

  6医保患者所服用的药品未用完,提前开药不能超5天(自然日),我院双休日安排门诊,法定节日无门诊,春节、国庆长假期间将分别安排两天门诊。请患者按此项规定,自行调整开药时间。

  7持社保卡就医患者的药品处方必须当天交费,截止当日晚六点半,过时无效。如果当日交费前处方丢失,由医师负责重打当日处方。当日之后需取药,请重新挂号就诊。

  8医保患者可持本院经治医师开具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但需加盖医院医保公章才能生效。

  9门诊医保患者需要行我院不具备的检查、检验、治疗等项目,不办理转诊手续,建议患者直接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10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政策文件规定,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时,凡检查治疗项目属于乙类及单项检查、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均需个人负担8%,部分检查、治疗费用需个人负担20%;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单项费用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个人负担30%。凡医保报销范围内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个人负担10%。

  11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医保患者的住院(含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12最高支付限额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

  13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是,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800元以上的,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70岁以上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4职工(在职、退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老年人、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

  15在职和退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16城镇居民(“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17老年人、无业居民的住院起付线均为13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第一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18老年人、无业、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累计支付最高数额调整为17万元。以自然年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计算。

  19城镇职工(在职、退休)的起付线、封顶线、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门诊

  住院

  20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同意,我院撤销急诊医学科。对经我院诊治的患者在院外发生肿瘤急症时,我院按院内急诊工作规定给予相应处置。故我院急诊医药费用不能作为医保急诊费用报销,只能按医保门诊费用报销。

  21门诊特殊病患者退费操作流程:因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与住院费用统一按住院支付比例结算,所以医保患者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的退费流程与住院费用的退费流程完全一致,按时间顺序从后往前依次退费。

  二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持社保卡就医

  1医照人员就医时需出示“社保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或市社保中心开具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医照人员办理就医手续时,认真核验证件及“社保卡”。

  2医照人员住院及门诊持卡就医遵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持卡就医政策执行。对公疗医照人员的相关政策不变。

  3医照人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4医照人员转诊、转院及外购药品或为医照人员代开药品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中央保健办发[20__]3号文件内容规定正副部级医疗待遇人员的药品费用全额报销(正副部级医疗待遇人员的报销药品是指经国务院药品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使用的药品),但当超出药品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及用法用量时仍须按自费处理。正副部级、院士医疗待遇人员住院床位费用按每人每天400元报销,司局级(特级教师、优诊、参事管员、高知):80元/床日/人,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费。

  6医照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负担的内容是:个人负担10%、20%的检查治疗项目(京人社医发[20__]171号),个人负担30%的大于500元的材料费(京人社医发[20__]170号)。涉及我院的个人负担10%的诊疗项目没有、20%的诊疗项目只有一项:直线加速器适形调强放疗(IMRT)7离休干部的医保报销政策:离休干部个人负担10%、20%的检查治疗项目,不负担介入检查、治疗中使用的贵重医用材料及超过500元的贵重医用材料的个人负担部分。

  三医保特殊病种患者就医规定

  1政策

  ①适用人群:在职和退休、征地超转人员、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疗的患者,可以在本人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中医、专科及A类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种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其中包括在此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审批后患者的首次住院或者门诊放化疗的时间作为特殊病的启动时间,360天内只记一次起付金。

  ②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特殊病审批期限,以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在“社保卡”中的特殊病有效期为准,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参保人员的审批期限最长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审批之日至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每年度的12月31日)2流程

  ①需放疗或化疗的医保患者到我院医保接待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单》

  ②患者或家属填写个人申请,由医师负责填写医院意见

  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的《特殊病种审批单》到单位、户口所在地区、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④参保人持审批后的《特殊病种审批单》及社保卡到医保接待室办理特殊病种的身份登记,如首次在门诊记帐启动,请患者直接在门诊二楼收费处记帐时作特殊病种的身份登记

  ⑤“特殊病种”启动的标准是:持盖章的《特殊病审批单》办理入院登记时,及首次放疗、化疗门诊记帐时,记帐药品不能到定点药店外购

  ⑥正在住院治疗的医保患者“特殊病种”到截止日期,需持“社保卡”到区县医保中心续办“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四医保住院就医政策规定

  1住院治疗90天为一个结算期,超90天之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2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3个工作日,“社保卡”、被留存在定点医院,请出院后需到我院或外院门诊就医的医保病人在离院时按以下具体步骤办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

  ①到出院处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以下简称《临时就诊证明》,并由出院处工作人员填写内容盖章生效,此证明的有效期为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出院当日不算在内),请医保病人注意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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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制度-卫生防疫公文

  为合理利用区域卫生资源,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降低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提升基层首诊率,确保转诊服务规范、落实到位,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二)下转指征

  可从上级医院下转至我院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治疗的: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5、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可在我院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

  (一)上转流程: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

  →

  征求患方意见

  →

  诊治医生开具双向转诊《威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双向转诊介绍信(上转)》介绍信→

  登录双向转诊管理平台录入信息

  →

  患者持介绍信至医政办盖章

  →

  到上级医院就诊→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上转。

  (二)下转流程: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

  →

  到我院继续治疗→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下转。

  四、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一)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由医政办统一管理。

  (二)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下转病例应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对急危重患者上送均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三)我院对下转来的患者应合理安排,尽可能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如能满足诊疗需要,应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可,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转诊时要在住院病历首页按要求填写转出、转入登记及相关信息,医政办每月对双向转诊结果进行总结统计,对不按要求填写的科室与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挂钩。

  (五)为提高转诊质量,医政办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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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2023年最新的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三篇

  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篇1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根据《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宿州学院学生返校与属地卫生部门疫情防控联络机制。

  一、成立联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联络单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略)

  三、工作目标

  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共同处理学校返校和在校学习期间疫情工作的联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

  三、主要内容

  1.宿州学院制定并实施学生返校与属地卫生部门疫情防控联络机制,各单位提供协助和指导。中煤矿建总医院派驻专业医生24小时协助学校开展日常工作。

  2.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医疗保健中心主任2小时内报告学校办公室、宿州市教体局、宿州市卫健委、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煤矿建总医院驻校医生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第一时间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学校负责范围内的控制。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中煤矿建总医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3.相关单位加强对宿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中煤矿建总医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对宿州学院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

  四、宿州市核酸检测服务联系电话

  宿州市市立医院为核酸检测单位。预约电话: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采集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告领取:检测者于采样次日上午8时后,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宿州市立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

  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篇2为认真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日常公共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就组建我市

  医教联合体

  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

  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

  医教结合

  联防联控机制

  学校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高风险场所。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3〕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3〕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教育、卫生健康三年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宁教体卫〔2023〕23号)、《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3〕2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

  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学校负责、家庭配合、社会参与

  的学校卫生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之间、医疗卫生专业机构与学校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积极组建具有联防联控职能的医教联合体,加强组织与领导,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

  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常规有指导、应急即处置。二、加强沟通协作,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措施

  (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各县(市、区)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联合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和培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业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

  一校一医

  的对接模式,选派得力人员到学校进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各地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

  医教

  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

  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与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与管理,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完善传染病报告、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午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缺勤(课)登记随访、消毒隔离等工作制度与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规范落实晨午间健康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要求,巩固

  学校疫情报告人

  制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因病缺课缺勤系统的监控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提高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坚持做好每日报告疫情的监测,注意上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病例的异常增加等情况,并综合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直报信息,加强分析与研判,科学预测与预警。

  (三)及时发现疫情并报告。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劝其离校、所(园)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一旦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和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坚持

  预防为主

  原则,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准备,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

  四落实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全面加强对辖区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师资培训工作,规范并提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能力与水平。一旦学校发生

  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与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规范、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因控制疫情需要采取停课、停校等措施前,应组织专家对疫情科学研判,并按照规定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凭证入学和免疫接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新生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儿童聚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等的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预防接种点的监管、指导和评估工作,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接种情况,要及时、规范和有效处置。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一旦发现群体性不良反应情况,应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六)加强消毒隔离和病媒生物防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对环境和设施、设备、用具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等。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季节特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检查与控制以及食堂和宿舍防鼠、防蝇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学校的技术指导与支持,病媒生物危害严重的学校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控制。

  (七)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等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与教育,使其熟悉各种重点传染

  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报告。指导学校结合入学教育和日常教学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与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使其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学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三、加强合作督导,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医教结合

  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加强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消除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权益。

  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篇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

  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篇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医保处详解职工医保新规定

  医保处详解职工医保新规定

  时间:2012-1-10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编辑:尚靖凯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核心提示:元月5日,本报刊发了《单位医保缴费比例由7%提至9%》一文,报道了我市调整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众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在彭客网论坛上也有网友发帖询问。昨日,记者邀请市人保局医疗保险处刘处长,针对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深入解读。

  元月5日,本报刊发了《单位医保缴费比例由7%提至9%》一文,报道了我市调整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众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在彭客网论坛上也有网友发帖询问。昨日,记者邀请市人保局医疗保险处刘处长,针对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深入解读。

  关键词:缴费比例

  一、职工医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年限制度,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2000年8月1日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前,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仅指2000年8月1日以后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的年限。

  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

  (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

  符合前款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限的参

  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在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二、用人单位医疗保费的缴纳比例如何调整?

  答: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由7%调整为9%。参保人员2%的缴费比例不变。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费缴纳比例如何调整?

  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

  四、为什么要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答:一是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要求;二是按照上级新规定,将实行缴费年限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我市退休人员一直由单位按照7%缴纳医保费,医保基金出现新的缺口;三是我市退休人员占比较大(我市在职与退休人员的抚养比为1.98:1,全省平均水平为3.17:1),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相对较高且将不再缴费,负担较重。加之,我市破产关闭企业相对较多,医疗需求较大;四是省内多数市单位缴费比例均已调高(南京、苏州、镇江为9%,无锡、常州、南通、盐城为8%。);五是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已由22%下调为21%,明后年将下调至20%,单位负担基本没有变化。

  关键词:个人账户

  五、单位征缴比例中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如何调整?

  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划入比例由3%调整为2.5%;

  36周岁以上至45周岁的划入比例由3.3%调整为2.8%;

  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的划入比例由4.2%调整为3.7%;

  69周岁(含)以下退休人员的划入比例由6%调整为5%;70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划入比例由7%调整为6%。

  六、个人账户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答: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在原规定用途(支付本人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家庭病床等个人自付部分中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以及缴纳本人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的基础上,扩大到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所有准字号药品,但其费用不累计计入起付标准。

  七、今后如何完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和完善医保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办法?

  答:(一)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症诊断标准》的急危重症住院病人,适当增加专项控制总额,年终结算;通过卫生部门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积极实行住院单病种付费。

  (二)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同一剂型规格的药品,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对乙类药品中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适当加大个人先行支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

  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卫生、财政部门制定。

  八、对大重病患者和弱势群体的医疗补助今后如何倾斜?

  答:每年根据医保基金预算增收情况预留专项资金,用于当年大重病患者和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的医疗补助。具体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关键词:起付标准

  九、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如何调整?

  答:(一)市内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由800元调整为90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300元调整为4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的起付标准不变。低保、特困(指持有《徐州

  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下同)和重度残疾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69周岁(含)以下的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65%、70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50%执行的标准不变。

  (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

  (三)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参保人员,同一统筹年度在市内门诊和住院累计起付标准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

  (四)低保、特困和重度残疾人员应进行资格申报登记,并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十、为什么要调整市内住院起付标准?

  答:(一)住院起付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同时调整住院起付标准也是国家医保政策要求的。国发〔1998〕44号第三条规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按照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其10%的数额远远大于本次调整的三级医疗机构的900元标准。

  (二)在近年人大政协提案建议中,认为我市起付标准过低,且规定最高达到一定额度后住院不再执行起付标准,是导致住院率居高不下、门诊病人挤占住院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调整住院起付标准。

  关键词:门诊统筹

  十一、调整门诊统筹办法,提高门诊统筹待遇,选择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有什么规定?

  答:(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

  (二)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500元。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按50%执行;69周岁(含)以下退休人员、70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慢性病分别按65%、50%执行。

  (三)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就医暂实行选择定点单位管理。参保人员应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1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就医以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单位一经选定,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未按规定选择定点单位的,发生的费用不累计门诊起付标准,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在选择的定点单位及a类药店就医购药,其产生的费用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就医购药费用超过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后,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类药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助。

  除在医保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专科门诊和中医医疗机构就医以及急诊和急救外,在选择之外的其他定点单位就医购药的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按照省卫生厅等6部门新下发的《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苏卫医〔2011〕70号)精神,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尽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与较高等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形成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到符合规定的转诊费用。

  (四)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在原仅限慢性病用药的基础上,增加医保甲类药品。

  (五)参保人员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爱心医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所发生的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

  和a类定点零售药店,按70%补助;在二级医院,按60%补助;在三级医院,按50%补助。69周岁(含)以下、70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上述基础上补助比例分别提高5个和10个百分点。

  (六)一个统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1200元。在此基础上,三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15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000元、一类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500元。

  十二、为什么要实行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选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1〕230号)文件要求,选定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一年一定。考虑到我市具体情况,方便参保人员的医疗,除选择一家基本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外,还可以选择一家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一家定点药店购药。

  文/本报记者张默言

篇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推行“医联体”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以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例

  易利华;黄培;郝爱民;张永敏;江淑秋;许心周

  【摘

  要】近年来,医联体成为了中国医疗界的热议话题,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所在区域内唯一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在2009年与区域内下属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率先开展了“医联体”模式的探索。笔者介绍了无锡二院在目前“医联体”模式下的实践成果,并且从对口专科之间的合作、业务培训和双向转诊、医联体模式的转变三个方面来分析目前医联体发展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Inrecentyears,medicalalliancehasbeenthehottopicinChinesemedicalcommunity.Astheonlycomprehensivehospitalofthethirdgradeintheregion,WuxiSecondPeople’sHospitalcooperatedwiththesubordinatesixcommunityhealthservicecentersoftheregionin2009andtooktheleadintheexplorationof“medicalalliance”.Thispa-perintroducesthepracticalachievementsofWuxiSecondHospitalunderthecurrentmodeof“medicalalliance”,analyzestheproblemsinthedevelopmentofmedicalallianceinthreerespectsofthecooperationbetweencounterpartdepartments,professionaltrainingandtwo-wayreferral,andthetransmissionofmedicalalliance,andproposestherelevantsuggestionsandmeasures.

  【期刊名称】《现代医院管理》

  【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4页(P41-43,44)

  【关键词】医联体;公立医院;区域医疗

  【作

  者】易利华;黄培;郝爱民;张永敏;江淑秋;许心周

  【作者单位】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214000;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214000;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214000;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214000;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省无锡市2140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19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提出鼓励“医联体”形式,要求以大型公立医院的技术力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和共同发展,推动分级诊疗格局形成[1-2]。医联体主要指在一定区域内,不同类型、层级的公立医院共同组成一个医疗共同体,达到医疗信息共享、责任利益共担的联合体[3]。而早在医联体概念提出之前,为解决大医院空间有限、病人排长队,而小医院又门可罗雀的问题,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无锡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于2009年率先在市内与所在行政辖区——崇安区卫生局下属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制定了《医疗服务全面合作实施方案》,签订了合作协议,启动了以技术支撑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模式。

  崇安区位于无锡市中心,常住人口近30万。通过医疗资源整合,无锡二院目前为辖区内唯一一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1250张,另有1家二级综合性医院和6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余为专科医院。

  2.1明确目标,健全组织,建立合作互动平台

  2.1.1深入调研定目标。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实事求是、推动发展”的合作要求,加强沟通,细致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合作目标,即:利用2~3年时间构建市级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技术服务协助指导平台,由无锡二院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发病、常见病诊疗水平同时,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宜技术,扶持特色专科,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格局,达到更好地为崇安区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经济、合理的医疗健康服务的目标。

  2.1.2健全组织重对接。双方对应成立6个工作组,无锡二院成立了院领导为组长、医务处助理以上为秘书、护理部助理以上及科护士长、部分临床科主任为成员的6个工作小组。合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由医务处1名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包括与区卫生局及社区联络、专家下社区排班、每月统计工作量、征求意见、协调转诊会诊等事宜、牵头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崇安区卫生局也成立了由各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医疗科科长、护士长组成的6个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小组的成立有效保障了此项工作的实施。与此同时,合作双方领导班子根据调研的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无锡二院的技术优势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需求,确定了12个重点专科和优势专科与6个社区服务中心对口合作,即脑科中心、骨科与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肿瘤科、内分泌科与广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心内科、老年病科与崇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消化内科、心内科与广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儿科、皮肤科与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耳鼻喉科、呼吸内科与上马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合作,充分发挥大医院在区域卫生中的龙头作用,带动社区卫生发展。

  2.2制订方案,发动宣传,营造合作工作环境

  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合作双方共同制定了《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崇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全面合作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了对口合作七大核心内容和五项保障措施。七大核心内容为:医疗支援活动、专家门诊及查房、实施双向转诊、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义诊及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大型检查及特殊检验检查的绿色通道等。五项保障措施为:无锡二院以确保医师资质和水平、开辟绿色通道和窗口、提供优质服务和举措、严格有关规定和制度、严肃职业纪律和要求等全面保障合作工作的开展,崇安区卫生局通过加强领导和组织、加强调研和服务、加强监管和考核、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管理和改善基础条件等确保合作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为使双方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全面合作的重要性,双方均召开专题动员大会,使每一位职工都了解此项工作的意义,掌握工作要求,在内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确保有效实施;同时请社区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把医疗服务全面合作的有关情况向街道、居委会通报,广泛宣传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无缝对接绿色通道的有关操作程序、专家门诊时间、便民措施等,使社区居民充分了解无锡二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全面合作的内容,争取良好外部环境的支持。

  2.3建立制度,落实措施,保障合作运行机制

  2.3.1建立了一套工作制度。为确保医疗服务全面合作工作走上良性运行轨道,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医院制订了医师下社区门诊及查房制度、双向转诊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专家下社区会诊制度、社区制订了无锡二院专家会诊制度、医护人员轮训制度、转诊预先沟通制度、首接负责制度、转后随访制度、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2.3.2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无锡二院在门诊大厅设立了崇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检查绿色通道,即“崇安区社区转诊病人挂号收费专用窗口”,各扶持科室

  结合实际,安排专家下社区定期门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市二院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并独立设立专家门诊室,配备1名高年资医师和1名年轻全科医师与医院专家共同门诊,一方面为辖区居民做好后续治疗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利用专家进社区做好年轻医务人员的带教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3.1深化大医院优势专科与多中心特色专科之间的合作

  在医联体的模式下,无锡二院将优势、强势专科与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色、需求相结合,既满足了各中心特色专科建设的需求,也可以充分发挥重点专科领先的技术优势。同时,为了弥补各中心在其他科室建设方面的不足,医院还增派了一个二级科室与其合作,从而显著提升了各中心整体的医疗水平,达到了“突出强项、弥补弱项”的效果。

  在医院各对口科室和专家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中心一特色”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与医院脑科中心和骨科对口合作,康复科基本具备了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康复诊疗水平,并且就进一步提升中心康复技术服务内涵、加强特色建设进行专项研究,在更高层次上提出特色建设工作方案和对口扶持工作重点,并与医院建立了较密切的双向转诊关系;崇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与医院老年病科、心内科合作,已开设老年病专家门诊、老年心血管病专家门诊,合作至今已诊治老年患者近1万人次,同时结合辖区慢性病发病情况,建立了“糖友俱乐部”和“高血压病人俱乐部”,为居民提供规范的糖尿病、高血压健康干预和康复服务;上马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与医院呼吸科合作,启动了中西医结合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特色专科建设,效果良好,还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哮喘之家宣教中心”;广益中心通过与医院消化内科、心内科合作,技术水平明显提升,近两年门诊量较以往上升56%;广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与医院肿瘤科合作,开展肿瘤康复服务合作,诊治肿瘤患者明显增多,还设立了肿瘤病区,并且与医院签订了《肿瘤双向转诊意向书》,开展肿瘤康复特色服务;通江中心与医院

  皮肤科合作,开展皮肤病特色建设。根据崇安区卫生局统计显示,该区域内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量每年增幅在10%左右,出院人次增幅在30%左右。

  可以说,无锡二院推行的这种“两科室对口一中心”的模式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目前此项工作更多的是基于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做,双方动力不足。由于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大医院更多承担的是公益性,对于医院本身获益或至少近期利益不是很明显。而从社区看,由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多了增加了医疗安全的风险,这也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新技术项目提高技术水平的积极性受限。

  从长远来看,要真正发挥医联体的作用,核心问题是如何跨越不同管理体制和部门体制,来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优组合和有效利用。例如,解决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隶属于不同政府部门、不同的管理体制、不同的财政预算单位等。不打破这种体制约束,即使在医联体内部,也无法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就是一定要有动力,上面有动力,下面有动力,才能上下联动、双向流动。

  3.2加强业务培训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开展

  5年来,医院采用“走下去、送上来”模式进行业务培训。“走下去”:医院安排需晋升职称医师53名和对口科室副高以上专家52名轮流至中心从事医疗活动,保证每天每个中心至少有1名无锡二院的医生在中心上班,累计接诊患者3万余人次,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查房220人次,会诊185人次,帮助开展适宜技术项目15项,组织“健康社区行”义诊活动50余次,每个中心每月至少举行业务讲座1场;“送上来”:免费接收中心医务人员来院进修共37名、全科医师培训10名,来参加医院每月一次的早晚读2093人次、参加国家及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350人次。同时,医院与各中心全面开展双向转诊,近5年,共上转门诊36122人次,住院891人次,下转住院183人次。

  实践中发现,在业务培训方面,由于大医院本身病人较多,工作量处于超负荷状态,下派医生力不从心,一方面要应对大医院中繁忙的医疗工作,另一方面还要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往往两头无法兼顾,从而降低了对中心业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在双向转诊方面,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转得上,下不去”,即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入大医院的病人有很多,而从大医院转入中心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的病人却寥寥无几,其中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质量难以取得群众信任;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物不全或者是医疗保险不报销,尤其是关键性治疗药物,从而无法保证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的延续性;三是缺乏双向转诊相关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什么样的病人需要转入,什么样的病人需要转出,如何实现便利、畅通的转诊等问题,都缺少相应的制度来解决。

  因此,大医院要建立合理的下派人员机制和轮排班机制,保证相关医务人员有时间、有精力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同时也要完善对口科室与下派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使业务培训成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他们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了保障双向转诊能够通畅运转,首先,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投入力度,增加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现有医务人员的待遇,加大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通过将中心内医务人员送往大医院进修、学习、合作等的方式,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的医疗技术和诊疗水平;其次,在用药和医保方面,必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保险部门的共同参与,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法规,确保由大医院转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相关治疗和药物的延续性,保证大医院和中心药物的同步,这样既能充分发挥大医院医疗技术的优势,又能更好地将社区卫生资源得以有效的利用[4];最后,应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有效合理的双向转诊标准、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使这一双向转诊通道有“据”可依[5]。

  3.3医联体模式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无锡二院目前采取的主要是一种以医疗技术为纽带的“松散型”医联体模式,与区域内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技术上的合作,在财务、人力、医保方面独立,模式运行比较简单,但是组织形式松散,没有触及互相之间的根本利益,从而也没有形成依靠利益和责任紧密关联的相关体。在这样的“松散型”医联体模式下,不管是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又或者是各家不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由于其各自管理体制和管理目标之间的差异,极有可能导致沟通效率低、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因此,只有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可能真正实现资源共享,而不是仅仅停留于书面或纸面上。要想做到从“松散型”医联体模式向“紧密型”医联体模式转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主要是指需要进行体制方面的改变,包括人事、医保、财政、编制等问题。二是管理机制必须改变。大医院专家可以兼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主任,将三级医院的管理经验、适宜技术移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考虑更多的是区域整体健康水平的提升,而不是仅仅侧重于医疗。三是绩效管理必须要有新改革。目前的绩效考核既限制了大医院医生下社区进行诊疗和培训工作的积极性,也限制了社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必须通过对绩效管理的改革调动起双方的积极性。四是相关政策必须改变。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该把处于医联体内的所有医疗机构看作是一个整体来进行操作,这样才能使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利益趋于一致,才能更好地从区域范围内做好病人的整体健康服务工作。

  【相关文献】

  [1]姜立文,宋述铭,郭伟龙.我国区域纵向医联体模式及发展现状[J].医学与社会,2014,27(5):35-38.

  [2]骆敏华,陈俊峰,段光锋,等.上海市中心城区医疗联合体模式的探索和实践[J].中国医院管理,2013,33(10):1-2.[3]王兴琳,蔡华,严卓然,等.医联体:医疗资源整合下的区域组织实践[J].现代医院管理,2013,11(4):8-10.[4]刘运杰,王艳红,张智勇,等.三级医院与社区医院住院患者双向转诊路径初探[J].中国全科医学,2010,13(3A):701-703.[5]毕芳,孙向军,任苒.双向转诊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4):9-12.

篇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02?

  【字

  号】洛政[2010]114号

  【施行日期】2010.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展的意见

  (洛政[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及时、有效、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现就促进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

  1.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市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并计划于2010年投入资金1258万元,再完成629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使全市2982个行政村每村都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积极争取利用国债项目资金,2011年底完成10所县级医院和12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010年落实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促进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2.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城市区共有办事处(乡镇)52个,截止2009年底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5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人口98%以上,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到达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下一步,将重点针对新区居民小区建设的加快和入住率的提高,再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满足居民就医需求。实施国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2011年完成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努力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使社区居民能享受到便利、快捷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快医疗资源纵向整合

  建立三级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三级医院为龙头,积极引导、支持城市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组建医疗集团。三级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与下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快速发展。

  1.市、县、乡、村医疗机构整合。以城市三级医院为依托,扶持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力争每家县医院都能与1家实力较强的三级医院对口衔接。县级及以上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通过资产组合或技术合作,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能力。

  2.组建医疗集团。城市区以辖区为单位,组建以三级医院为中心、辐射周边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集团,力争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家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与之对口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区域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整合和信息互认共享,有效建立病人资料互通、治疗方案互用、诊治结果互明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三、引导和鼓励高素质人才服务基层

  1.建立向基层倾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制度。落实城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工作一年和城市医院高层次技术人员到基层医院坐诊、带教、指导制度,对自愿到基层服务2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晋升职称和聘任相应岗位时可优先考虑。

  2.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离退休高级卫生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对各县(市、区)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采取提前转正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等鼓励措施。对城市三级医院退休5年以内、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经政府安排到工作条件艰苦的乡镇及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的,市财政依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3.建立市级劳模和享受政府津贴人员评选指标向乡镇、农村医护人员倾斜制度。在市级劳模评选中,乡、村两级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优先;在推荐享受政府津贴人员时,对基层医护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4.开展基层名医名护评选活动。在全市开展的名医名护评选中,专门增加基层名医名护评选,对在基层服务满10年的名医名护退休后到城市区定居的,所购房屋契税按照有关减免政策执行。

  5.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制度。加强对基层机构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建立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学习,经费由市财政适当补助。认真落实万名医师下基层服务项目,严格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四、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力度

  1.加快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工作。完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2010年底前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转岗培训任务。加强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的业务水平。市财政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2.继续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以县为单位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临床进修基地建设,做好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培训。

  五、完善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救助等保障制度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结算管理办法。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把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家庭病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急诊及老年康复等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将村卫生室做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特殊病种及慢性病在社区和乡村两级诊治、管理、用药,同时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等因素,通过降低在基层就诊的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方式,降低参保人员在基层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积极推进实施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医疗保险预付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提高基金共济能力。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篇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

  【字

  号】呼政办发〔2017〕59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7〕5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医疗联合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12号)精神,推动我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联合体内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17年,构建医联体基本框架。进一步明确三级、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城市由三级综合、专科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旗县区构建医疗共同体基本框架;三级综合、专科公立医院利用专科优势组建专科联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基本形成。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全市基本建立有效运行的医联体,相关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医联体内通过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内部初步形成较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2020年,形成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首诊、双向

  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分区域、分层次安排组建医联体,建立和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医疗机构间由竞争向协作转变,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一)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

  根据呼和浩特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际,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专科优势等因素,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建设发展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延伸,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1.医疗集团。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沈阳联勤保障中心第253医院、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牵头,纵向联合其他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组建医疗集团,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疗集团,鼓励具有专科优势的社会办三级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

  医疗集团建设的基本标准:对集团内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统一调配管理;医疗质量统一控制;医疗服务统一信息化管理;基本药物采购与使用统一目录管理;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检查互认、处方流动、上下转诊、术后康复等服务;国家确定的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冠心病、脑血管病等病种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得到落实。

  2.医共体。2017年,全市9个旗县区的二级综合医院、二级蒙医中医医院牵头,联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医共体,形成以旗县区二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旗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旗县区域医疗服务体系。2018年,实现基本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由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管理,超支部分由牵头单位按约定承担,结余部分由医共体内依约定按比例分配。可采取托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形式,探索建设纵向医联体。

  医共体建设基本标准:旗县区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实施一体化管理。

  3.专科联盟。充分发挥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优势,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强化专科协作,由各三级医疗机构牵头,与各二级医疗机构或若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专科联盟,同时各牵头三级医院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积极主动参加全国性专科联盟。

  专科联盟建设基本标准:主体单位履行及时接受急危重症转诊或会诊,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救治,组织会诊疑难复杂病例等责任;定期组织专科专病培训、学术交流;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开展本专科单病种质量管理;有针对性的选派专家到成员单位开展专病专科建设,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有条件的专科联盟联合开展重大疾病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

  4.远程医疗协作网。面向基层、边远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以旗县区医疗机构为主体(或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与边远旗县级医院,联合建设基于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分级远程医疗模式。社会办医学影像诊断中

  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可自愿纳入远程医疗协作网。

  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的基本标准是:提供远程会诊咨询、心电诊断、教学培训。面向旗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的基本标准是:在面向基层标准的基础上,开展远程病例讨论、医学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等服务;选择性开展远程监护等服务。鼓励三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

  5.托管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托管旗县区级一所或多所医疗机构(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形成托管联合体。

  托管联合体建设基本标准:三级公立医院向旗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管理团队、临床专家团队和信息化管理团队,在实现管理共同体的基础上,重点提升旗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现代化管理水平,旗县区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6.高层医疗协同体。各三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呼和浩特医联体建设外,还可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与若干个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体量更大、覆盖范围更广、人才流动更畅、服务能力更强的高层次医联体--高层医疗协同体。

  高层医疗协同体建设的基本标准:针对区域内影响群众健康关键问题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开展前沿新技术跟踪与协同推广;组织临床关键技术的质量协同控制与管理。通过协同研究与管理、技术推广与质量控制,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二)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以责任共同体为约束,管理共同体为纽带,利益共同体为动力,服务共同体为目标,加强医联体内部机制建设。

  1.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医联体主体单位负责组织成立医联体理事会,制定医联体章程、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和管理形式,规定主体单

  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统筹资源调配。医联体主体单位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日常工作,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对象上下转诊、日常监测统计等任务。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呼政办发〔2016〕50号)确定的功能定位,确定诊疗病种和入出院标准以及接续流程,调动各医疗机构积极性。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取消门诊输液(儿科除外),减少院内普通门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冠心病、脑血管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医联体主体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医联体内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医联体,可以根据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发挥医联体优质资源作用,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4.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根据医联体各医疗机构任务分工,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和服务流程,以国家确定的重点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方案为标准,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对下级医疗机构确需上转的患者,优先转

  至医联体上级医院,提供优先服务。对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急性病恢复期、术后康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与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三)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1.下沉优质人力资源。医联体主体单位要强化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及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加强下级医疗机构薄弱专科建设,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为基层培育一批高水平人才。畅通医师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执业通道,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医联体内实行人员统一招聘、统一使用、统一薪酬、统一考核的统筹管理方式,使人员在医联体内部合理调配。

  2.共享管理与技术资源。医联体各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提升医联体医疗服务规范化、同质化管理水平。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等因素,统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在医联体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联体内可依托主体单位建立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

  3.畅通药械管理使用机制。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药品器械使用与管理优势,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品器械。逐步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采购、管理平台,增强议价采购竞争力,形成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2017年,选择呼和浩特市第一

  医院医疗集团为试点,按照自治区“一个平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负责,组织各旗县区医共体、委属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耗材带量、带预算采购,探索实行统一配送。

  4.推进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由医联体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服务,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三、保障政策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旗县区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在基层更好发挥作用。各级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

  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经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人员,实行累计计算起付线政策;转入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不再计算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引导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形成责任和利益共同体,调动开展分级诊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建立与医联体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自治区和各盟市按照管理分工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9月15日之前)

  各旗县区完成本辖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确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的数量、模式、牵头单位和其他联合医疗机构,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各三级、二级牵头公立医疗机构与旗县区卫计局、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协调、对接工作,拟定医联体构架、章程,签订协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日-12月1日)

  2017年9月底前9个旗县区全部完成医共体组建工作,会同成员单位成立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工作流程,落实保障措施,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7年10月底前各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完成医疗集团组建和方案上报工作,会同成员单位成立理事会,制定医联体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工作流程,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并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已组建医联体的公立医院,按照本方案医联体建设形式和基本标准,对现有医联体冠名进行规范。名称统一为“主体单位名称+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托管联合体、医疗协同体)”。

  (三)督导评估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呼和浩特市分别对医联体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年度考核,以医联体基本标准为框架,对每个旗县区、三级医院医联体进行考核。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定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至12月)

  巩固全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成绩,提高医联体运行效率。巩固扩大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管理的纵向合作医联体建设成果。

  (五)健全制度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三级、二级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建设医联体是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公益性的重大行动,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探索,要成立专门科室按要求启动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工作。呼和浩特市成立医联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医联

  体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日常事务。各旗县区要相应成立医联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区政府、有关医疗机构要抓紧制定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医联体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文件。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医药价格政策。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三)加强管理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评估工作进展,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督促大医院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

  针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组织开展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附件:呼和浩特市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呼和浩特市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白金祥

  副市长

  副组长

  刘月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金满义

  卫生计生委主任

  马保国

  市财政局局长

  列

  夫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

  平

  市法制办主任

  成

  员

  伊月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

  李俊寿

  市编办副主任

  刘院君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辛彩云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刘院君兼任。

篇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什么方式与上级医院联动

  

  _观点IfaSPerspective县域医共体来了,如何构建医疗卫生新格局一位县级医院院长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七点意见。文/白映涛为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2020年年末,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迎来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成立大会。然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涉及部门多、改革任务重、推进难度大,如何在注重改革全面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的同时,明确方向,规划重点,抓取关键,是每位县域医共体参与医院的管理者都要面对的。尤其是作为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单位,其管理者又该有怎样更加全局化的工作思路?中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尚在建设初期,为此,结合中江县实际情况,笔者分享若干筹备阶段的工作思路,与各位同道交流探讨。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主动做和被动做是有区别的,医共体建设不是跑马圈地,应着力于共谋发展、共

  同进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通过人财物的整合,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形成一个新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明确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急危重症疑难患者在上级医院的差异化发展定位,畅通县域内双向转诊机制,真正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第二,解决医疗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问题。

  随着DRG、DIP等支付方式的变革,医共体成员单位不再是同行业竞争者的定位,应借助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心电、影像、检验、病理、远程中心的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网底作用,实现不同级别的医院补位发展。中江县人民医院前期已完成县域医疗健康平台建设的招标,构建县域中心机房,釆用一体化建设模式,通过桌面虚拟化技术,基层医疗机构只需要有网络、显示屏,就可以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既减轻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投入,又显著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和水平,打通县域内信息共享“最后一公里”,依托“五大中心”的建设,使县域内优质医疗资源作用最大化,提升县域内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第三,通过定目标、定机制等措施,解决人才、技术下沉问题,通过优质资源的下沉,逐步将“输血式”转变为“造血式”支援。医院前期积极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通过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支援医院院长、科主任、护士长等,在保障支援人员待遇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年度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压紧压实支援责任与担子;二是通过捐赠医疗设备及赞助发展资金等方式,提升基层硬件实力;三是通过手术示教、远程医疗、免费接收进修培训、师带徒等举措,为支援医院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千,留下了带不走的医疗技术。既实现了同质化管理与建设,又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86ChinaHospitalCEO中直医院院长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七点意见0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医疗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问题。通过定目标.定机制等措施.解决人才,技术下沉问题.00Q0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目前能做什么事.怎么做实事.把事做好的问题。在医保,卫健等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医保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强化横向联动,医共体之间打破壁垒.与中医院的医共体互通有无.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互补。县域内医疗机构达成共同发展目标.描绘共同愿景.真正做到抱成团.共发展.第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目前能做什么事,怎么做实事,把事做好的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管好重点人群,再逐步覆盖全方位人群。立足于人口大县,贫困人口基数众多等现状,基层医疗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双定位为发展目标,依托县域健康平台,基层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贫困患者等提供医疗服务,实现诊疗过程可追溯,诊疗方案可比化,治疗延续性有保障,提升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

  任度和忠诚度,为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五,在医保、卫健等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医保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打破按区域、医院级别报销医保费用的格局,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一是逐步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内药品、耗材集中统一釆购,既能降低成员单位的运营成本,也能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二是通过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总额打包,超支部分各成员单位摊销,结余部分归成员单位共享,建立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制和统一的绩效分配体系,激发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内在活力。三是强化对无序就医的监管,从政策层面引导患者就近就医,逐步建立群众有序就医的新格局。第六,强化横向联动,医共体之间打破壁垒,与中医院的医共体互通有无,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互补。医院积极发挥县域龙头单位引领作用,肃清县域健康平台建设壁垒,接入县域内其他医共体成员单位,实现医共体之间有机联动,同行同向发展。中医院发挥中医药治疗优势,在全县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康复等优势项目,建立基层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新格局。县级医院发挥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危重疑难患者诊治能力,实现医共体之间优势互补错位协同发展,惠及一方百姓。第七,县域内医疗机构达成共同发展目标,描绘共同愿景,真正做到抱成团、共发展。围绕着提升县域内就诊率,促进县域外就诊患者回流这一目标,以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提升为纲要,树立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一盘棋的整体观,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符合区域的学科、人才规划,落实医共体之间差异化

  发展定位,以经验交流会、医共体共建设分享会等为载

  体,强化沟通交流,不断优化建设方案,逐步形成集服

  务、管理、利益为一体新的管理共同体,为实现全民健康而努力奋斗。0作者为中江县人民医院院长编辑/本刊记者徐洁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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