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4篇

时间:2023-07-22 14:3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1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

  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2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来自__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

  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3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夜晚,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次上台的机会,谢谢!我是来自服装学院艺设7班的路孝阳,今天我演讲得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当清晨的一缕阳光暖暖的照在心头,当黄昏的一丝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离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引我深思。

  小伟——河南省,九岁的学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他高高兴兴的问求妈妈,妈妈用“考上了就买,考不上就别买”,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书了,欲望冲破了理智的防线,他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七十四岁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纸夹在王奶奶加的门缝里,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到位惊恐。焦虑与不安,年时已高的王奶奶,由于过度恐慌,心脏病突发,而与世长辞。但很快九岁的敲诈者,也被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许你会气愤的说,应该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许你会平淡的说,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的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二激他犯错,也许你会理智的说,是

  他心中无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度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改正,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只是一步之遥。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会明辨是非,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播,行为加以制约。法它既赋予我们权利,也会让我们肩负责任。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也为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我们要从小养成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既要用法律的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次打架斗殴,违反社会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红灯停,绿灯行”的行为是守法,这都是法的体现,法,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在座的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法制的家园是安详而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我们的心时刻铭记法,秉持心的法剑,描绘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一句话说他不对就开打,打得你求饶为止。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的劝阻,遇到事情不冷静,行动不想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子”,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后悔起来。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后悔时,一切的一已经迟了。

  同学们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4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孙健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

  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wei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5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_,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

  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以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

  某、王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县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20_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

  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6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在这国旗下要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想要成才先要做好人,要爱国先爱校园这个大家庭。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

  讲第三个问题: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文明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篇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

  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

  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出色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不健康的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

  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篇二: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XXX2017年春季学期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安全、法制知识讲座实施方案

  XXX2017年春季学期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安全、法制知识讲座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召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贴近学校、贴近教职工、贴近学生,决定在我校广泛开展“安全、法制进校园”知识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目的为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让师生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进一步深化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师生自我安全、法治防范意识,推动校园安全、法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校决定面向广大师生全面启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安全、法治知识教育讲座。通过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

  围,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与自己研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惯,达到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目的,将青少年学生教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为打造教育强校、构建和谐XXX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安全、法治知识讲座”活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特成立我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安全、法治知识讲座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法制副校长)成员:XXXXXXXXXXXXXXX及学校安保员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普法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卖力具体办公。

  三、时间安排:2017年4月11日下午14:50四、讲座地点:XXX操场

  五、参加人员

  XXX全体教人员工

  六、步骤及措施

  1、特邀XXX第三群众法庭审判辅助人员XXX同志(XXX法治副校长)教学安全、法治知识。

  2、班主任组织学生深入研究并进行感想反馈(负责人:XXX)3、场地划分负责人:XXX4、园地布置卖力人:XXXXXX5、主席台的布置、音响的配置卖力人:XXX6、宣传报导卖力人:XXX七、主要内容

  1、小学生为什么要研究法律

  2、小学生该当研究哪些法律

  3、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征象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八、要求

  1、全体师生员工主动参加配合,学生必须自带凳子,各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有次序进退园地,并携带本子做笔记;维持好会场纪律。

  2、责任落实到位,各司其职。

  3、教育宣传到位,班主任组织学生研究认真听讲座。

  4、信息反馈到位,班主任要将学生研究的感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XXX处。

  XXX

篇三: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5篇

  _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体会1_法制教育一直以来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展观的重要体现.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以对学生认真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法制教育素质,切实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是高校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经过几节课的学习,我切身感受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符合型人才的需要;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合作的需要;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济文化合作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使大学生法制教育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降低大学生犯罪率,使大学生认识守法的必要性和犯法的危害性.

  法制教育不仅向我们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效武器.法制教育给我们了这样一个信息,即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社会,它的含义是先进发达,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却存在违法犯罪的污点.在这其中,大学生的犯罪率也在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学生犯罪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从曾经轰动一时的清华学生刘海洋用硫酸烧熊开始,到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锤杀同室无辜生命,加上之后女版马加爵张超杀情人并分尸之事,高校学生犯罪逐步达到高潮.相对于这些前辈杀人分尸.〝荼毒生灵〞之行径,王奇的敲诈倒显得有点小儿科,只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做的都是违法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次又一次的犯罪事实让人们痛心,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纪念,这些高素质且高智商的特殊群体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进犯罪的深渊,这让同样作为高校大学生的我们不禁扪心自问.

  人生会面临多次选择,当我们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我们将作出如何的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面对那些选择了不归路的人们来说,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应该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学法.懂法.守法.这次法制教育课,我学到了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也提高了法律意识,更明白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智慧的头脑武装自己.总之,法律教育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事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了我们大学生的素质,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我们的学习生活又要有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

  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课程,不仅让我对于法律知识和犯罪影响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更使我心灵上得到了法律的洗礼.教育和引导我们面对纷纭的社会,应保持法律,不可逾越之心;权益,务必维护之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家园._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体会2_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_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_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_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_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体会3_.指导思想

  法律进校园推进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活动中学校要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活动目标

  通过法律进校园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常识的水平,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三.活动过程

  6月26日下午,_年度邵阳市〝法制进校园〞现身说法首场报告会在洞口九中举行.洞口九中对此高度重视,特设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助理李玉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教处胡金彪.吴立斌同志担任,成员有肖文平.谭浪.谭明朗.肖谋树及全体班主任

  .洞口团县委书记宁琛.副书记肖舞霞及市劳教所干警等出席报告会并讲话.

  〝法制进校园〞现身说法报告会是由共青团邵阳市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的活动,其主要内容是以市劳教所的劳教人员讲述自己的反面事例,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文明上网.拒绝毒品.远离犯罪〞的警示教育.

  团县委宁琛书记在报告会上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从现身说法中吸取教益,明白

  事理,学会做人,自觉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可信.可靠的接班人.他指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重要时期,一个人的爱国情操.文明习惯.法制观念.个人品质以及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大多在青少年时期.广大青少年要努力学习,增加知识,认真思考,增强悟性,勤于实践,增长见识,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审美.学会自控.学会发展,始终保持〝清楚〞.〝清白〞和〝清醒〞.

  报告会上,市劳教所劳教人员.戒毒所病室人员讲述了自己吸毒.沉迷网络游戏和打架斗殴而误入歧途不堪回首的往事,一个个生动的血淋淋的事例令学生们无比痛惜.警醒.两位劳教人员还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诉学子们要珍惜青春,拒绝毒品,远离犯罪,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学会自控,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行为规范.专家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安全知识课,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方法讲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从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讲到师生人身安全.家庭财产安全的防范经验;从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的处理办法讲到遇到自然灾害的逃生之术;从防止上当受骗知识讲到遵纪守法,教育在场的每一位学生在人生路上要踏好每一步,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学生代表说出了自己内心坚决远离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律师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征,用他们身边的事,深入浅出的作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列举了近几年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典型事例,剖析了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并循循善诱地教导学生该怎样去遵纪守法,该怎样去珍爱生命,该怎样学会在危险处境中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报告团语重心长的话语和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位,师生们受益匪浅.

  四.活动总结

  此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和赞誉.

  _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体会4_

  本周星期一上午,同学们在市政府的安排下,聆听了市政府和各个学校校长的〝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ròu

  tǐ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

  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我认为同学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何为〝淑女〞?又何为〝绅士〞?〝淑女〞应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哪里还会出现打架斗殴,漫骂别人等不文明的事呢

  这次法制教育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_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体会5_

  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一个_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_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可是后来,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美好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

  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法治进校园的讲座心得

篇四: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精选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一定没少看到过简报吧,简报不是一种文章的体裁。因为一份简报,可能只登一篇文章,也可能登几篇文章。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1为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贯彻落实川汇区教体局关于“法制进校园”的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多样化发展,近日,周口建设路实验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区检察院张志鹏及法律宣讲员张雅洁检察官为该校师生举行了专题法制讲座。

  讲座从“什么是民法典、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宪法和法律如何保障青少年权利及防欺凌”等方面向该校师生传递了宪法知识。

  当天的讲座上,主讲人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打架斗殴的严重危害。通过学习真实的案例、聆听生动的故事,同学们明白了要从小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不断加强包括法制安全意识在内的公民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投身“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之中。

  此次“法制进校园”的活动,不仅使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还让学生明白不但要知法、守法,更要让法制观念在全体师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2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天下午,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在丹城中学初中部举行,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打造平安校园。

  “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欺凌应该怎么办?”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电影《少年的你》中的剧情切入到校园欺凌这

  一讲座主题,以丰富的内容、生动的语言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原因和危害,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如何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会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学会善待和帮助他人。此外,丹东街道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发放反恐、反诈骗等宣传资料,着力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3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扎实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观念,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上蔡二小于2022年2月23日下午再次荣幸地邀请到校外法制辅导员蔡都派出所孙海春警官和章文峰警官,为六年级毕业班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本次报告会由毛校长主持,会前熊校长强调了会场纪律,对学生法制教育作了要求,毛校长宣布“法制教育进校园”报告会正式开始。

  会上,孙警官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具体的案例,从多方面讲了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做了报告,旨在告诉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怎样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小学生。

  随后,章警官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重点强调了电子产品的负面影响及对青少年的危害性,呼吁学生远离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就像是现代毒噬心灵的鸦片。以真实案例诠释了利用电子产品犯罪的事例。会后,法制辅导员留下了电话号码,随时随地与学生保持联系,以便提供法律援助。

  这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报告会的开展,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通过本次讲座,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推动了上蔡二小法制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完善。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4为更好地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10月13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正武一行来到来安县永阳小学,以“遭遇欺凌怎么办,法官叫你来预防”为主

  题,为全校百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座。

  讲座上,郭正武从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例着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校园欺凌事件的性质,危害和成因等方面向全校师生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讲解,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相关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并对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给出了十余条具体意见建议。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为助力构建美好和谐校园积极贡献力量。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5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27日,嘉禾县田心中心学校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

  田心中心学校叶智雄校长的主持了本次法治安全教育讲座活动。坦坪镇司法所雷所长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形势,从法律角度解读什么是违法与犯罪,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未成年人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等方面开展法治讲座。

  雷所长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同学们在预防校园欺凌、拒绝毒品、网络安全、防诈骗等方面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坦坪镇法院工作者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为了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学校领导要求全体同学提高认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吸取教训,远离犯罪。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同学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制进校园讲座简报6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的自

  觉性,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力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努力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9月3日下午,兴中学校邀请滨兴派出所民警卢凌云警官在一楼会议室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五年级近二百余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兴中学校李世贵校长向卢警官颁发聘书,特聘他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

  讲座中,卢警官用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结合小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从不良习惯、网络诈骗、校园欺凌以及面对危险时应采取的态度四个方面以案说法,并和他们亲切交流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这些伤害,应该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叮嘱学生们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日后成长为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接班人。

  学生们从这次的活动中明白了遇到危险时要冷静面对,在生活中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小公民。学校将继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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