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督办】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督办办理办法三

时间:2023-05-16 17: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督办的办法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是领导就解决某一历史遗留问题所作的批示,由于批示的这类问题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需投入足够力量督办。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注意5个问题10个工作环节。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督办】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督办办理办法三,供大家参考。

【信息督办】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督办办理办法三


《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督办的办法


历史遗留问题批示件是领导就解决某一历史遗留问题所作的批示,由于批示的这类问题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需投入足够力量督办。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注意5个问题10个工作环节。

一、登记受理

1.登记。接到领导批示件后,及时将批文编号、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批示领导、批示时间、批示内容以及收文时间详细登记。

2.留存。将领导批示原文复印留存。

二、提出督办意见

1.提出拟办意见。在认真阅读领导批示内容、领会批示精神的基础上,提出拟办意见。

2.提出办理要求。拟办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定同意后,即将领导批示复印件和督办通知一并转交承办单位,并提出办理要求。

三、督促办理

1.督办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电话询问、实地检查等形式及时对承办单位办理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催办,并逐次做好记录。

2.督办内容。督办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办单位领导的意见、承办责任人、办理时限、具体措施及实施进展等。对按时办结的,督促其及时上报办结报告;对未按时办结的,督促其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对延期后仍未按时办结的,责令承办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将报告与督查室的建议一并报送作出批示的领导。

四、核实办理结果

1.审查核实。对承办部门报送的办理结果认真审查核实。审核的主要内容是:领导批示要求是否完全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合理解决、有无遗漏;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历史事实。对事实不清、处理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退回予以重办,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

2.听取意见。办理结果最终形成后,视情况约见当事人,听取其意见。

五、报告督办情况

1.及时报告。将承办单位办理领导批示件的情况和当事人对办理结果的态度,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2.整理归档。对督办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这项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是:历史遗留问题一般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可能有多位领导作过批示,在督办过程中注意口径一致、搞好衔接,防止因说法不一而引发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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