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篇

时间:2022-11-15 14:10:02 来源:网友投稿

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篇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篇,供大家参考。

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篇

篇一: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中心、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篇二: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局纪委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履责尽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责任内涵。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局党委和局直单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二)责任内容。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盐业工作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确定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延伸到所属部门和单位,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

  的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建立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支持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和推动纪检工作改革,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7)开展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查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查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盐业系统实际,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局属单位党委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党委书记的责任。(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2)管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抓分管。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责任内涵。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和纪委书记两个层面,是指局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二)责任内容。

  1.纪委的责任。(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统筹谋划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协助党委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部署安排监督责任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严肃执纪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突出惩治重点,特别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专项监督、巡查等渠道,发现制度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纪委书记的责任。(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执纪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关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局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其在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4)强化监督效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把加强

  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四、推进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本单位党委、纪委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支部。(二)实施清单管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委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既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性工作,又要突出年度工作和重要权力、资金、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清单,要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做到权责一致。领导班子成员岗位

  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实行履责报告。局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局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分别与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委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年底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述责述廉。

  (四)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年底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五)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开展纪律审查或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大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

  (六)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因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党支部、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支部的纪检委员。

  月19日至20日,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张伟来云阳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工作实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学锋汇报了云阳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云阳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相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张伟说,近年来,云阳县委、县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定位,确立了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的目标,坚持走生态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十二五”收官取得圆满成效,“十三五”开局良好,后劲很足。

  张伟指出,云阳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的主体责任上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对问题查找准确,举措有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当作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县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伟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要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

  张伟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建设;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和“四风”、腐败问题频发的,要加大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张学锋表示,云阳将认真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把云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光荣汇报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XX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

  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

  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20XX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

  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篇三: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围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主题,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3月10日~4月20日,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对辽宁、江苏、广西、重庆、云南5个省的20个邮政企业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为期40天左右的巡视,5月17日~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各被巡视单位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辽宁、江苏、广西、重庆、云南各邮政企业单位表示,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以巡视整改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企业单位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针对“领导人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修订分公司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大对基层党建指导力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未做到与业务

  发展同步推进”问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量化考核办法,强化落实“四同”工作。在2016年度区分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

  邮储银行广西区分行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上投入精力不足,没能将压力层层传导至基层”问题,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区分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区分行党委上半年听取了两次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汇报。

  速递物流广西区分公司针对“重业务轻党建较为突出”问题,下发调整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通知,设立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和党建工作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对市分公司领导班子重新调整分工。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广西区分公司针对“纪检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够,监督履职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对2013年以来违规违纪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偏松、偏软的情况进行了重新处理。对某县分公司原正副职领导,由原来提醒谈话改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给予正职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加大了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力度。

  广西区分行针对“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不到位,对核查属实问题处理偏轻”问题,对巡视组指出的未核查信访件,

  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信访核查属实、处理偏轻的某市分行主要负责人,由原来进行诫勉谈话,重新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速递物流广西区分公司针对“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尚未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偏轻”问题,单独设置区分公司监察部,完成人员配备;要求各市分公司换届时在党总支设纪检委员;加强纪检人员业务培训。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广西区分公司针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印发区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区分公司机关所有固定资产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严格出入库登记管理。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招标工作的公开程度不够”问题,引进招标代理公司,逐步推进公开招标,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

  广西区分行针对“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未有效落实”问题,组织学习有关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议题时纪委书记均参会履行监督职能。针对“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区分行采购管理办法,推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对“2016年ATm维保服务”项目,已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了复评,重新推选两个候选方案。

  速递物流广西区分公司针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修订党委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针对“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制定集中采购流程规范,制定量化的评标办法。针对“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对机关固定资产清理造册,完善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和报废手续。

  坚决反对“四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广西区分公司针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管理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把关;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建立单车台账,加强日常使用情况检查。针对“超标报销差旅费”问题,修订印发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原差旅办法中区内允许乘坐一等座的规定;对2014年12月以来区内乘坐一等座情况进行梳理,对超标部分费用进行了清退。针对“通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按规定将通信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按月集中发放。

  广西区分行针对“风险控制不力,导致‘顶冒名’贷款大面积暴露”问题,完善信贷从业人员准入退出和激励约束机制,对“顶冒名”贷款集中的市分行领导班子以及区分行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人员追究相应管理责任。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重新修订区分行差旅费开支实施细则,超标的元由个人承担,已全部退回,并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

  检查。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修订区分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车辆维修台账及出车记录,选定两家车辆定点维修厂商。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给予计划财务部时任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速递物流广西区分公司针对“业务招待费管理不严”问题,修订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加大报销原始凭证审核力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失控”问题,将区分公司机关车辆相关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维修台账,严格油料费发票的报销审批。针对“差旅费管理不严”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超标报销差旅费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广西区分公司针对“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2015年、2016年个人报告事项核查不一致的9名三级领导人员,均已按规定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个人作出书面检查等,严肃了组织纪律。针对“个别干部存在超龄未改非”问题,重新修订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完成超龄三级领导人员改非工作,明确改非人员的岗位职责。

  广西区分行针对“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问题,出台区分行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出台区分行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明确规定民主推荐程序,规范干部任免纪实要求。

  速递物流广西区分公司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对存在唯业绩提拔干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有关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针对“执行有关干部制度不严格”问题,修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等制度;结合实际分批次、分阶段安排领导干部交流任职,重点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6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

  重庆市邮政企业单位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出台落实“两个责任”配套制度,明确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回头看”;全市邮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已经到位。针对“基层单位存在经营、党建未同步推进”问题,下发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通知,对基层单位半年党建工作考评自查进行复查。

  邮储银行重庆分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针对“规矩意识不强,财经纪律和风险意识淡薄”问题,开展财经纪律教育,建立交叉检查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对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给予人力资源部原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速递物流重庆市分公司针对“党委管党治党意识淡薄”问题,按总部要求完成机构、人员配置,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滞后”问题,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检查。7月起,启动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帮助方式,抓好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低于经营管理工作”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党委会7次、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针对“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监管力度不够”问题,制定市分公司本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启动全市邮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

  重庆分行针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力度不够,对部分需核查的问题线索未全面核查”问题,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按规定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分行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5人,各二级分行配备1~2名专职人员。通过“以查代训”方式,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对基层

  纪委书记和纪检人员进行面对面传授。

  速递物流重庆市分公司针对“纪委工作未正常开展”问题,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成立独立的监察部,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纪委将向党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重要例行工作,持续推进纪委书记约谈等制度的落实。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针对“执纪监督缺乏有效抓手”问题,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专业知识。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未能扎实有效落实”问题,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指标。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6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季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针对“集中采购制度建设滞后、采购方式缺乏竞争性”问题,修订市分公司采购实施办法,优先选择竞争性强的采购方式,采购份额分配纳入采购结果审批环节。针对“项目实施流程倒置”问题,修订市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重庆分行针对“设备采购数量分配结果无决策依据,采购方式缺乏竞争性”问题,制定分行框架协议加订单采购实

  施细则,明确采购分配的方式和流程。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行办公室原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针对“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不落实”问题,修订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对规避集中采购的报销事项一律不予报销。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二级分行行长给予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员批评教育2人。

  速递物流重庆市分公司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落实”问题,严格执行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针对“未严格履行招投标、集中采购程序,招标采购管理基础薄弱”问题,按季集中组织采购专业知识学习,规范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现有合同缺失要件进行完善。

  坚决反对“四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针对“会议费、招待费报账把关不严”问题,修订市分公司本部成本费用、集中结算与支付办法,严格规定会议费、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修订市分公司领导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开展“营分运投”全流程优化体验提升活动和服务基层“挂包帮”活动,广开言路,确保基层建议事事有回音。进一步精文简会,上半年全市性会议和发文数量分别同比减少12%和26%。

  重庆分行针对“违反中央规定,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重申纪律要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把财务报账关。

  责令香烟实际使用部门负责人退还所使用香烟款项,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分行办公室原总经理诫勉谈话,并对其他责任人员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5人。针对“行领导深入基层不够”问题,修订综合调研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分行领导计划每年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0天,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推广。

  速递物流重庆市分公司针对“会议费和差旅费高于规定标准”问题,修订市分公司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针对“会议和业务招待费用报账把关不严”问题,分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考核。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针对“会议费标准制定偏高”问题,修订分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各类会议管理。针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员工不够”问题,制定分公司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与基层员工沟通交流深度不够、范围不广问题。

  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针对“未严格执行本单位选任制度”问题,修订市分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领导人员破格提任程序的规范,对按新规定达到交流任职年限的领导人员做好职务调整方案。针对“部分选人用人纪实材料不完整”问题,市分公司党委组织部配置专职干部监督岗,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和监督工作。

  重庆分行针对“部分选任工作程序缺失”的问题,完善分行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重点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竞争上岗流程要求进行明确。针对“违反本单位制度、破格提任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干部选任各环节的审核审批,做好对提拔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查,重点对拟破格提拔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速递物流重庆市分公司针对“选任工作程序缺失”问题,修订分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选配1名干部监督管理岗人员,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破格提任程序不规范”问题,明确破格提拔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对破格提任的监督检查。针对“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超编”问题,严格按照总部审批的机构和职数设置、配置干部,于6月撤销超编机构,调整超编干部。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针对“部分选任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问题,制定分公司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等制度,确保选任工作有制度可依。

  云南省邮政企业单位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针对“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针对“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问题,约谈18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领导与分管的22个直属单位和机关部室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针对“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印发省分行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省分行机关各支部实行组织生活会报备制度和列席制度,并实行全程监督。制定关于规范省分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印发省分行党内会议记录规范。

  速递物流云南省分公司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上紧下松”问题,要求分管领导在专业会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增加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频次,提高党建工作考核分值和比重,开展基层党组织“五项”问题整治等措施。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针对“监督责任缺位,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情况,也缺乏纪律审查能力”问题,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设置。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开展专项自查整改。通过建立纪委书记微信群、纪检监察QQ群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交流和指导帮助。

  云南省分行针对“纪委书记未专司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将严格落实总行党委要求,调整职责分工,确保省分行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针对“基层单位员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失”问题,邀请检察院专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培训,启动全分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增加风险合规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针对“执纪问责不严”问题,省分行党委和纪委重新梳理有关问责情况,对违反党纪人员重新追加党纪处分,分别给予3名市分行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速递物流云南省分公司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执纪能力不足”问题,下发“两个责任”清单,纪委每年对下级单位履行“两个责任”进行巡查,启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成立省分公司监察部,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增加至2名。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制定下发省分公司党风廉政约谈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工作签字背书制度等。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针对“部分重大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印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通知、省分公司党组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收集整理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

  云南省分行针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打折扣”问题,对2016年各二级分行党委会、行长办公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重点督导。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基础管理较为薄弱”问题,下发关于开展分行党委会、行长办公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及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速递物流云南省分公司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问题,对大宗采购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出台“三重一大”决策档案管理规范,形成反映决策全过程、可追溯的档案资料。针对“未严格落实集中采购管理规定”问题,出台2016年省分公司二次集中采购目录,制定采购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集中采购专家库,配备了省、市两级专兼职集中采购人员,建立下属单位采购备案制。

  坚决反对“四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针对“省分公司2015年违规发放春节慰问费”问题,省分公司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组长已向集团公司作出书面检查,已收回379名在职员工共计万元春节慰问费,在全省邮政企业开展违规发放节日慰问费专项自查整改工作。针对“存在公款旅游、报销景点门票”问题,下发有关通知,重申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严禁报销景点门票等费用。印发员工疗休养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邮政企业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收回在职三级副以上领导

  人员已报销疗休养费用万元。针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对违规乘坐头等舱的,超标准部分费用共万元由当事人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云南省分行针对“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对昆明、西双版纳、保山等旅游热点地区业务接待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部分分行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进行清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针对“购买高档礼品和采购高档家具”的问题,分行党委已向总行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个别市分行采购高档家具的问题,省分行已对所购高档家具进行封存,将按相关流程开展拍卖工作,并给予市分行原主要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省分行及地分行违规决策,违规发放员工福利”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全省共清退收回已报销奖励性疗休费用共计万元,并收回个别市分行违规发放的福利费用共计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速递物流云南省分公司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建立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通过限时办结等机制,对调研发现及基层反映问题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在揽投路上”跟班体验活动。针对“公务接待审批单缺失”问题,严格事前申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省性公务接待情况检查。

  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针对“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共制定17个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定,初步建立了干部监督制度体系。针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开展选人用人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存在问题,责令分公司党组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和干部工作管理人员作出深刻检查。针对“省分公司在办公室设置的个别领导岗位缺乏依据”问题,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及职务名称,取消在办公室设置的省政府参事秘书岗位,全面取消所属单位总经理助理岗位。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调动频繁或长期担任同一职务”问题,修改完善干部任职期限管理和交流工作规定,对在

  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的三级主要领导拟订调整计划,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整改到位。督促各市分公司完成对四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的岗位调整工作。

  云南省分行针对“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修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未单独制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的两家二级分行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对全省13个二级分行2016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针对“领导人员因私出国管理不严”问题,对涉及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管理的补充通知,对省分行管理干部因私出国相关证件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两家分行下发了整改通知。

  速递物流云南省分公司针对“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问题,下发省分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领导人员管理。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完善对拟提任领导人员的沟通酝酿、民主推荐材料,严禁用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

  

篇四: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知识影响格局,格局决定命运!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中心、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

  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中心、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第四条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

  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

  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1

  

篇五: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_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_中心、_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_中心、_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_中心、_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_中心、_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_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篇六: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今年以来xx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xx省委x次全会精神坚持首位首抓主责主抓常态常抓大事大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推进xx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推进党建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XX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XX省委X次全会精神,坚持首位首抓、主责主抓、常态常抓、大事大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推进XX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首位首抓,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第一标准,强化政治学习、涵养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党的政治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坚定政治信仰。持续抓好理论武装。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四学”为统揽,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学习“三本教材”、聆听“五堂党课”、深悟“六个专题”。全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n次、专题讲座X次、专题研讨X次,印制XX期,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常态组织党纪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围绕“18个是否”深入开展检视剖析。邀请省专家深度解读《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测试,不断强化法纪意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X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钟长鸣》等廉政教育片,学习中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科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二)严守政治规矩,涵养政治生态。始终把遵规守矩作为履职之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结合XX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加强政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先后X次向X报告重大任务、决策部署执行完成情况。始终把民主集中作为议事之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个不分管”和“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全年X次常委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X次市长办公会讨论相关问题,注重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各抒己见,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畅通言路、民主议事、接受监督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选人之要。坚持政治标准、突出政治忠诚、聚焦政治表现、注重政治担当、严把政治自律,科学选拔任用干部、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稳妥开展职务职级并行,凝聚了干部士气、激发了工作激情。把从严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按照“凡提四必”的要求,实行政治自律、廉洁审查“一票否决”,从严审查把关、从严加强监督。全年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X批XX人次,上下普遍认可。

  (三)严格组织制度,严肃政治生活。党委带头。党委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先后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常委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累计讲党课X次,参加支部活动XX余次。党委班子积极引领示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支部跟进。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民主评议党员。严格对照《关于严肃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压实廉政责任的通知》明确的5个环节,召开组织生活会。纪委派人列席组织生活会,检查指导开展批评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党员践行。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躬身践行,积极参加承诺践诺活动,“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铭记初心使命”参观学习等主题党日活动,主动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党员第一身份”意识、“三个表率”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实处着力、主责主抓,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始终把落实责任制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压紧压实的责任链条,推动形成层层有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落实主体责任。常委班子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积极发挥统揽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X月份召开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X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专题分析会,分析形势任务、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措施;12月份召开常委会讨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一年来,常委会先后X余次组织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常委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带头履职尽责。党委书记X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组织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找问题、讲责任、提要求。与班子成员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亲自审阅班子成员年度述学述责述廉报告,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听取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跟进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经常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开展廉洁从政谈话提醒,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二)抓实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XX《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配备纪检和党务干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督促指导XX加强向XX的请示汇报,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定工作方案。召开常委会审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

  党风廉政建设X项具体工作任务。审定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分管领导责任清单、科室长责任清单,使责任跟着清单走,监督对着台帐做,实现履责一单清、监督一帐明,推动责任上肩、工作落实。合力开展监督。组织“两办”、纪委、X、X联合开展政治督查和目标考核,着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常委会决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挥督查室、巡视办等业务科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业监督检查。

  (三)压实直接责任。积极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进一步抓实党支部直接管理教育监督党员职责。及时调整健全组织。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大科室独立设置、小科室就近合并的原则,重新调整设置X个党支部,选举党支部书记,配齐纪检委员。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同志向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抓实党支部书记责任的通知》,细化分解党支部书记抓党员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压实从严思想教育的职责。加强评比检查。结合年度目标考核,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和点评。纪委书记集中约谈各党支部书记,指正问题、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七一”评选表彰X个先进党支部、X名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激发工作热情。

  三、坚持严字当头、常态常抓,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始终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牵引,以减负增效为目标,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抓细抓实抓常,真抓实纠立改,持续跟踪问效。

  (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印发通知、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常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逐条查摆梳理领导班子X个方面X条突出问题,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每名党员干部对标“五个方面X类问题”,人人建立问题清单,树起整改“靶向”,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减负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

  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年度压减目标,清理规范文件编号,精简规范督查事项,严格落实无会周、无会月要求,能通过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一律召开视频会议,积极推广运用无纸化办公系统,每季汇总研判,切实压负增效。截至今年底,工作信息压减X%,制发文件数量压减X%,会议压减X%。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排查整治。深入X个贫困村开展走访调查,发放意见征询表X余份、满意度调查表X余份,实地查看农村低保补贴发放、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贫困户项目分红等落实情况,逐条查验帮扶措施落地见效情况。集中查纠、整治突出问题X类X个。

  (二)认真抓好主题教育问题检视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问题检视整改。X月份,围绕“四个对照”“五条标准”深学细照、深入剖析,检视查找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X个方面XX条问题,逐条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印发整改通知,逐条整改落实,务求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真正把教育成效固化到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上来。集中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围绕重点整治的X个方面内容,采取各科室自查、财务室核查、纪委督查、“回头看”组织复查等方式,共梳理核查公务接待次、差旅费用报销业务X笔、评审验收项目XX个,查纠违规违纪问题X个,清退资金X万元,全年“三公”经费开支累计压减XX%。深入开展清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XX名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情况。

  (三)常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紧盯时间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廉政通知、组织廉政教育、落实廉政谈话、转发廉政微信、开展廉政检查等五项举措,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配送廉政套餐。节假日期间对XX个基层单位贯彻执行禁令规定、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促进作风持续好转。每季督导检查,重点查究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慵懒散慢”等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反馈、督促整改。紧盯重大事项。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今

  年XX名调整的干部、XX名评先选优的干部和XX名推荐上级表彰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进一步梳理管钱管物管项目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参加项目招标、评审验收、遴选考核等现场监督X场次。始终紧盯重要时段、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开展精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时效。紧盯执纪问责。紧盯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员进行诫勉处理,严肃报备工作纪律;紧盯环保巡查发现问题纠改,对X名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科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执纪问责。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交相关违纪线索核查,对初步查实的X名党员干部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四、坚持稳中求进、大事大抓,全力推进中心工作始终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融合融入推进X中心工作,以严明的作风纪律保障中心工作落实。

  (一)XX稳中向好。

  (二)XX取得突破。

  (三)XX深入推进。

  (四)XX有序开展。

  (五)XX纵深发展。

  一年来,X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在理论武装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纪法规,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上还有差距,需要通过不断深化学习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在履行责任上,同步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还不够平衡,需要通过深化定责评责问责机制推动担责主动、履责到位。在改进作风上,持续深入常态推进还存在短板弱项,需要通过开展常态监管、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正风肃纪。在转变职能上,

  指导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还不够到位,需要通过找准职责定位、完善规章制度切

  实强化监督执纪专责。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总结工作得失,认真思考谋划明年工作,再接再厉、持续奋斗,努力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到位、谋划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压实责任到位、请示报告到位,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组织、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X工作。

  

篇七: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3篇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市建设局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接市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兰委〔2016〕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认领问题,迅速启动了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主体责任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分管处室以业务要求代替主体责任要求;约谈程序、内容、反馈不规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约谈没有记录资料,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以业务为主;主体责任资料台帐不完善,存在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督查问责力度不够,以督查通报替代问责和二级单位学习制度不健全等5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下发专项整改通知,派出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突出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目前,局系统5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强化了工作压力传导,规范了约谈工作,加强了督查问责,二级单位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各类台帐也得到了较好补充和完善。二、原因剖析

  剖析和反思市委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根源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入。局直单位领导虽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但侧重于管好自已,侧重于安排部署,侧重于经常提醒,但在严抓细管上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级越高,压力越大,并有逐级减弱的现象。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思想认识还不深入、不深刻,导致落实主体责任的“双重责任”还没有真正细致深入。二是约谈工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工作性约谈多,提醒、告诫约谈少,满足于约谈达到规定次数,但约谈记录主要以业务为主,约谈情况反馈也不及时。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没有深入掌握规范的约谈程序,没有把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约谈的主要内容融入到经常性约谈中。三是督查问责不到位。尽管多次组织督查,每次督查都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深究原因是督查问责的力度不够,仅满足于督查了,看过了,反馈了,只要不出事就算过关了。三、问责处理对于市委督查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局系统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了16个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局直各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约谈所属单位领导。局党组其他成员深入基层督导,亲自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直各单位对照市委督导发现的问题,查找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四、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通报》的具体问题,我局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即知即改和长期整改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和《市建设局开展“八查八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进行动方案》,对整改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一)强化压力传导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抓深入学习。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高度重视,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对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评价检验标尺和市委“八查八促”行动方案内容,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促进了自身思想认识的提高,努力做好不忘初心,党在心中、牢记责任、清正勤廉。(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抓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局系统主体责任贯

  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骨干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局直单位领导和主体责任工作骨干的责任意识。(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是抓长效机制。组织局直各单位修订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等制度15项,督促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照“866”评价检验标尺组织局直各单位自查整改,并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规范约谈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局系统分层次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约谈工作的细节要求和记录规范,确保约谈工作在程序上、内容上、纪录上做到规范科学。(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约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凡约谈程序、内容、情况反馈不规范,记录资料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坚持约谈一次有一次约谈的效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

  三是突出约谈重点。重点围绕重要工作部署、群众信访反映、干部任职交流、重要节庆时间、专项督查调研、纪律作风等,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完善资料台帐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主体责任资料台帐的同时,加强对局直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台帐的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督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清单,一项一项地审核销帐,不留死角和缺项,避免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并综合运用督办、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有效处置。(责任领导:苟永昌,牵头处室: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学习教育对二级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摸清开展学习教育力度不够的深层次原因,要求二级单位限期建立和健全学习制度,对一线单位因地域分散、时间错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够的单位,要求利用时间补足学习教育时间和内容,并做好学习教育记录。同时,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APP和“城建大讲堂”开展经常性的党建专题和廉政建设专题的学习交流研讨,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全面落实《准则》《条例》,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持续用力,以实际行动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别在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和“两新”领域开展“敢担当、有作为”“提素质、促脱贫”“爱公益、作奉献”和“亮身份、当模范”主题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各基层党组织累计查摆问题6571条,整改6485条;全体党员查摆问题4.2万条,整改4.1万条。二、抓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为“书记抓、抓书记”,让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双向述职评议,把责任层层压实。在城区,全面完成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组建,健全完善区域化党建四级组织架构,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场会到我区观摩;在农村,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惠民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立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申报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状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先锋论坛”,对全区257名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批次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严格按标准落实社区党组织办公和服务经费,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扩建社区办公服务场所10处,社区办公场所全部达标。调整完善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办公服务经费24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对全区

  3.2万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集中排查,与1375名失联党员重新取得了联系,对50名失联党员给予除名处置,315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换届工作。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全面完成党费补缴工作。集中推进“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80.7%和71%。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协商民主,建立起“两网融合、三社联动、三化推进”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民事民议民决,“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三、抓选人用人,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深化“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常委票决制,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开展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和领导干部专项调研,对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分析研判和综合掌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433”工作体系,突出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去年提拔干部27人,重用12人,交流33人,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干部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3500余人次。落实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纪实制度,37名市管干部和796名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44人次,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

  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完成区管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反馈认定。严抓换届风气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严禁”和“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建立严肃换届纪律“1+4”工作机制,制作换届风气监督流程图,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宣传教育方案、举报查核办法、督查指导意见四项制度,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四、抓纠治“四风”,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工作专项检查。去年,查处涉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1起,涉及违反财经纪律1起,涉及婚礼大操大办问题1起,涉及违反公车封存规定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4人,通报曝光3起。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全区15个街道的公车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139辆登记车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对问题车辆严肃整改。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提升工作效能的实施方案》,明确3大类11项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严查投诉案件,落实责任追究,组织明查暗访16次,作风效能检查逐步实现常态化。深化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在区纪检监察网设专栏,对85个参评单位确定的206条重点整改事项逐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控各类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0.79%,因公出国费用下降10.22%。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问题进行线索摸排,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0起,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五、抓执纪监督,强化廉洁建设制定《关于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76项任务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31个协办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督促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书,区委书记与区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背书,以责任清单的方式,把7项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逐一明确细化,使任务落实有据可查、责任追究有章可依。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制述职,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强化巡查监督,采取上下联动、横向结合,全面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总工会、民政局、市政局等12个部门实施巡查。加强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三项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区纪委联合街道纪工委、村居纪检组织成立督导组,选派9名处级干部包挂有拆迁任务的重点村居,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依纪依法、不出纰漏。强化权力监督措施,区纪委同93名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15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去年对3起问题线索进行了谈话函询,对3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和警示谈话,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包挂制度,对重要举报件筛选排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去年共受理纪检信访举报348件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

  败,尤其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映的29件问题线索,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41件问题线索,及时跟进调查,认真核实处理。去年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6起,结案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六、抓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把执纪监督责任抓起来、见成效。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集体决策部署,帮助解决监督执纪中遇到的问题,为纪检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机关的坚强后盾。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区几大班子联席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协同推进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新建400平方米廉洁教育中心,集查办案件、警示教育于一体,实现谈话点建设标准化,夯实执纪审查硬件基础。深化“三转”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新增纪检监察室,把更多的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严抓纪检干部的选拔使用、外部交流、内部轮岗工作。对全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清理规范,支持纪工委书记履主责抓主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树立得不牢,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执纪偏宽偏软,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部分案件查处不及时,时效性不强,存在拖沓现象。有些廉洁要求细化具体化不够,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盯得不紧,执纪监督不到位。尤其是李洪海案件的发生,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下一步,我们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尤其按照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突出常委会的带头表率作用,强化领导责任,厉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洁建设持续推向深入。强化监督检查,对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三是营造担当有为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暨“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紧紧围绕“453”工作体系,咬定目标、持续用力,用好市委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撸起袖子加油干,勇作携河发展的排头兵。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工作合力,

  严肃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通知》(慈党办传〔2016〕156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坎墩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街道党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约谈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党风政风,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一)加强责任意识,构建链条式责任体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街道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党工委书记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5份,与机关各办(所)负责人签订“正风肃纪、强责问效”责任状8份,与各村(居委、社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农村基层组织廉洁履职责任状26份,层层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部署到机关各办(所)、各村(居委、社区)和下属部门,厘清责任边界,使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党工委书记认真做到“四个亲自”要求,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积极做到“五个一”。严格执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对廉政建设实行靠上一档责任追究。同时,专题学习《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清单》,督促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线和联系村(社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上廉政党课、责任制谈话等规定。2016年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5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街道党工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党规,2016年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内容4次。采取会议部署、定期约谈、经常提醒、问题警示、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全体市管干部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赴所联系村(社区)、企业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宣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青少年宫北路北延拆迁安置等街道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严格干部选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始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干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谈话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纪工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共调整机关中层干部8名,提拔3名,其他干部岗位变动1名。从村后备干部库转聘村专职干部3名,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活动1次,开展村班子届末考察,积极探索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严格编外用工“定岗、定责、定薪”规范化管理。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制度保障。全街道上下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四)维护群众利益,提升信访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对所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均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同时面对无理上访,严格遵循事实依据,帮助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信息搜集与处置,及早化解信访矛盾。2016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9起、受理各类信访件30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016年受理各类纪检信访件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79.2%,未出现宁波市级以上涉纪信访。

  (五)强化权力制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深化基层小微权利规范运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4月下旬街道抽调纪检、三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以查阅台帐、走访群众、约谈村干部等形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在“制度管权”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度。查找发现“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小额工程无合同、资产出租无集体决策记录、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等共性“短板”问题7个。针对权力规范运行中曝露出来的短板,在原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8大类20余项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2个补充文件,下发村级通用合同样本。建立街道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绩效评估体系,纳入街道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专项考核范畴,从民主决策、民主实施、民主监督三个环节予以量化指标、定量考核,对年度考核得分前四位的村予以专项加分,从正面引导各村规范用权。同时,以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大力支持执纪,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支持纪检“三转”,对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重新调整,纪工委书记全程参与街道重大事项的酝酿和决策,纪检干部实现专职化并调整充实纪工委力量,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纪工委委员作用发挥的意见》,激励纪工委委员发挥作用。建立

  纪工委委员季度例会制度,支持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党工委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时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督办,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党政(人大)班子全方位支持配合纪检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践行“四种形态”,2016年各级各类廉政谈话活动覆盖对象576人次,实现了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属部门、各村(居委、社区)干部全覆盖,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消除了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查办案件7件,处分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2人。严肃党内问责工作,问责处理干部8人次。(七)加强风险排控,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进一步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通过“十里长街•清风坎墩”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举办“清风坎墩、携手廉行”主题活动、典型案例书面通报、短信温馨提醒、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2016年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宁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章党规党纪主题学习等各类教育活动30场次,受教党员群众3500余人次。每次的班子对账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村书记例会上,党工委书记都会作廉政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履行“两岗两责”,对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常态化。同时,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将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今年开始改为对所有行政村每年均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防控风险。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征地拆迁、

  安置房分配、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三资管理、公务接待、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防控机制。今年,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查组对街道的巡查工作,主动抓好巡查发现问题的即行即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街道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和年度廉情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八)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打造干部服务形象。完善常态化效能检查机制,先后出台《坎墩街道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引导街道上下担当有为、规范履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效能有关规定,大力开展作风效能检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中盯住关键领域对象、抓住敏感节点,扎实开展“酒局、牌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等反“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财务监督检查。2016年累计开展作风效能检查37次、下发通报25个,共检查单位186家,发现去向牌使用不规范、电脑管理不严等问题20个,并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谈话提醒69人次,努力使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实现常态化管理。实现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78.19%。二、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做好表率,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一年来,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工委议事日程,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知识,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和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统筹谋划责任制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并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委、社区)签订了4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经常性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督

  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两岗两责”,确保“两岗两责”的有效落实。(二)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民主议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原则,对干部选拔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均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掌握廉政建设动态状况,力求防患于未然。三是支持执纪监督。支持纪工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三)率先垂范,抓好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宁波市委“20条措施”等相关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日常工作和接待中,能按规定执行,八小时外,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村、企业了解掌握一线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意见征求,着力解决一批基层迫切需求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居委)书记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情况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均严格履行“两岗两责”,既对分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根据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全年领导班子成员56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街道班子领导作为联系村、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定期听取联系村(社区、居委)、大办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汇报,对分管联系的村干部、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认真参加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联系村、部门班子及其负责人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针对抓好预防控制。运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加强对联系村、分管部门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三)切实发挥廉洁从政表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讨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时向党工委书记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按规定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年度廉情公示工作。

  四、存在问题过去一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全街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但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较高,规定动作到位,但是在落实上其他举措相对欠缺,思想认识高度有待提高,教育学习的载体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度有待增强。二是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犯错、少犯错的正风肃纪机制加强了,但如何真正调动干部想创业、敢担当的自觉,欠缺管用办法。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直面难题的勇气和锐气缺乏,“求稳”思想严重。个别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依法办事能力还有欠缺,习惯于老一套和粗放型管理方式。三是小微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小微权力运行中还存在不彻底、不细致、不落实的问题,个别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怕麻烦,求简单。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坎墩实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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