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6篇)

时间:2023-07-01 12:4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工作总结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

  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

  “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

  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

  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

  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3月一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一9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一2020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

  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

  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篇二: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7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

  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保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医主管部门负责中医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军队卫生部门负责军队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5月)。印发《XX省XX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宣贯,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年5月—8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1年9月—2022年1月)。各地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2022年2月—3月)。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针对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纳入医疗服务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

  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质量量化统计表》(见附件),并汇总各部门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2022年3月10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附表

  XX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量化统计表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专项治理行动覆盖机构数量统计

  机构类型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民营

  公立

  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民营

  公立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民营

  公立

  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民营

  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病理、检验中心

  其他

  民营

  公立

  总计

  民营

  7办医主体

  公立

  辖区总数

  自查数量

  抽查数量

  公立

  民营

  公立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检查

  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

  数量

  单位

  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

  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

  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工作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起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

  检查

  开展非诊疗需要的重复检查

  开展特殊检查无知情同意书

  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

  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业务收入指标

  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

  违反配置规划,擅自采购、配置大型检查设备

  违规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协议处理)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数量

  停业整顿医疗机构数量

  数量

  单位

  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医疗机构数量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个

  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总额度

  万元

  处理人员情况

  医师

  吊销执业证书

  护士

  暂停执业

  9数量

  单位

  人

  医师

  护士

  医师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总人数

  其他行政处罚

  检查费用数据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总收入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收入

  单位

  时间段

  2020年1-6月

  2020年1-12月

  2021年1-6月

  2021年1-12月

  万元

  纳入统计的医疗机构数量

  个

篇三: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通用10篇)

  在生活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1我院为某市社会保险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某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履行医保服务,现对本年度的医保服务情况作如下自评。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成立医保管理组织,明确医保管理分工,按照规定悬挂医保标牌,积极配合医保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信息等变更后及时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并建立医保责任医师制度。

  二、根据协议要求,在院内设置了医保投诉电话和意见本,并张贴就医流程图,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机不合理检查的项目,公开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医师在诊疗时按照协议要求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处方填写完整、规范并单独存放和封装,处方用药剂量没有超过剂量标准,不存在降低参保人医保待遇标准、设置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和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录入、采集及传递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制定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医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出现因操作错误影响参保人待遇的情况。

  五、年度内没有出现因违反医保政策或卫生部门有关政策受到市医保局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情况。

  目前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还有些不足,如本年度内未组织医保政策培训及考试,由于我院所处位置较偏远,平时门诊量不大,所以年度内日均门诊医保服务数量未达到50人次等,我们会尽快组织医师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级考试,以更好的履行医保服务。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2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xx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x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

  大的贡献。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3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按照整改任务清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和权限,做好举一反三,切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医保系统治理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

  一、整改情况

  (一)相关部门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条款不统一及部分条款未及时修订。

  已整改到位。市扶贫办已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我局于6月份完成《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修订后的《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已经由市政府于6月底完成审议和发文,《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也于6月底完成修订发文。

  (二)218家企事业单位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367.3万元,43家企业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用人单位催缴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多享受367.3万元,退回给用人单位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三)3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支付限制用药费用规定导致8个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33.68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33.68万元。

  (四)5名参保人员重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用报销,导致4个医保经办机构重复向参保人员支付6.42万元。

  已整改到位。4个医保经办机构已5名参保人员追回6.42万元。

  (五)18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多收床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导致9个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61.8万元

  已整改到位。9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61.8万元。

  二、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各地反馈的情况,整理问题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全民医保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立行立改。在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举一反三,注重审计问题整改与全市医保系统治理相结合、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确保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实现医保基金良性运行。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建章立制。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以规范运作、严格程序、注重实效为目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全方位审计分析,聚焦全系统薄弱环节,形成一套内容全面的制度框架体系,以建章立制促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经办机构工作制度化建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监管。加强事后监管,每年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分析,通过精准数据分析查处欺诈骗保及医保违规行为,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4为贯彻落实xx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13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

  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门诊人均费用低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责任医生下乡宣传,印发就医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们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5在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阿继医院虚构病人住院套取医保基金事件后,作为医务工作者的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医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我院医保科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专项检查,认真反思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了深刻的讨论剖析,现就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作如下汇报: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院自医保工作开展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1、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医保科科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检查组,对照医保有关规定,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专门的管理小组及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医疗及费用情况。

  2、使医保消费透明化。院内设有医保宣传栏,药品诊疗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为其提供费用明细,坚决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等违规现象。医生用药基本按照目录执行,自费药物及项目能征求患者同意,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争取按照医保限额规定结算,控制自

  费费用,为患者及时结算费用。对医保中心每月的定期抽查病历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能及时进行纠正并立即改正。

  3、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医保科不定期组织年轻医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院医保患者病历进行检查学习,对不能及时完善病历的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业务学习,对病历完善较好的医生,也给予了相应的肯定与鼓励。

  4、我院长期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超标较大,其特殊原因是我院主要以心脑血管病治疗为主,心脑血管病患者较多,这些慢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周期长、药品较贵,所以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但我院医保领导小组决定严格监督,尽力下降其所占比例,搞好各项费用的控制审核工作。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6根据《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xx﹞14号)要求,20xx年9月13日至18日区医保局会同区卫健委对全区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1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

  二、检查方式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提取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医保住院数据,一是筛查出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数据;二是重点筛查脱贫稳定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记录等资料、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

  三、检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11家民营医院,未发现“三假”(假病人、假病情)问题;通过对在院病人现场走访及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未发现“免费筛查、免费接送、免住院费”等涉嫌诱导住院行为;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评审,未发现降低住院标准收治住院病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德精神病医院、秋浦医院。

  2.超药品限定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杏花护理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秋浦医院。

  3.不合理中医诊疗。如:华康医院。

  4.不合理检查。如:百信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处理情况

  (一)责令以上存在问题的医院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向区医保局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医保局将适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二)追回以上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260.14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缴款至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

  (三)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医院,依据《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二)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96.39元的2倍扩大追款,计124392.78元;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医院,依据《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75元的5倍扩大追款,计318.75元。两项共计124711.53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缴款至贵池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7今年4月29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

  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

  (二)明确要求,压实“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体责任。

  1、要求经办机构对照市局要求和自身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一查:基金审核制度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待遇保障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问题;稽核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稽核案卷有没有未按照市局的规范要求填写等。

  2、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对照《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明确自查要求,力争做到查实、查真、查到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把自查自纠作为一次整改、规范医保结算业务的绝好契机,并且再次向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强调纪律要求,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

  3、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市局督导要求,进开展以账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基金拨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自查审计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5月份以来,我局持续增加对医疗机构的稽核频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医疗机构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动员,组织稽核人员、医共体骨干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排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对全县乡镇医院以上(包含乡镇医院)公立医院以及全部民营医院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各定点医院HIS系统中的项目对照情况,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价格情况,医院病人病历情况以及病人在床情况等,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认真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

  2、和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座谈,将梳理出来的问题反馈给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一查自身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并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主动配合经办机构退回违规费用。

  三、工作成效

  1、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收到34家医疗机构上

  报的自查台账130余份,拟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685268.91元。自查出的问题共计5大类,27小类,其中不合理收费问题合计452462.47,串换收费问题合计7300元,不规范诊疗问题合计1398789.94元,虚构服务问题合计771元,其他问题合计568688.5元,医用耗材违规问题合计:269859元。

  2、医共体账户:Ⅰ、医共体专用账户未建立相关制度,制度未上墙,人员岗位责任不明确,账户安全存在隐患;Ⅱ、医院对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开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未留存相关图片和会议资料并及时建立档案。我局已责令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认真对照市局督导要求和自查问题清单,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专用账户整改完善工作,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3、经办机构:经自查,“两中心”存在稽核力度和稽核频次不足的情况,我局要求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协议管理责任,把好审核关,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稽核单位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稽查卷宗。

  四、梳理总结,规范归档

  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查找医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总结好的经验、好做法,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台账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按照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此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8首先诚挚的感谢贵中心能够给予我店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为我店更好的服务于周边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自20xx年3月医保刷卡服务开通以来,我店积极响应执行医保定点药店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质量、安全、诚信、便捷、高效”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刷卡服务,根据市医保相关考核

  的通知精神,我店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对我店近半年医疗保险刷卡服务的各个项目作了全面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我店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从合法渠道进货。对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将“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相关证明文件存档备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医保规定销售药品,并按医保规定撤销了保健品、非药品的销售。

  二、为更好的服务于参保人员,我公司配备了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药师2人,执业药师1人,全天候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了“定点药店服务准则”“参保人员购药注意事项”。

  三、我店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药品共计1700余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80%以上,以确保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需要。并且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要求,对药品的进、销、存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质量控制,完善流程管理,健全各项表格记录,杜绝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四、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陈列、销售,贴有明显的区别标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进行分类标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在标签上注明“医保甲类”、“医保乙类”字样。

  五、能够按照我省、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明确标识医保刷卡监督电话。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的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六、建立和完善医保刷卡服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刷卡服务。

  七、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管理和费用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有关医保刷卡方面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争创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诚信服务单位,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刷卡服务。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9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

  医保违规整改情况报告10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

  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治疗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xx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

  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独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独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篇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XX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医保函﹝2020﹞X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10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治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方法步骤

  (一)稽核检查方式:调取各定点医疗机构HIS数据(8月1日-8月10日),并调取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后到现场进行落实。

  (二)稽核检查范围:覆盖2018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三)稽核检查内容: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虚假结算、诱导住院、人证不符等行为。

  将8月份列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月,自查内容包括收治明显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疗、挂床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四种行为,并于8月20日前上报自查结果。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提供HIS数据。自查工作要有方案、有记录,防止出现形式主义。

  (二)组织培训、强化宣传。

  要持续做好医院内部关于医保政策、服务协议内容的培训,形成常态化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机制,营造“不敢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

  (三)分类处理、确保成效。

  对于自查中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不力,根据违约违规违法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该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处理的进行移交,坚决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篇五: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一、提高站位,提升专项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印发《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__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

  __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时间表和计划安排。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通报了

  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传达学习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会议、文件精神,部署

  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是组织医保系统内部《条例》学习培训暨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

  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清单》。会议研定现场检查标准,明确检查任务

  和时间节点,强调了检查纪律。

  二是举办全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培训。全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两定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160余人集中学习培训,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群众的保命钱,要管好,用好,把每一分医保基金花到刀刃上,紧贴实际,不断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深化理解,学用结合。

  三是组织“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解读《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学习宣传“两定管理办法”的自觉性,切实落实“两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是印刷宣传材料,助推条例宣传。结合我区实际,在领取市局宣传材料

  1000份基础上印刷宣传海报、折页、问答手册

  __份,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和医保经办窗口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

  等内容。

  五是多种形式宣传。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悬挂横幅,利用“互联网+”信息手段,在政府网站通过公益广告、动画视频、图片等线上宣传形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是深入社区贴近基层宣传。分别在在昱东街道荷花池公园广场、上新社区、戴震路社区、隆阜社区,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

  民服务办实事政策宣传面对面”为主题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三、开展监督检查,提升震慑力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排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全区共排查疑似问题线索

  __条,检查共发现超限定支付用药、低标准住院、违规收取外周静脉置管护理费等三类问题,涉及定点医疗机构

  X家,医保违规金额

  __元,已处理到位。

  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按照

  2021年检查要求,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

  X个检查组,对全区

  __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截至目前,暂停医保结算关系

  __家。

  三是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

  __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查处的__件违规问题涉及

  金额

  __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是开展区县互查。市医保局组织区县互查组到

  __镇卫生院、__镇卫生院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发票报销联未盖章、HIS系统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区县互查反馈的问题,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已上报整改报告,涉及的违规问题将按照协议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二是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

  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三是格化”管理。印发《__区医疗保障体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配备“四个一”(即一本聘书、一本通讯录、一本日志、一本工作手册),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医疗保障网格。

  五、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条例》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进一步提升医保业务水平。加强医保经办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自我规范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依托现场检查、联合检查、县区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技术手段支撑,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篇六: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医保单位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飞行检查有关要求,进一步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实现源头防范,持续强化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对医疗机构是否套用项目收费、挂床住院、过度医疗、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等几方面进行实地全面检查,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我局自XXX月起在辖区内对医疗机构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主要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6月10日,为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我局召开了会议,会上两只泉局长总结上个月“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月经验及做法,要求全体干部研究完善医保

  基金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反欺诈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

  持续在全区各级政府大院门口、各定点药店和人流密集的重要路口张挂宣传横幅,利用LED塔宣传漫画短片。

  三、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虚拟市和我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我局先后巡查了XXXXXXXX等镇街医院和定点药房,建立了“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媒体,有效传达了国家、省有关“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信息,并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单位开展自纠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宣传是手段,实效是检验。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严格按《虚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甄生哓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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