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2 16:16:01 来源:网友投稿

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农质发〔201431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以二维码为产品标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信息化的手段,融合政府监管、主体生产、消费服务等功能,构建省、市、区统一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整县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质量安全放心的衢江农业品牌。

二、工作目标

(一)建成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各乡镇(办事处)将本辖区内区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纳入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并动态维护。

(二)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确保区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追溯点覆盖率达90%以上。开展追溯的农产品要求覆盖区域内主导产业,生产主体有独立的自检室,配备质量检验检测及产品可追溯所需的设备,并配有检测人员,正常开展对上市产品的检测,有完整的检测记录,统一农产品包装标识,标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定期对生产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抽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巡查、执法和案件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投诉管理等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做好与省追溯平台的对接及动态维护,并做好相关制度制订、业务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两平台四系统”组成,即打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构建“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农业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农场基地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系统等四大系统模块,形成集生产、检测、监管、追溯于一体,寓管理于服务的覆盖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外网面向公众,内网由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使用。

(一)总体架构。系统建设依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和功能的不同,分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生产单位、消费者四类用户:

1.监管部门:主要是指区、乡镇两级监管机构对生产数据、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检测机构:主要是指区、乡镇、农业主体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和更新维护。

3.生产主体:主要是指已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进行日常上传、更新。

4.消费用户:是指消费者对纳入系统管理的可追溯农产品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对产品信息进行查询、溯源、信息互动等,满足消费者对购买产品的知情权。

(二)四大系统

1.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该系统由区、乡镇监管机构使用,主要包含:主体信息、检测数据、执法数据、红黑榜名单、可追溯管理、投诉处理、应急服务、统计分析等模块。通过权限分配,区、乡镇两级根据级别、职能和所辖区域进行管理,对本区域范围的农业生产主体、产品生产、农产品执法巡查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检测数据由所在区域的农业主体或乡镇检测室的农残检测仪直接上传,实现不经人为修改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对农产品生产、安全检测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以快速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生的环节,锁定质量问题源头,追踪产品流向,对问题批次进行正向跟踪和逆向追溯,以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管、监测、预警。

2.农业主体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系统,由农业主体使用,主要包含:主体名称、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详细地址、主导产品等模块,结合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成可追溯二维码。主体基本信息由乡镇监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主体信息库中进行录入,农业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将主体信息进行完善。在系统管理模块数据字典中添加产品名称,结合产品名称和上市时间,生成追溯码。该系统可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农场基地生产管理系统配合使用。

3.农场基地生产管理系统。该系统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由农业生产主体使用,主要包含:生产基地基本信息、投入品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信息、追溯码打印管理和视频监控管理等。农业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根据追溯要求对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录入上传,由此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监管部门要求,农业主体在系统中必须录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填信息。区监管部门具有监管权限,监督指导农业主体生产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4.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系统。该系统主要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是为农产品消费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为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围绕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需求,编制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标准,实现基础数据的唯一性、一致性,确保基础数据的采集、传输、调度和共享,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数据统一。基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主体数据(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证企业等)及其生产过程数据、农产品类别数据(粮油、畜禽、蔬菜、茶叶、果品、食用菌等)、产地空间数据、农业执法检查巡查数据、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农产品安全标准与指标数据、追溯码设置基础数据等。

基础数据库预留统一标准接口,方便各类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对接。以便未来与区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之间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产地准出环节延伸到加工包装、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真正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四、实施计划

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2014年开始,周期2年,建设可追溯示范点100个。

(一)试点阶段20153月前)。组织开展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明确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及经费安排,按照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数据库,组织系统操作培训。在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20个可追溯示范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形成体系建设、人员培训、设备管理、信息维护、监督检查和疫情追溯的可推广模式。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4月—201510月)。全面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建成全区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新增80家可追溯点建设,全区共完成100家生产主体纳入可追溯管理体系、50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示范店建设,提升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开发21个乡镇可追溯监管子系统,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10-201512)。根据前期建设运行情况,组织专家对各追溯点的实际建设运行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追溯点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分析,完善区、乡二级监管平台的监控功能,实时掌握全区面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结经验,真正打造我区“吃得放心、吃得开心”的放心农业。

五、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以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生产主体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资金和系统维护资金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做好追溯点、示范店建设资金补助等相关工作。

(三)乡镇(办事处):承担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加强对乡镇监管子系统的维护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本辖区生产主体的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追溯平台操作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保障人民健康、维护民生民利、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农产品区场竞争力乃至对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的重要意义。

(二)加大扶持。加大区放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以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为核心,重点支持获得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追溯建设,在验收合格基础上,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衢江区家庭农场质量提升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衢江农场办〔20147号)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区放心农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对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规范运行的单位,相关部门要在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加强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操作技能,各农业主体和乡镇(办事处)至少要培训一名以上业务能手或系统管理人员,确保追溯系统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四)强化督查。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区对乡镇(办事处)综合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是追溯体系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数据传输的实效,从而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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