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10篇

时间:2023-07-01 10:56: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加强对党员?部“??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河南开封市?范区通过健全完善领导?部监督管理机制,对科级以上领导?部“??时”之外在各种公共场合、社交场合的?为以及在家庭和?活中的道德作风表现等进?规范和约束,督促领导?部规范??举?,提???修养。(8?14?,中国组织?事报)把纪律挺在前?,是党中央站在新的时代?度和全?从严治党的战略?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体现了党中央与时俱进、不断将党的建设引向深?的?瞻远瞩和深谋远虑。?“??时以外”?是领导?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党员?部腐败的“黄?时间”。加强对党员?部“??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贯彻全?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要加强教育,凝聚思想共识。“知是?之始,?是知之成。”引导各级?部从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动上?觉,拧紧思想建党的“总开关”,切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领导?部监督的全过程,使他们不论在“??时之内”,还是在“??时之外”,都要始终牢记??是?名共产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两个务必”、把拒腐防变作为基本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珍视?作岗位,正确?使权?。另???要强化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党员?部所持有的权?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党对党员?部??时内的监督制度?较完善,??时外还存在着监督的盲点和空?,成为腐败的?发区。因此要把对党员?部的多种监督落到实处。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通?部监督热线、专?暗中察访和?众媒体监督等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势,使???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律,防患于未然。各级?部要把监督看作是对??的爱护,把接受监督当成习惯,?觉接受国家监督和公众监督,认真倾听各??的意见与批评,不断提???素养。习惯“??时之内”在监督下?作,适应“??时以外”在监督下?活,做到台上台下?个样,?前?后?个样,绝不当“两??”(熊懿睿)

篇二: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

  自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并有上升趋势,这表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越来越成为廉政监督的“弱点”和“盲点”。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圈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因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当前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由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涉及到被监督对象的私生活,一提到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排挤”,群众监督是“找荐”,思想上消极抵触,把正常的监督与不信任、怀疑、猜忌、甚至监视等同起来,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闹对立,逐步使自己置于监督的盲区中,造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

  二是监督管理不全面。目前,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不少,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

  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等,但这些规定并未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内容、程序等作出规定。而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制定的制度和规范较多,很多领域、很多群体仍处于监督盲区,没有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乏系统、全面的监管制度,其产生的负面性、腐蚀性、攀比性难以清除。

  三是操作上有难度。在八小时内,党员领导干部是公务人员,应当受到监督,但有时党员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会延伸到八小时外,在八小时内的监督措施很难同样适用于八小时外;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即融入社会,系一公民,其享有公民人身自由、通信和通信秘密受保护的基本权利,他们八小时外的个人生活属于国家法律保护范围以内,任何外人都无权干预,监督他人的私生活就存在非法的问题,很难把握好八小时外监督权的边界。

  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有些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请吃,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2、公款旅游。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假日期间利用公款公车携带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旅游。

  3、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4、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

  5、染赌近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

  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有的领

  导干部养情人,生活腐化堕落。

  (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1、行为上的延续性。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腐败行为往往相交织。八小时以外的腐败行为往往与八小时以内的腐败行为难以完全割裂开来,贪腐分子的特性决定了其发生腐败行为完全可以不分时间地点,腐败行为在“八小时以内”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延续到八小时以外,或在八小时以内达成权钱交易意向,而在八小时以外完成交易。

  2、时空上的随机性。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往往不会计较交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八小时以外的权钱交易较八小时以内的权钱交易更具有随机性,八小时以外更是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多发时段,交易地点也比较随机,可有能选择办公场所、家里、宾馆,或相距数百公里的异地城市。

  3、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在时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4、节令性。八小时以外是党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多发时段,而节假日则是最佳时机,因为节假日对腐败分子来说是敛财的最好借口。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的措施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腐败行为所具有的表

  现和特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从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是抓好“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的侵蚀,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证党的坚强团结,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员在任何复杂政治环境下不迷失方向。

  二是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度。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细化,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的言行举止,明确规定不得有的涉及公权力的禁止性行为。

  形成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环节,把八个小时之外活动纳入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生活重大事项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婚姻发生变化,操办个人及直系亲属婚

  丧嫁娶等事宜都必须提前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建立干部信息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子女等重要情况上报组织备案。

  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在企业兼职,禁止参加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以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是要畅通监督渠道,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多种监督落到实处。

  加强同事间八小时以外的相互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子虽然较大,但同事之间常常仍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内,因此,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同事,应当发挥好互相监督的作用,避免同事交友不当。

  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家属特别是配偶应当是在第一时间能够察觉。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好家庭监督的作用,让他们主动当好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新闻传播媒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传播信息的作用,是全社会的舆论监督与引导工具,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

  要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努力营造有利于民主监督的社会政治环境,为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对党政机关和干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可以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8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业余生活内容。

  四是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廉洁文化。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廉洁文化,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氛围。廉洁文化反映了时代发展的主流和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结合,是先进文化在廉政建设中的集中体现。它最终影响到广大干部高尚集体人格的形成。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蚀,自觉传播廉洁文化,自觉维护党的尊严,自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光辉形象。

篇三: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过好“八小时以外”

  随着各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言行套上了“紧箍咒”,促使大家培养健康情趣和高雅爱好,不断提升人格、品位。那么,笔者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过好“八小时外”呢?

  回归家庭增进情感。要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更多留与家人,减少外出应酬,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要牢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要在工作之余,回归家庭,承担好自己的家庭责任,与家人培养良好感情,学会沟通交流,彼此包容理解,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比如陪着父母看看电视、聊聊天;帮着妻子拖拖地、洗洗碗;伴着孩子看看书、做游戏……这样既做到了劳逸结合,也缓解和释放了工作压力,更增进了与家人的情感。

  读书看报提升素质。上班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数的时间,都被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占据,难得静心学习、潜心阅读。《弟子规》中说:“有余力则学文”。因此,要利用好“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自觉学习充电,多读经典论著,多读史书,多读时政新闻,并在读书的过程中做好笔记、写好体会,学思结合,不断增强理论知识,强化能力修养,从读书看报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勤于运动保持健康。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力,是幸福快乐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象征。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数都成为“坐家”:八小时坐着办公,一小时坐车赶路,两小时坐着大吃大喝,三小时坐着看电视、玩手机。这种工作、生活方式,不仅坐胖了腰身,还会坐高血压,坐坏颈椎,坐笨头脑。因此,要时刻谨记“生命在于运动”,在“八小时之外”养成爬山、散步、骑自行车等运动、锻炼的好习惯,以此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学会与自然界融合,有效调节心情、促进身心健康。(中共大姚县委党校

  紫家春)

篇四: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解决好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加强对他们业余时间的管理,引导他们热爱本职、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八小时之外”与“八小时之内”一个样。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完善监督工作

  一方面是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考核机制。为了更好地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应当要求党员干部对自己“八小时之外”

  外的主要活动进行记录汇报。同时,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且要十分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另一方面是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之外廉政规定的,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以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同时可实行连带追究,要在党员干部内部真正形成相互监督、彼此约束的机制,凡党员干部的领导未能发现问题或没有履行监督职能的,就追究党员干部领导的责任,以此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内部相互监督的责任感。

  二、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力度

  一方面是内部监督: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员在任何复杂政治环境下都不会迷失方向;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相互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子虽然较大,但同事之间常常仍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内,参与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同事,应当发挥好互相监督的作用;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

  的制度建设,制定《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细化,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另一方面是外部监督: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帮他们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让他们认识到管好自家人的重要性;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增加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发挥好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延伸到“8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内容。

篇五: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县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省驻平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仍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

  为私的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

  5、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6、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的行为。

  7、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行为。

  8、参加“×××”等非法组织,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9、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等行为。

  10、不顾家庭基本伦理,对父母老人不孝敬等行为。

  11、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12、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13、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

  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文明办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报告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范围,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

  认真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九条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

  责,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出了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发“提醒通知书”,提醒其注意;对够不上党政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对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六: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首先,应将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列入日常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组织活动、党章学习等结合起来。其次,应根据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党建活动,制定一套可行的监督方法。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应该突出“工作、学习、生活”三个方面的监督,以便于全面掌握党员的情况和行为。首先,应注重党委和党总支的定期抽查和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其次,应在工作平时,采取个性化的监管,以防止任何不当的行为;此外,应合理建立党员考核制度,及时反映党员的工作表现。

  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还应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监督,如党章学习、史学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等。应根据党员特点、学习方式等不同,做出合理安排,以促进党员的学习,丰富活动形式,开展具有辩论性、提问性、研讨性等思想层面的活动。

  其实,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也包括对党员的生活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党员的个人行为是否遵守党的章程。应加强党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党的章程,要求党员遵守党规纪律,表现出正确思想人格,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应坚持以实际行动促进党员的个人成长和发展,宣传教育以促进党员的党性锻炼,以及切实执行督促检查,加强有效的处置工作。通过综合实施上述措施,可以

  有效实施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管管理,实现党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篇七: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议如何解决好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作者:卢尚燕

  来源:《速读·中旬》2017年第08期

  摘

  要: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当前,从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来看,党员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众人的“眼皮底下”,所以往往监督相对有力,但是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众人的“视野之外”,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笔者就此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如何解决好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关键词:党的建设;“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监督

  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大量事实表明,若管不住“小节”,必将失去“大节”,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对党员干部公权力的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也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以外”监督延伸。

  一、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范围

  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理所当然拥有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交活动。但是,近年来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踩红线、违党纪、受处分,与其“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前,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八小时以内”,没有延伸到他们的“八小时以外”,这就很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要求,生活作风上出现了“污点”。所以,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党员干部的“交往圈”。个人交往方面,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二是党员干部的“生活圈”。个人生活方面,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淳朴,作风是否公道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三是党员干部的“家庭圈”。家庭生活方面,看其对配偶、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是其职务以外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其职责的延伸。当前“八小时以外”监督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由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涉及到被监督对象的私生活,容易使被监督对象理解为怀疑、猜忌、不信任以至监视、打小报告,造成被监督对象不高兴、不愉快、脸色难看。二是制度上还有缺失。目前,关于党员干部监督的规定

篇八: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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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

  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

  “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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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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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为加强我局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监督我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如下监督措施:

  一、总体原则

  此项监督制度按照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在充分保护干部隐私权的基础上,对我局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涉及工作的活动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便能全方位地考核干部,正确提拨、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实施此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建设,使人力社保干部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中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监督内容

  ㈠监督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职务升迁,配偶、子女升学、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上,有无滥用职权的行为;

  ㈡监督有无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进行不正当娱乐的行为;

  ㈢监督有无在美容美发厅、宾馆、饭店等场所接受异性按摩的行为;

  ㈣监督有无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等行为;

  ㈤监督因处理公务有无收受服务对象贿赂及接受吃请的行为;

  ㈥监督有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腐败行为及

  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㈦监督思想上有无贪污腐败的苗头。

  三、具体监督措施

  ㈠建立监督组织机构

  成立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组长由X书记担任,副组长由X局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有关本局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切事宜,抽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受理有关举报。

  ㈡积极开展自我监督

  局每位干部每季末都要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自己一个季度来的业余时间涉及工作的活动情况,公开自己业余时间有关工作方面的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访友、探亲、旅游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请假,使组织全面掌握干部的活动情况。

  ㈢与干部家属联合监督干部

  为全面了解我局干部家庭的情况,使我局干部的家属在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抽查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年要不定期对干部进行家访,请家属到局里来开座谈会,了解干部的业余生活、个人爱好、家庭成员以及经济等方面情况,并使干部家属互相交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经验。

  ㈣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干部

  1、居住地监督

  在每位干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公布局廉政建设监

篇十:党员八小时外监督具体举措

  

  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如何进行监督的思考(最新)

  随着生活方式逐渐多元化,社会各种价值观相互冲击,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的选择和诱惑越来越多。从近几年查处的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有效监督,已成为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的必要性

  (一)是防止公权力被“私利化”的必然要求。公权力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的同时,也具有其内在局限性和易私利化特质。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上都有一定的公权力,是公权力的掌控者和行使者,不加强监督极易被私利化。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关键。“八小时以内”是对党员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的考验,而“八小时以外”是对党员干部品质和修养的考验,越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越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职务和权力的“余热”。因此,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是当前反腐形势的必然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一大批大案、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一批省部级以上高官相继落马。从查处的这些腐败案子来看,无论是以权谋私、贪

  污受贿,还是生活作风案件,其违纪行为的发生时,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表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越来越成为廉政监督的“弱点”和“盲点”。除了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外,与“八小时以外”的自律不严、他律不到不无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有单位制度约束、工作缠身,无暇顾及腐败,八小时外就放松、放纵自己,不去学习思考,而忙于应酬,灯红酒绿中不知不觉就走入违纪违法之路。

  (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生活,但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应当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活动,反之将影响到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关系到共产党员队伍的性质和宗旨,因此必须对党员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加强监督。

  二、当前对“八小时外”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作为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差,不容易监督,因为“八小时外”的监督涉及到个人的私生活,不在工作时间内,个人的生活圈和交往圈,有一定的自由空间,接受监督的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一提到“八小时外”的监督,就认为谁在“八小时外”监督就是“找茬”“挑毛病”,就是给自己过不去。而在监督主体上,也同样存在着监督意识淡薄的问题,监督机关的人员出于对现实的考虑,不愿得罪人,怕遭到打击报复。即使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事知晓一点儿,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从监督,甚

  至装聋作哑,还有一些监督人员认为只要管好“八小时内”的监督即可,而“八小时外”应当由被监督者自我监督,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监督范围不够明确。监督管理仍然存在重内轻外现象,开展“八小时外”监督,是对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的一种延伸和补充。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时间的监督管理范围、内容明确清晰,机制健全完善,能有效实施监督管理,管好人,防控行为风险发生。而“八小时外”监督,监督的范围、内容不够明晰,工作时间之外哪些活动、哪些行为应纳入监督范围,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各有各的理解认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明显不足。因此,对于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在实际生活中难以操作,心理上存在畏难情绪,监督工作重心倾向于八小时以内的监督,致使“八小时外”的监督被边缘化。

  (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偏重于惩处性的事后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的预防监督重视不够,难以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有效地预防或者控制。目前,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尚没有建立一整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缺乏系统、全面的监管制度,制度支撑不到位,监督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无规可依。

  三、对“八小时外”科学监督的对策

  (一)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一是建立单位信息收集反馈机制。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应该尽量以县局领导、各科所队负责人、一般党员干部为三级层面,构建从上至下的网格化信息区。县局领导按照分管、包联范围,重点关注各科所队负责人“八小时外”活动信息;

  而各科所队负责人通过了解沟通,收集本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外”信息。以纪检监察、督察、政工部门为横向,立足全面,关注收集每位党员干部“八小时外”信息。在信息收集机制下,每位党员干部既是信息收集者,又是被关注者,角色互动,收集信息,及时反馈至监督部门。二是建立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家属对党员干部的生活交往最为清楚,信息掌握最为全面。为此,建立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属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重要节日联谊会等方式,提高家属的思想认识,经常性互通交流党员干部情况,单位向家属反馈党员干部工作表现,家属向单位反馈其生活交往重要信息,实现信息收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针对性。着重抓好重点对象监督、重要环节监督。只有精准化,把握关键,才能提高监督的实效性。一要突出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重要部门及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都掌握有一定的实权。在履职及内部管理中,这些人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在“八小时以外”腐蚀诱惑,走向违纪违法。对此,要实时关注在重要部门及重点岗位上的人员,把“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以外”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信息变化,提前干预防范。二要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性党员干部的监督。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具有长期性和苗头性,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干部非议比较多,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平时上班萎靡不振,下班精神抖擞,常出入娱乐场所的,这些人员要重点关注,及时采取谈话提醒,防微杜渐。三要重要节点不放过。重大节假日,是党员干部违纪的高发时期,党员干部有时难以抵制诱惑,极易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物和公款宴请。党员干部这些行为多发生在“八小时外”,因此对重大节假日时期加强事前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各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都应该继续加大在节假日时间点的监督提醒和监督检查

  (三)优化监督力量,凝聚合力。单靠监督部门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单打独斗”进行监督,监督效果大打折扣。为此,要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作用,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使“八小时以外”监督全方位,不留死角。发挥家庭亲情监督作用。要加强与党员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的交流和沟通,帮他们算好“家庭账”,认识到家庭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让他们意识到管好家人的重要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家庭的负责。发动群众监督。群众的利益最为重要,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对群众的利益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注就更倾向于对问题的关注,因此有时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行为时,群众反而能最早察觉到。可以采取设立群众党风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同时,利用各级信访平台,创新多种举报方式,对外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监督,创设良好的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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