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根据《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调动生猪生产积极性,推动生猪生产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需要,用好生猪调出大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兴城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兴城市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调动生猪生产积极性,推动生猪生产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需要,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合我市生猪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根据我市生猪生产实际情况,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既引导奖励生猪生产又促进各项工作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财政部奖励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领域。按照《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 生猪防疫服务费;
(二) 生猪保险补贴;
(三) 奖励规模养殖场(户)、小区;
(四) 其它相关的费用。
奖励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四、享受补助的养殖场(户)条件:
(一)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有工商执照;
(二)在兴城市动监局备案;
(三)生猪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四)养殖档案建立规范;
(五)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
五、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与管理
(一)奖励资金发放标准(分三个档次):
1、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场(小区);
2、存栏能繁母猪150-299头的规模场(小区);
3、存栏能繁母猪50-149头的规模场(小区)。
(二)资金管理:奖励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奖励给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的,必须首先用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领域。市动监局负责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奖励资金发放后,由财政局、动监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考核。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奖励资金。
六、资金拨付
市财政和动监部门检查验收后,确定资金补贴对象并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财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七、成立组织,加强管理
为加强资金管理,成立兴城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刘星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任学林、动监局局长崔俊海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动监局、审计局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崔俊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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