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6 15:32: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宣传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

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平西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和若干重要问题的两个决议,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引导各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规划,明确目标,主动创建,自我加压,不断推动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新的台阶。

二、总体要求

坚持求真务实、重在建设的方针,不断健全和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申报评选机制。从今年开始,各单位要瞄准下一届精神文明表彰,自定创建目标,主动向区文明办提出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文明乡村、军(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书面申请,区文明办将按照文明委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创建单位的跟踪考察,为下一届评选表彰提供客观依据。没有按规定期限申报创建目标的单位,将失去参评下一届文明表彰的资格。

三、申报规则

1、创建期限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依然按照现行实行的届期制,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2、申报资格

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申报市文明单位;各直接面向社会的行政、执法、服务部门和单位(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设机构)可申报市文明示范窗口;各社区可申报文明社区;各乡镇可申报市文明镇;各村民小组可申报市文明小康村。各镇各单位所开展的具有时代特征和品牌效应、创意新颖的精神文明活动项目,可申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奖。

3、申报级别要件

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集体的单位原则上应获四平市表彰一届以上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申报四平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集体的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市表彰一届以上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单位。

4、评选条件

1)国家、省、市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表彰项目的评选条件另发文。

2)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创建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评选:

①党政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发生特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等,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④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黄、赌、毒、邪”案件和刑事案件的。

⑤没有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中心任务受通报批评的。

四、市精神文明创建申报评选机制的实施步骤

l、申报时限:20072009年度必须在200711月底前自定创建目标,向区文明办提出创建的书面申请和创建方案。以后的创建申请必须在每个表彰年度第一年的6月底前报区文明办。各申报单位要向社会作出创建措施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创建要求: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目标,实事求是找准定位,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创建积极性,不断丰富工作手段、拓展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要内外兼修,对内开展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对外积极参与市文明委和文明办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抓好若干件得民心、影响大、效果好的实事,形成创建特色。在此期间,区文明办将组织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指导检查,掌握基本情况。

3、提交评选资料:表彰年度的末年9月至10月底为提交申报评选资料阶段。各申报单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填写好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总结一式三份,报区文明办。

4、考核与表彰:区文明办将在11月至12月组织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书面提交区文明委全体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12月底或下年初由市文明委召开表彰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推荐省、市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文明委综合考核提名,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呈报省文明办。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根据精神文明创建申报评选机制的要求,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以创建活动的具体实践和工作成效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实现精神文明创建的目标。建立和不断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机制,促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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