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篇

时间:2023-07-24 12:4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运输方案及保障措施

  一、运输方案

  采用快递的方式运输货物,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案,在运输的过程中,保持产品的完整性,防止损坏环境。

  二、保障措施

  1.选择经验丰富、诚实负责的快递公司,对货物进行完整、密封式的包装,配发易损件;

  2.在快递公司收取货物后,及时登记货运单号,加强货物的监管工作;

  3.定期检查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并不定期抽查货物质量;

  4.定期对货物的送达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卖家按时、完整的完成货物的准确及时的到货。。

篇二: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运输计划保障服务措施

  1)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1)明确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2)司机交通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3)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4)安全教育

  1)每月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反复强调安全行驶规范,使人员烂熟于心。

  2)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3)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5)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6)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7)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2)岗位职责分工

  (1)目的1)规定烟台博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部业务接洽/车辆自检/合同签订/租金核算/租期监控/风险控制/还车检验/违章控制/保险理赔/车辆替换/代驾服务的过程。

  2)编制、审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由公司汽车租赁部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本部门经理批准,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3)术语

  汽车租赁:公司实施的租赁业务用车/长期班车/机场接送/租赁代驾所提供的有偿服务的统称。

  4)相关工作岗位的职责

  4.1汽车租赁客户服务:

  4.1.1编制/修订业务接待礼仪、话务标准文件;

  4.1.2对接待客户信息归纳、登记;

  4.1.3对客户定期回访;

  4.1.4对客户日常礼仪维护;

  4.1.5对客户满意度调查;

  4.1.6客户接待;

  4.1.7办公场所5S整备;

  4.2车辆自检管理:

  4.2.1编制/修订车辆控制文件;

  4.2.2车辆二级维护、年审、信息录入管理;

  4.2.3车辆保养、维修、救援;

  4.2.4车辆交通强制保险、商业险续签;

  4.2.5车辆事故、失控处理;

  4.2.6车辆内饰、外观5S整备;

  4.3合同签订:

  4.3.1客户证件复印件编号/存档;

  4.3.2书写合同约定内容;

  4.3.3与客户进行发车前车辆交接单内容书写/划痕标注/照相打印照片留存;

  4.4租金记录:

  4.4.1票据登记保管;

  4.4.2定期制单/上缴公司财务;

  4.5租期监控:

  4.5.1每日8:00/12:00/17:00查询车辆运行状态登记存档;

  4.5.2监控软/硬件维护管理;

  4.5.3车辆调度;

  4.6风险控制

  4.6.1汽车租赁部制定租赁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办法;

  4.6.2建立和维护公司车辆管理系统;

  4.6.3用车信息记录、检查、汇总和核对行驶/停放情况;

  4.7还车检验

  4.7.1查验对照汽车租赁合同、车辆交接单、单据、证件、发车照片;

  4.7.2确认后对照车辆交接单进行现场验车;

  4.7.3验车结果签字确认;

  4.7.4业务结算.还车手续结束,汽车租赁合同终止;

  4.8违章控制

  4.8.1租赁车辆违章查询/登记/告知客户/协助处理;

  4.8.2违章处理跟踪;

  4.8.3协助车辆管理年审工作;

  4.9保险理赔:

  4.9.1租赁车辆年审/保险续缴/保险单据保存/保险理赔;

  4.9.2协助肇事人/车处理事故报警/现场勘查/事故认定/定损维修/理赔款跟踪;

  4.10车辆替换:4.10.1询问/记录承租方替换原因、所在地点、联系方式、车辆状况,车损程度;

  4.10.2调度车辆救援/替换;

  4.10.3确认/记录事故原因、责任方车损程度,救援服务单签字确认;

  4.10.4被替换车辆维修、替换车辆交接登记;

  4.11代驾服务

  4.11.1客户接待/业务资费介绍/客户证件复印/登记;

  4.11.2车辆自检/发车登记;

  4.11.3安全驾驶;

  4.11.4回车结算;

  4.11.5消费结算金额复查;

  4.11.6违章情况复查;

  4.11.7财务打款申请;

  5)规定

  5.1汽车租赁业务程序构成:

  具体操作流程由:业务接洽/车辆自检/合同签订/租期监控/风险控制/还车

  检验/违章控制/保险理赔/车辆替换/代驾服务相关程序构成。

  5.2各环节操作规定:5.2.1业务接洽

  5.2.1.1热情服务/业务熟练/普通话标准;5.2.1.2询问客户的租车目的、用途/记录登记;

  5.2.1.3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客户满意度;

  5.2.1.4客户资料/证件复印登记;

  5.2.2车辆自检;

  5.2.2.1严格依照车辆交接单所列项目逐一进行查验;

  5.2.2.2隐患车辆禁止发车;

  5.2.2.3简易故障填写《维修通知单》/维修站检修;

  5.2.2.4车辆里程/存油/划痕破损必须照相留存;

  5.2.3合同签订;

  5.2.3.1字迹工整/严禁涂改/内容详细/客户签字手印确认/编号存档;

  5.2.3.2汽车租赁交接单(三联:财务部、业务员、承租方各执一份);

  5.2.3.3汽车租赁交接单/身份证件复印件/租车须知/交接单合并存档、不得遗失/破损。

  5.2.4租期监控;

  5.2.4.1业务人员应始终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一旦出现难以把握的情况,须及时报主管领导,协同相关方进行处理;

  5.2.4.2业务人员应提醒客户定期回租赁站点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车况的良好;

  5.2.4.3每日两次对租赁车辆定位/轨迹跟踪并登记在册;

  5.2.4.4确保定位系统运行良好;

  5.2.5风险控制

  5.2.6违章控制;

  5.2.6.1每日必须对租赁车辆进行一次违章查询/登记在册;

  5.2.6.2发车时必须告知客户谨慎驾驶/杜绝违章提示;

  5.2.6.3车辆年审前必须处理待审车辆违章;

  5.2.7保险理赔;

  5.2.7.1发车前告知客户出现保险肇事首先通知公司车官员,再实施报警,防止拒赔情况发生;

  5.2.7.2车管员应迅速赶到现场,防止公司车辆失控;

  5.2.7.3车管员应全程协助客户完成保险理赔程序;

  5.2.8车辆替换;

  5.2.8.1热情服务/积极配合/协助客户将故障车辆驶回维修;

  5.2.8.2确认故障原因/记录登记/确定事故责任/客户签字确认;

  5.2.8.3替换车辆应做好详细登记/禁止发生错记/漏记现象发生;

  5.2.8.4故障车辆应迅速送往维修单位;

  5.2.9.1热情服务/认真驾驶;

  5.2.9.2车辆发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方可发车;

  5.2.9.3维护公司形象/商业品牌;

  3)司机管理规定

  (1)司机的工作要求与行为规范

  1)司机上班期间如果没有出车任务的,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不得随意外出或离开。有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向车辆管理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司机应无条件服从车辆管理员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以各种借口拒不出车。

  3)接到出车任务时,司机先到车辆管理员处领取钥匙。车辆执行任务结束返回公司后,司机应及时将车辆钥匙交回车辆管理员处,并详细登记车辆行驶公里数,严禁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返回公司后不交钥匙。

  4)司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行为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服务,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

  5)公司车辆由对应司机固定驾驶,除特殊情况且经行政部长同意外,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如司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换车辆的,离职或换车前要对司机进行综合考评。

  6)严禁司机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他人练习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驶技术。

  (2)违规与事故处理

  1)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开除出厂。

  1.酒后驾驶的;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3.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的。

  2)公司车辆在出车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的,罚款由司机全额承担。司机有权劝阻或制止用车人员提出的违规要求,因用车违规要求造成的违章罚款或责任事故,其费用由用车人支付,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3)公司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的,司机应先急救伤残人员,第一时间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与车辆管理员联络协助处理。

  4)司机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的,所产生的费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由司机全额承担,并视情况给予司机待岗或开除出厂的处罚。

  (3)司机奖惩规定

  1)司机按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司机严格按派车路线行车,如在行车过程中用车人员要求临时改变行车路线的,必须征得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变动。私自变动行车路线的,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司机自理,并罚款100元/次。

  3)公司车辆严禁私自拉客,司机无权答应他人搭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停车待岗。

  4)司机谎报维修费用、虚开维修发票或油料发票、旧配件冒名顶替等弄虚作

  假、欺诈公司的,一经发现,按所报销费用2倍的金额给予罚款,并视情况给予待岗或开除出厂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安全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一安全负责人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安全负责人职责

  (1)布置公司(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督促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项目、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参与督促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督促):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5)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督促驾驶人员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租赁擅自改装的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6)车辆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1)租赁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办事处)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租赁车辆须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条件为:

  1)车辆必须具备牌照以及相关的所有证件,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驾驶员须取得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办事处)组织对驾驶员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办事处)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我司人员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2)敦促驾驶员应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性能以及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敦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5)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6)不定期督促道路营运者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质量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7、车辆安全事故、抛锚、被劫等应急方案

  (1)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尊重科学,符合实际。充分发挥全员作用,实行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可

  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2)事故预防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行车教育;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3)事故预警

  一旦发生各类事故时,公司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后,应当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和交通事故向交警事故科报警,(火灾)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事故类别、伤亡人数,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4)应急响应

  接警及报告

  公司各部门、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在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给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及抢险小组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汇报。

  下达指令、实施救援

  在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办公室下达救援抢救指令和要求,并立即组织车辆、救援器材、应急救援人员和抢险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总指挥,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将救援抢险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以防情况变化,制定更好的救援伤员及抢险措施。

  伤员的救治

  应急救援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听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各负其责,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即时抢救伤员,尽快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或医院。

  事故现场人员的清理及紧急疏散

  抢险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无关人员,并将围观群众疏散到安

  全地带,设立安全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救援车辆交通通畅。待事故

  现场清理完,确认安全后方可撤离。

  (5)车辆自燃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1)应急处置

  发生车辆燃烧事故时,应急救援组及抢险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疏散围观人员群众至安全地带,立即进行灭火和清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火灭及清理完毕,在确保安全,待消防、公安、安监、交警等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勘察、取证后并同意撤离现场时,救援小组将事故现场全部清洗干净作一次复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2)车辆自燃预防

  1.要定期检查汽车线路是否有破损;

  2.定期检查是否漏油,保持发动机舱整洁;

  3.改装时,线源一定要包好,防止漏电;

  4.不要把火机、摩丝等易燃易爆物放在车内;

  5.车上要常备轻便的灭火器,并要学会使用。

  (6)自然灾害事故预防应急

  1)预警发布

  自然灾害事件预警级别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气象部的预告或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为依据,对公司内进行预警发布和防范。

  预警信息通过公司宣传栏、驾驶员集团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特点,宣传告知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使用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等情况。

  2)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原则和报告方法依照信息上报。

  应急响应

  1.预警响应

  当接到预警警报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确有必要时(如遇洪水即将暴发、强台风可能袭来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公司可自主决定停运避险。

  3.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管理人员、驾驶员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1.接到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公司领导、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优先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全力抢救公司财产,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情况严重的,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态势时公司应立即向上级请求扩大应急。

  扩大应急之后,学校要按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上级交通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应急结束

  由上级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上级的应急状态解除,经上级领导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应急行动终止。

  由公司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提出意见,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恢复与重建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到恢复与重建上,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学习秩序,维护公司的稳定。

  3.1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3.2正确疏导员工及驾驶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清除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4尽快恢复公司营运到正常状态。

  7)被劫应急预案

  1)司机应立即启动110报警装置,同时使用电话或手机向110报警,如已被劫持,要尽可能的保护自身安全,满足歹徒的要求,采取正当的防卫手段,寻找有利时机脱身,遭遇不法分子极端行为时,可多次,少量给予现金,先稳住对方。

  2)不停和犯罪分子对话,尽量分散其注意力。

  3)被劫人保持冷静,不可大声呼喊,以免激怒犯罪分子,一嘴的限度的争取时间,等待公安部门前来处置。

  4)在犯罪分子想要逃跑时,记清逃跑方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大声呼救,寻求巡警、交警和群众的支持,协助捉拿。

  5)抢劫事件发生之后,要注意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为后续破案尽可能的提供有力证据。

  8)车辆日常维修维护

  1、车辆保养维修流程

  (1)车辆保养维修流程详解:

  专职派车员接到客户保养维修通知后与客户约定上门取车时间,并询问是否需要替换车。如需要替换车将安排同款或高于车辆级别的车辆交于人使用,并指派司机在约定的时间内送到人要求的地点换车,签单据。并提示客户将车内贵重物品带离或妥善保管,交接人做好相关登记。由我公司司机送至保养或维修。维修完成后取车和客户约定送还车辆地点,并完成交接工作。

  (2)未在库车辆保养流程详解:

  专职派车员定期核检车辆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到期保养维修车辆将《保养维修申请单》上报车辆领导,车管领导根据排期情况安排司机送检送修。保养完成后由专职派车员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停车入库。

  2、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内容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对车辆的清洁和外部检查为重点。日常保养包括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返回保养。

  1)出车前检查项目

  1.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检查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

  2.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工作情况;

  3.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转向、传动、制动和轮胎的技术状况及紧定情况;5、检查装载是否合理和安全可靠。

  2)途中检查项目(通常在行驶两小时左右进行的检查)

  1.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2.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和驱动桥温度是否正常;

  3.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及紧定情况;

  4.检查机油、冷却液的液面高度和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现象;

  5.检查装载情况。

  3)返回后保养项目

  1.清洁车辆;

  2.加添燃油,检查润滑油、冷却液,冬季无冷却液车辆应放尽冷却水;

  3.检查三角皮带的完好情况和松紧度;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5.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附件、切断电源。

  (2)定期保养

  车辆的定期保养由各车辆部根据不同的车型,严格按照该车的使用说明书,制定相应的保养项目和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

  (3)换季保养

  全年最低气温在-5℃以下的地区,在入夏和入冬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换季保养。换季保养的项目: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和燃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并进行充电;

  4)检查供暖、通风装置和放水开关的完好情况。

  (4)新车初驶期的保养

  新车和发动机经过大修的车辆,在规定的行驶里程内的使用磨合,称为车辆初驶。车辆初驶期的工作特点是:零件加工比较粗糙,润滑效能降低,磨损加剧;紧固件容易松动。所以,必须按照车辆初驶的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车辆的初驶期:汽油车为1500公里,其他车辆的初驶里程参照原厂规定执行。初驶里程从新车或发动机经过大修后出厂开始计算。车辆初驶的使用规定:

  1)减载:初驶期内,汽车的载重量应逐渐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80%;

  2)减速:发动机不得高速运转,限速装置不得任意调整或拆除。应适当控制车速;

  3)按规定正确选用燃油和润滑剂;

  4)到初驶期的里程后,到特约维修店进行强保。

  (5)车辆保养峻工及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标准

  经过保养的车辆,要按照车辆保养峻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重新进行保养。

  1)发动机启动容易,各种转速下运转均匀,改变转速过渡圆滑,工作良好。

  柴油发动机无“游车”、“飞车”现象;

  2)发动机温度正常,机油压力、气缸压力符合要求;

  3)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无打滑、发抖现象,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4)变速器换档时应轻便灵活,无乱档、跳档现象;

  5)传动轴安装正确,锁止、紧定可靠;

  6)轮胎换位及安装正确、气压正常制动鼓检视孔要外露;

  7)钢板弹簧及螺栓安装正确,紧定可靠;

  8)转向机操纵轻便灵活,各部螺栓紧定、锁止可靠,前轮前束、转向角和转向盘游动间隙符合要求;

  9)轮毂轴承、制动蹄片隙各部调整适当,工作温度正常车辆滑行性好;10)蓄电池外部清洁,电解液面高度和密度应符合要求;

  11)发电机工作性能良好,皮带张力符合要求;

  12)发电机调节器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13)起动机工作性能良好,调整适当,防尘箍完好;

  14)各仪表、灯光、信号、开关工作正常,全车线路全完好,固定可靠;15)各总成内润滑油数、质量符合要求,各润滑点及各活动关节按要求加注润滑剂;

  16)全车各部无漏油、水、气现象,所有连接螺栓紧固、锁止可靠;

  17)车容整洁,车门、车箱、驾驶室、发动机罩、翼子板等应无明显缺陷。

篇三: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运输公司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一、全年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维修和抢修服务。

  二、免费实行场外救援、抢修服务。

  三、对车辆建立详细的技术档案。

  四、为用户车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经济适用的维修预算方案。

  五、虚心接受县运管处不定期对我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开展、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受理客户投诉处理服务,保证客户意见的反馈,设立投诉电话:(公司经理手机),凡接到客户及驾驶员投诉,应进行登记,并在一天内予以回应,直到客户满意为止,并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

  七、风险保障:公司是股份制,经济实力雄厚,具有承担债权债务的能力,为有效降低货运风险,每辆车都有保险,确保人、车、货物安全。

篇四: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货物运输效劳质量保障措施

  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制定以下:

  岗位效劳职责

  1、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车辆调度,操作规程,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并向领导反映或汇报,特殊情况立即向上汇报。

  2、搞好运输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

  3、管理分流、专线和前台的工作,带着下属员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经营目标正常、有序完成。

  4、管理货源汇总、配送、货物仓储、车辆调度和车辆跟踪等。

  5、编制和执行货运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划运输线路,控制运输本钱,标准运输流程。

  6、协调分流、专线之间的工作,确保货物有序、平安地送到达客户手中。

  效劳标准

  1、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及时安排司机跟车发货,遵守货场规章制度,和客户的经办人做好货物数量的清点及手续的办理,每周做一次工作总结。

  2、车辆的选择。不同的货物用不同的车型,保证所派车辆状况良好、干净整洁。

  3、驾驶员车速的控制。根据不同的货物,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车辆来控制车速。原那么上每部车上至少有两个司机,既保证预定到达时间,又保证控制正常车速,保证货物的平安。

  4、货物的遮盖、防护、固定措施及其他方面。每部车上都有篷布、绳索。根据不同产品的构造、性质,准备钢丝绳、防盗铁丝网。货物装载完毕后,全部加封专用的封条方可出车。

  5、驾驶员的行为表现。司机负责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装货场地应严格遵守货场规章制度,不随处走动、不抽烟

  。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

  6、货物的到达。普通货物到达时,司时机提前半天通知收货方,不便人工装卸的货物,会提前一天告知收货方。

  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肇事者未经教育和处理不放过。

  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展责任追究的不放过。

  责任事故经济赔偿与处分:

  1、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

  2、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当事人负责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3、交通事故处分标准,不管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不发当年平安奖。

  4、驾驶员因违章驾驶驾驶证被扣,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处理。

  (盖章)签字:

  日期:

篇五: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目录

  一、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2(一)服务质量管理

  ..........................................................2(二)质量保障方案

  ..........................................................5(三)安全环保保障方案

  .....................................................10(四)安全检查

  .............................................................13一、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一)服务质量管理

  为了树立行业新风,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逐步提高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学习交通法规,增强服务意识,按交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服务行为。

  2、每月五日定为职业道德德育日,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

  3、参营车辆必须保持门窗、内外等各种设施齐全完好,车容车貌美观,车内外清洁干净。

  4、为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对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办法,并报请运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

  5、参营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行驶路线运行,严禁压班、误班、脱班、串线,违者按营运管理制度处理。

  6、全体从业人员要爱岗敬业,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客运正班率达到99.9%以上,正点率达到98%以上,争创“文明客运企业”、“文明车辆”、“文明员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一)规章概述

  服务质量标准是企业为顾客提供服务时的指标,也是考核企业服务水平的基本依据。企业标准作为企业规章,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同,它通常只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适用,对社会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企业标准被写进说明书或者服务规程中去并对社会公布,则企业标准便具有了合同条款的性质。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不符合其标准的规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规范的强制性,违反标准的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当然,如果企业标准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则该标准不具有法律效力。运输服务标准是众多的服务标准的一种,它是针对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行为而制定的一种企业标准。它的作用和意义在于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可以考量的服务指标,使旅客和货主享有的运输权利真正能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

  运输服务标准货物运输,其服务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安全,除了不使旅客的身体和物质受到伤害外,还包括旅客的精神不受到意外损害。这些都是考核运输企业服务质量的基本指标,也是企业标准的内容。

  (三)制作要求

  制定该规章的基本要求是:尽可能细化服务指标,便于考核服务水平。对于企业难以做到的,则不宜规定。凡是规定的,必须是应当做到而且能够做到的,特别是对一些基础管理的规定要要求严、条文细,有操作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公司内部标准,是公司内部各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

  2.制定依据

  (写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的名称、发布机关、施行日期)

  3.术语

  3.1承运人

  本标准所称承运人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3.2服务质量

  本标准所称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是指满足旅客、货主的需要的能力特性的总和。

  4.原则

  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应当遵循顾客至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提供运输服务。

  (二)质量保障方案

  一、供货质量承诺

  我公司承诺:

  1.

  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2.

  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

  3.

  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

  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

  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

  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

  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

  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9.

  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0.

  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二、供货质量保障措施: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

  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

  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3)

  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

  4)

  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

  5)

  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

  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7)

  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

  8)

  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

  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

  2)

  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6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3)

  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

  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

  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

  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

  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3)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

  4)

  5)

  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

  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2)

  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

  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

  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

  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6)

  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

  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2)

  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

  3)

  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

  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

  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

  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

  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

  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

  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

  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三)安全环保保障方案

  第一、运行安全控制

  1、GPS监控机制设备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严密管制,全程进行GPS监控;

  2、运输车辆启动前的检查:运输车辆启动前必须对货物装载情况作详细的检查,杜绝隐患,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必须在启动前排除;

  3、运输过程中的检查:弯道检查:通过弯道大于90°的道路,必须慢行,确保货物处于相对水平的状态;

  第二、运输保障控制

  对准备运输的设备产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损伤。对运输的控制应该分四步进行:

  1、装载前的验证:装载前,必须对要运输的货物进行核对验收;

  2、有效地执行防雨加固方案;到货后立即执行接收条款。

  3、选取正确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

  4、正确选取运输路线(在运输前再次对路线进行勘查,确保运输条件与实际情况相符等)

  5、人员的安排和考核:明确人员的职责,进行有关细则的内容、作用、使用方法的宣传教育。

  第三、技术安全措施

  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按照国家劳动防护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在装、卸货物时,将有关负责人员在出货处负责监装、监卸等工作;在接货时,严格检查,如有残损,及时将残损情况报告客户,并按照客户意见处理,并做好相应交接记录;运输前必须检查每件货物装载情况;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配载方案;在运输途中,定时检查箱体的绑扎加固情况是否完好,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以确保货物安全的运输;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作业;夜间作业,运输车辆各种灯光必须正常开启,最大限度地确保运输车辆人员以及运输货物的安全;安全质量监控人员全程跟踪,作好安全记录。

  第四、应急预案及处理

  1、天气突变应急预案:如在装卸货物期间遇天气突变,如降雨大风等情况,及时对货物进行遮盖,保证货物安全接收。

  2、运输车辆故障应急预案:在运输前,通知备用操作及维修人员待命。如在途中运输车辆出现故障,立即安排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确定无法维修,及时调用备用运输车辆,采取紧急运输措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运抵指定地点;.3、道路事故应急预案: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并上报部门经理、货主及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积极协调部门领导处11理。

  4、货损、货差应急预案:如货物在装、卸货现场装车和交接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协助货主取得商检、保险公司的相关证明,确保货主利益;

  5、不可抗力应急预案:在运输过程中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时,首先将运输货物置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妥善保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将事件及动态通知客户,并按照客户的授权开展工作。如果基本的通讯条件不具备,则做好相关记录和货物的保管工作,直到与客户取得联系或者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如果具备继续承运的条件,我公司将在确保货物以及运输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实施运输计划。

  6、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场料源比选和开采方案的设计,我们在保证质量、储量的前提下减少污染。

  1.搞好规划,防止乱堆乱倒,同时应规划好施工道路的布置和支挡建筑物,。

  2.在弃渣场的运行阶段,应加强弃渣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堆存边坡的安全监测,防止发生偶然安全事故。

  12(四)安全检查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13(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14

篇六: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物流运输服务主要保障措施方案

  (1)设立项目指挥部,现场派专门的调度人员24小时在现场指挥,各队长协调负责,确保装、卸车高效进行。

  (2)指派专门的道路保障人员,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妥善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运输顺利。

  (3)所有车辆人员和管理人员均配备远程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以便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各车辆,工程机械,运输人员施行倒班制,保证24小时高效率工作状态,随时满足运输需要,做到“随叫随到”。

  (4)供货清单随车发运至现场;并核对物资相关资料是否正确、齐备。提前指定装载方案,充分发挥运能,不超载,不欠载,达到效益最大化。

  (5)装车时按进场顺序进行装车,先进先装,后进后装的原则,不得出现插队现象,乱停抢停现象。装车现场设专人监管,确保场内秩序,提高装车效率。

  (6)提前勘查道路,送达地点。指定运输路线,充分考虑到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合理的选择最优的路线,保障货物运输。

  (7)提前和道路相关部门及交警大队报备。车辆,运输路线交于相关部门审核,以保障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8)运达指定目的地时,与现场联系,确定卸车地点。按照规定地点卸车,逐辆一次排队卸车,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确保物资准确

  高效的卸达。

  (9)提前办理超限运输的各类手续。

篇七: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障措施

  ①为确保产品的质量,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规格等文件的要求规定执行,如发生质量或与技术标准不符等问题,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②我公司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③在交货后,我公司在甲方通知时限内派出服务小组进行售后服务。服务小组由我公司派出专人长期负责,随时做好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修改、更换等工作,并严格依照甲方的工作安排进行服务。对不合格的货物,由我公司负责调换,对原箱短少的货物,由我公司负责补齐。

  ④我公司有完全责任和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数据准确性进行复核,质量的监督、检测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等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⑤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我公司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物品的备品服务,且我公司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

  ⑥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要求相同的产品,并按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规格型号为依据,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

  ⑦我公司产品质量的控制,是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及ISO14001管理体系的运作程序中的质量控制点而设置的,是对采购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从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检验把关。使有问题的产品不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⑧加强质量监督把关,实现入库前抽检、出厂前复检,确保合格率100%。甲方满意率100%。

  ⑨在接到通知及时到达现场,及时响应提供服务。

  ⑩我公司若在此次招标中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全力确保完成合同任务,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跟踪、检查和验货、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若我公司提供的货物若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时,甲方可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我公司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

  1.质量目标管理网络

  质量目标

  确保优良

  确保优质结构

  质量责任制

  1、加强项目管理

  2、落实岗位责任制

  3、各分项按工种书面交底

  质量控制点

  1、指定质量控制点

  2、跟踪管理

  3、分析改进

  2.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图

  技术主管

  方针目标质量目标

  质量管理活动

  保证分项工督促部门运用循环,程优良率达

  质量管理抓全过程质100%

  措施的落实

  量管理

  保证预埋坚持每道抓紧质量攻关项目,开

  管一次成工序前的展QC质量活优

  质量交底

  动,提高工

  程质量

  保证竣工质量成本监督与分析与控控制

  工程一次制

  成优

  经生产

  各专业

  理

  助理

  班

  检查制度

  质量信息

  实施质量三收集、步到位检查分析

  制

  加强

  收集、自检、互反馈

  检、专检

  结果

  信息分分析

  析,做好台帐

  每周举行现场质量交流会,严格落实(管理、作业层)质量责任制,加强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

  1.质量体系要素分配表

  1.1质量体系要素领导职能分配表

  领导职能分配

  项目

  项目

  经理

  副经理

  项目师

  (项目会计师)

  质量体系要素

  质量体系

  合同评审

  (设计控制)

  文件和资料控制

  采购

  需方提供产品的控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过程控制

  检验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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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项目经济师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

  检验和试验状态

  不合格品控制

  纠正和预防措施

  ▲

  ▲

  ▲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

  质量记录的控制

  内部质量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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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

  服务

  统计技术

  注:★主责▲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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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质量体系要素部门职能分配表

  部门职能分配

  质量体系要素

  质量体系

  合同评审

  (设计控制)

  文件和资料控制

  采购

  需方提供产品的控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过程控制

  检验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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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程

  部

  材

  料

  设

  备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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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

  质

  部

  合

  约

  部

  办公

  室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状态

  检验和试验状态

  不合格品控制

  纠正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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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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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记录的控制

  内部质量审核

  培训

  服务

  统计技术

  注:★主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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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质量体系

  2.1本项目的质量体系从质量环、质量体系结构、质量体系文件、质量体系审核和质量体系评审等五个方面建立、运行、完善和保持。

  2.2质量环:项目建立质量体系的理论基础和基本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准备

  ●材料、设备采购

  ●项目生产

  ●检验和试验

  ●功能试验

  ●竣工交付和验收

  ●回访和维修

  2.3质量体系结构:指项目内部职责和权限、组织结构、资源、工作程序、技术状态管理等。

  2.4质量体系文件:指项目上属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质量程序文件和项目质量计划三个层次,用以规定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明确项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

  2.5质量体系审核:本项目质量体系审核分为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外部质量体系审核,这里的外部质量体系审核包括业主进行的第二方审核和认证机构进行的第三方审核。

  2.6质量体系评审:即管理评审,由项目按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对本项目质量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符合性和适应性作正式评

  价。

  2.7质量策划:为满足项目质量要求和合同要求而进行的追求持续质量改进的活动,本项目质量策划考虑以下内容: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项目组织设计。

  ●确立、配置适用的项目设备、项目项目控制手段、检验设备、辅助装置、资源(包括人力)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确保各种程序及有关文件在本项目使用的协调性,针对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或其他需特殊处理问题而编制相应的技术性或管理性文件。

  ●必要时更新控制检验和试验的技术。

  ●明确各种过程的检验、测量及试验要求,配备相应设备。

  ●明确规定各种验收标准。

  ●明确进行各种检验、试验的适宜时间和使用方法。

  ●明确进行产品的标识及质量记录和方法。

  2.8质量体系建立:按照ISO9002:1994标准,由项目经理明确各职能部门质量体系要素、分配和管理职责、考核标准。

  2.9质量体系运行:按质量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检查、监督,按期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通过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持续的质量改进。

  3.文件与资料的控制

  3.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1)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上级来文、项目及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标准、规范类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应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内容选定。

  3.2文件和资料的标识

  (1)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应盖“受控件”印章加以标识,当作废时,应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2)标准、规范类文件,由技质科及时动态地提出本项目的控制目录,并加盖“受控件”印章进行标识,并及时动态地进行修正,对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进行标识。

  (3)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管理文件,由相关部门根据与质量体系运行的相关程度,提出是否受控意见提交项目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进行状态标识,编制受控文件总目录。各相关部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受控文件总目录相应进行记录并进行状态标识。

  3.3文件的发放、监督和检查

  3.3.1文件的发放

  (1)技质科负责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和标准、规范控制目录发放,发放目录清单及时送交办公室;

  (3)各相关科室应设立文件专管员,并将名单报办公室,文件专管员应编制文件总目录,收发文件应登记、编号、填写发放清单;

  (3)文件领用人签名领用,文件应妥善保管、保持文件原貌。

  3.3.2文件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应及时对相关科室文件专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文件控制目录变更状态、及时标识,保证在项目各个场所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文件和资料

  3.4文件的借用

  各类文件的借用,应得到借出科室负责人的批准,并由借出科室文件专管员作好借用记录

  4.采购

  4.1物资和设备的采购管理

  (1)物资和设备按标准进行采购。有国家标准的产品按国家现行适用标准进行采购;新型和特殊的产品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取得业主或设计部门认定的标准后方能实施采购。

  (2)凡直接用于项目上的物资和设备,必须对供应这类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定;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定必须遵守政府的法令和法规。

  (3)材料设备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产品的质量水平、质量保证能力、历史业绩、生产能力、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评定情况经审定后由项目经理签署,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的规定在大型项目可采用,中小项目应按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特殊情况应报公司认定后实施采购。

  (4)物资和设备的采购活动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进行,如果需要与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货单位发生采购业务,应在采购前及时对供货单位进行评定,并报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建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购销或加工合同、订货单等;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和完整地列明订购产品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产品的规格品名、型号等级、订购数量、库存状况、供货单位、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验证规程等;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必须是现行适用版本;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须有业主签字认可的资料,包括: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的图纸、图集和样品;采购文件应有相关部门会签以及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审批。

  4.2项目队伍的选择

  (1)项目队伍的选择必须符合政府的法令、法规。

  (2)项目科负责对项目队伍的查验和考评,查验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项目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手册等;考评的内容包括:项目队伍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以及以往的项目质量、经营信誉等业绩;经查验和考评后综合比较,择优选取。

  (3)项目科负责与择优选用的项目队伍方签订合同,合同至少包含下列内容:项目工期、材料质量要求、项目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项目项目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1)技质科负责对分项的划分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负责确定单位项目的分部分项项目在项目资料中的统一名称,同一部位的名称做到规范性和唯一性。

  (2)项目资料的积累过程中,技质科资料员负责随时核对各相关人员

  计划、技术、质量、材料、项目、试验等记录的项目名称和标识;在项目核验前对项目资料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不统一名称和标识。

  (3)在分项项目评定表上写明材料复试单编号,作为关键部位的可追溯性标识;在相关的质量评定表上写明特殊工序操作者的名称和资质,作为特殊工序的可追溯性标识。

  5.2项目现场的物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材料设备科负责用于项目上的原材料、加工成品等物资的产品标识;附有产品标识的物资进入项目现场,收料人员负责对原有标识的维护,标识缺损时及时移植、补齐;未附标识的物资负责自制产品标识。

  (2)材料设备科在开具领料单时,在领料单上注明领料日期、项目的分部分项名称、材料用途作为物资的可追溯性标识。

  6.检验和试验

  6.1项目质量检验和试验

  (1)分部分项质量评定按现行建安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分项项目质量由分项项目负责人检查评定,项目质量员进行等级核定。

  (3)分部项目质量由项目技术主管组织评定,其中基础项目和主体由公司质量部负责检查申报工作,最终报质监站进行等级核定。

  (4)过程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5)项目产品的质量过程检验,由取样员在有见证资质人员的见证下,按现行国家规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取样送检测单位检验。

  (6)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的内容应在单位项目或产品的质量计划中表示明确。

  (7)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在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活动全部完成,且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

  (8)单位项目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应按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规定,经过技质部、项目项目师、公司技术质量部复评程序,最后上报规定的质监站核定。

  7.2进货物资检验和试验

  7.2.1进货物资的检验

  (1)任何未经验证或未能确认验证的最终结果以及验证不合格的物资,不准投入使用。

  (2)所有用于项目中的物资都必须有完整和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3)验收人员对到场的物资按要求进行验收和确认,验收的情况记录在《收料、质保书台帐》上,同时对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进行复核,并交技术资料员签收;依据《收料、质保书台帐》记录,开具《材料物资验收报告单》,并返回一份给相关的采购部门存档。

  (4)物资入库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的要求作好产品标识。

  (5)合同规定应由顾客确认的物资,在到货十二小时通知顾客或顾客代表复验,并在相关的收料单上签字确认。

  (6)进货物资的试验

  (7)材料等物资必须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复试,并在取得合格检

  验文件后才能确认验证的最终结果,项目合同有特殊验证要求或国家的规范标准有新的要求时,按合同要求或国家的规范标准执行。

  (8)物资验证取得最终结果后,按《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标识。

  9.检验和试验状态

  9.1工序质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1)质量部对应于项目方案或质量计划中的技术复核隐蔽验收计划,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核验收,填制技术资料作为状态标识。

  (2)主管复核验收工作的项目师应对应于技术资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和试验状态汇总表。

  (3)工序质量未作检验的,应及时进行检验,并严禁转入下道工序项目。

  (4)工序质量已检待定的,应及时向最终签证人催讨鉴定证明,并不得转序生产。

  (5)工序质量已检合格的(指已通过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并有有效的试验报告的鉴定证明的),可以转序生产,相关资料应按项目资料管理规定予以保管转交。

  (6)工序质量已检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9.2分部分项项目质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1)项目经理部负责分部分项质量核定的质量员应按相应标准进行验评,相应制作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并对应于评定表填写分部分项项目师质量检验和试验状态汇总表。

  (2)分部分项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包括相关过程试验的内容,相关过程试验的记录应在项目项目日志上有明确记载。

  (3)分部分项项目检验合格的可以转序生产,检验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表作为状态标识,按项目资料管理规定予以保管和转交。

  9.3单位项目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1)单位项目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由技质科负责,以综合质量评定表上盖章为准。

  (2)单位项目按国家、地区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9.4进货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1)对进入项目现场一时无法确定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材料及现场制作的安装部件均应分为《未检》、《已检待定》、《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四种状态标识进行控制。

  (2)四种状态中唯《已检合格》状态的物资可投入使用,处于其他状态的物资均不得动用。

  (3)被证明为不合格的物资,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10.不合格品的控制

  10.1不合格品的确定

  (1)质量部质量监控员在对项目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该分项或分部项目即为不合格品。

  (2)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在对项目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该分项或分部项目即为不合格品。

  (3)采购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报告中,任一项经确定的不合格均应认为该批物资为不合格品。

  10.2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的标识、评审和处置:(1)进场的物资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科采购人员负责在《材料物资验收报告单》上作好记录,并按《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规定,对该批物资挂“已检不合格”标识牌,严禁投入使用。

  (2)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由项目项目师召集项目科、材料设备科的相关人员(顾客提供的产品应会同顾客或顾客代表)作出评审,提出处置意见。

  (3)拒收的不合格物资由材料设备科负责处理,原则上24小时内撤离现场;降级使用的物资需经规定程序批准。

  (4)根据处置意见,材料设备科负责填写《供应商不良记录表》,并按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对供应商作出处理,严重的应取消其供应商的资格。

  10.3项目生产中的不合格品的标识、评审、处置:(1)项目生产中发现有不合格品,由技质科质量管理员进行记录。

  (2)一般不合格品由质量部质量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和项目队伍负责人参加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分析不合格产生原因,制订纠正措施,项目部技质科长应予确认;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后,质量管理员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可以转入下道工序,全过程应由技质

  科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记录在案。

  (3)较大不合格品,由项目项目师组织相关科室参加评审,分析不合格产生原因,制订纠正措施,经项目项目师确认后,对纠正措施组织实施,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可以转入下道工序;全过程由技质科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记录在案。

  (4)重大不合格品(造成质量事故的),由项目部技质科填写项目事故报告,上报项目项目师和上级主管部门。

  (5)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结果,视需要通知到相关职能科室。

  (6)按返工、返修处置的不合格品应有重新检验的书面记录。

  (7)按让步接收处置的不合格品,应有向顾客提出让步接收的情况记录。

  (8)按降级使用或拒收、报废处置的不合格品应有详细记录,反映在“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中。

  11.纠正和预防措施

  11.1纠正措施

  (1)对分项项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包括顾客或其代表提出的质量意见),当场无法纠正的,由质量管理员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通知项目队伍负责人。

  (2)一般不合格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的纠正措施(整改方案),项目队伍完成整改后上报复查,复查结论在质量整改单上予以确认。

  (3)涉及到顾客或其代表提出的不合格,纠正措施的验证结果应得到

  顾客或其代表的确认。

  11.2预防措施

  (1)由技质科收集信息,对潜在的质量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2)由技质科分析以往的项目实践,对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分项或分部项目提出预防措施。

  (3)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的分项项目,由项目项目师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4)对关键过程和特殊工序,应采取预防措施。

  12.质量记录的控制

  12.1质量记录表式的产生和标识

  (1)质量记录表式一般按质量保证程序规定执行,特殊要求由相关科室按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出,经项目项目师审核同意,交技质科备案后实施,技质科负责对项目所有质量记录表式收集样张,编制成册。

  (2)项目所有质量记录由技质科统一编码。

  12.2质量记录的填制要求

  (1)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质量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

  (2)文字清晰,字迹工整,语言规范,表格项目应填写齐全,不允许有空项。

  12.3质量记录的收集、保管和处理

  (1)各科室按质量计划要求收集,随时编制目录,一般以年度为单位装订,在外部(封面)标明质量记录名称及时间,以便查找。

  (2)经收集的质量记录,设专人保管,储存场所应符合有关规定。

  (3)在合同要求时,质量记录保管科室应履行提供顾客查询的职责。

篇八: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为了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制定以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一、岗位服务职责:

  1、负责公司客运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

  2、加强调研,积极做好客运线路的考察、开发工作,全面掌握现有营运线路的客流量、流向和经营状况。

  3、负责公司客运经营车辆计划、站点、班次的安排、协调事宜。

  4、负责办理客运经营所需证件和标志、标识等及运营对外业务,督促客运车辆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按时参加年检及驾驶证、上岗证审验工作。

  5经常深入发车现场了解运输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及时掌握客运业户的思想动态和车辆运行状况。

  6、积极做好客运业户的来信来访接待,对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根据规定责任范围内的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杜绝客运业户越级上访。

  7、加强公司客运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客运经营车辆档案和台帐,搞好客运业户和司乘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服务规范

  为规范营运客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结合道路客运发展实际,制定营运客车驾驶员服务规范如下:

  (一)发车前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充沛的精力。

  2、上岗前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佩带工号牌或服务标志。

  3、发车前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发车场地,检查车内卫生,保证车内外整洁无灰尘、泥、油、污斑点,车内无纸屑、垃圾,门窗干净,座枕清洁,无油污。

  4、发动车辆,查看发动机运行情况;冬天温度较低时应按冬季车辆维护要求,提前做好预热工作,禁止在未预热之前高速空转发动机或启动车辆,避免部件的损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决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

  5、按公司规定着统一发放的服装,系领带、戴白手套及服务牌,服装要整洁卫生;准备好随车所带的物品。

  6、按班次时间,把车辆停到客运站指定库位;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车内温度;调整好放像机、音响、电视图像。

  7、检票时积极帮助乘客装行李,并挂好行李签。

  8、检查行李舱是否关严,行李摆放是否牢固。

  9、开车前5分钟,协助乘务员清点人数,不准无票旅客车。

  10、按规定做好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二)发车后

  1、车辆出站时,应低速行驶,注意车辆及行人安全,避免急打方向、急刹车,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速行驶。

  2、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后,按高速公路规定行驶,途中禁止吸烟、闲谈、吃零食。

  3、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文明使用语言,禁止粗鲁野蛮地讲话。

  4、在服务区停靠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宣传工作,提醒旅客注意停、开车时间,协助清点人数,避免漏乘、错乘,并应尽快对轮胎、制动重点部位巡视检查一遍。

  5、对晕车呕吐的重点旅客或病号协助乘务员做好重点照顾工作,与乘务员一起,正确处理途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6、要集中精力驾驶车辆,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7、行驶中,驾驶员要注意各部件的运行情况及各仪表指示情况,要采取听、看、闻等办法,凭驾驶经验,及时判断出故障的病因及可能出现的故障,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

  8、途中上客做到严格“三品”检查,不私拉乱运。

  9、车辆到达终点站后,帮助乘客卸取行李,发现旅客遗失物品,要原封不动上交。

  10、协助乘务员做好其它事项。

  (三)收车后

  1、持出入库检查卡上台检查车辆,向技术检验员反映车辆技术状况,提出疑有问题的部位,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填写行车日志、交接记录并签字,协助乘务人员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3、按规定做好其它工作。

  (四)其它

  按调度安排,做好替班、车场待命等工作;接到出车任务后,不讲条件,立即出车,要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禁止带情绪上车上路。

  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肇事者未经教育和处理不放过。

  (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不放过。

  三、行车事故处理办法

  1、车辆运行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和财产,保护现场(急救伤者需移动现场时,应设置标记),坚决杜绝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及时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时报公司安全科(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驾驶员、事故大体概况、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简况),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听候处理。

  2、安全科接到事故报案后,应作好事故记录,并立即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抢险,安排未伤人员的疏导、转运及未损货物的转运、保存工作,尽最大能力的减少事故损失、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待了解清楚事故大体概况后及时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所损财产进行核损定价,同时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性质等情况依照国家有关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3、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刻接受事故的教训,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制定今后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4、做好善后事故处理赔偿工作。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处理部门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依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赔偿标准,赔偿受害人的事故损失,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安全科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四、事故上报制度

  为加强对交通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特制定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一)交通事故报告时限

  1.发生一般事故,当事人及时GPS报警,及时通知公司安全科和保险公司。

  2、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的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

  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1)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其它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组织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临时确定。

  (四)重特大事故快报表的填写。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快报。

  (五)要求

  1、加强值班,信息准确。要加强值班制度,对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并快速反应,采取措施。

  2、准确填写,按时上报。要按照一般、重特大事故分类和标准

  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报时限要求,准确填写、上报重特大事故快报表,按时上报事故月报表。

篇九: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

  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搬运装

  卸、汽车货物运输服务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汽车

  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货物联运的适用本规则。

  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非机动

  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

  者。

  (二)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四)货物运输代办人(以下简称货运代办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承揽货物并

  分别与托运人、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

  (五)站场经营人,是指在站、场范围内从事货物仓储、堆存、包装、搬运装卸

  等业务的经营者。

  (六)运输期限,是由承托双方共同约定的货物起运、到达目的地的具体时间。

  未约定运输期限的,从起运日起,按200米为

  1日运距,用运输里程除每日运距,计算运输期限。

  (七)承运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自接受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包括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

  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时间。

  本条

  规定不影响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货物在装车前和卸车后对承担的责任达成的协议。

  (八)搬运装卸,是指货物运输起讫两端利用人力或机械将货物装上、卸下车辆,并搬运到一定位置的作业。人力搬运距离不超过

  200米,机械搬运不超过

  400米(站、场作业区内货物搬运除外)。

  第二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一节

  承运人、托运人与运输车辆

  第四条

  承运人、托运人、货运代办人在签订和履行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时,应遵

  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的运输法规、行政规章

  第五条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

  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

  第六条

  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

  置或专用设备。

  第二节

  运输类别

  第七条

  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计费重量

  3吨及以下的,为零担货物运输。

  第八条

  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计费重量

  3吨以上,或不足

  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汽车运输的,为整批货物运输。

  第九条

  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专用汽车运输的,为大型特殊

  笨重物体运输。

  第十条

  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为集装箱汽车运输。

  第十一条

  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为快件货物运输;应托

  运人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

  第十二条

  承运《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名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

  射性等危险货物和虽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险货物性质的新产品,为危险货物汽车运输。

  第十三条

  采用装有出租营业标志的小型货运汽车,供货主临时雇用,并按时间、里程和规定费率收取运输费用的,为出租汽车货运。

  第十四条

  为个人或单位搬迁提供运输和搬运装卸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的,为搬家货物运输。

  第三节

  货物种类

  第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无特殊要求的,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

  为三等(见附表一

  "普通货物分等表

  ")。

  第十六条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的,为特种货物。特种货

  物分为四类(见附表二

  "特种货物分类表

  ")。

  第十七条

  货物每立方米体积重量不足

  333千克的,为轻泡货物。其体积按货物

  (有包装的按货物包装)外廓最高、最长、最宽部位尺寸计算。

  第四节

  货物保险与货物保价运输

  第十八条

  货物运输有货物保险和货物保价运输两种投保方式,采取自愿投保的原则,由托运人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以托运承运人代办。

  第二十条

  货物保价运输是按保价货物办理承托运手续,在发生货物赔偿时,按

  托运人声明价格及货物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的货物运输。

  托运人一张运单托运的货

  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第二十一条

  托运人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运输为全程保价。

  第二十二条

  分程运输或多个承运人承担运输,保价费由第一程承运人(货运代

  办人)与后程承运人协商,并在运输合同注明。

  承运人之间没有协议的按无保价

  运输办理,各自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应在运输合同上加盖

  "保价运输

  "戳记。保价

  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7%。收取。

  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

  合同种类分为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单

  (以下简称运单)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和托运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签订。

  第二十五条

  定期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应包含下列基本内容:

  (一)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电话、邮政编

  码;

  (二)

  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三)

  货物重量、数量或月、季、年度货物批量;

  (四)

  起运地、到达地;

  (五)运输质量;

  (六)合同期限;

  (七)装卸责任;

  (八)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九)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电话、由E政编

  码;

  (二)

  货物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体积;

  (三)

  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运距;

  (四)

  货物的包装方式;

  (五)

  承运日期和运到期限;

  (六)

  运输质量;

  (七)

  装卸责任;

  (八)

  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九)

  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定期运输合同适用于承运人、托运人、货运代办人之间商定的时期

  内和批量货物运输。一次性运输合同适用于每次货物运输。

  承运人、托运人和货

  运代办人签订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时,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在每车次或短途每日多次货物运输中,运单视为合同。

  第二十八条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当事人采用信

  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二节货物托运

  第二十九条

  未签订定期运输合同或一次性运输合同的,托运人应按以下要求填

  写运单:

  (一)

  准确表明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住所)、电话、邮

  政编码;

  (二)

  准确表明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以及包装方式;

  (三)

  准确表明运单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收货人;

  (五)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不能用同一张运单;

  (六)托运人要求自行装卸的货物,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七)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在更

  改处签字盖章。

  第三十条

  已签订定期运输合同或一次性运输合同的,运单由承运人按二十九条

  的规定填写,但运单托运人签字盖章处填写合同序号。

  第三十一条

  托运的货物品种不能在一张运单内逐一填写的,应填写

  "货物清单

  "(表略)。

  第三十二条

  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应与运

  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准运或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托运

  人托运时应将准运证或审批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

  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第三十四条

  托运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和其他易

  腐货物、易污染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等。

  第三十五条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

  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

  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使用旧包装运输货物,托运人应将包装与本批货物无

  关的运输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清除干净,并重新标明制作标志。

  第二十四条

  从事包装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货主或其代理人的要求作业;

  (二)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经包装后的货物因包装不

  善而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三)货物装车后按商定方法作业,捆扎固定。

  第五章

  交通物流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交通物流是指货物在道路上进行位移全过程的运输活动和各类

  服务的总称。

  交通物流是综合性经营项目,经营业户应具有运输、货物受理和货

  运辅助的各项业务能力,要有相应的场站设施和各种专用设备。

  从事交通物流的业户在经营中应遵守本办法第三、四章

  的各项规定,同时遵守货物运输的有关

  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从事搬家运输服务的业户,应配备必要的车辆和搬运工具,办

  理开业手续,规范服务行为。

  第二十七条

  从事货运车辆租赁的业户,须经运管机关批准,办理开业手续,其车辆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建

  "立车辆档案,制定检验制

  度,保证安全运行。

  "运输单证的领取和交通规费的缴纳,由租赁业户负责。

  第六章

  运价和单证

  第二十八条

  货运服务业户要遵守国家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内张挂服务项

  目价格表,做到明码标价,按价收费。

  第二十九条

  货运服务业户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货运单证和票据。车

  辆装载货物后,经营业户必须填发货运单证和票据。

  第三十条

  货运受理业户为运输车辆配载后,结付给承运人的运费,不得低

  于运费实

  际收入的70%。

  第三十一条

  货运服务业户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缴纳运

  输管理费。

  第三十二条

  货运服务业户不得欺行霸市、垄断货源、转包经营、强行代办

  业务、转让运输单证。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运管机关按下列各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业,无证经营的,责令其停业关闭,没收全部非法

  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二至三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补办

  手续,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一至二倍罚款;

  (三)在经营活动中,不遵守本办法

  第三、四、五、六章

  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取

  消经营资格的处罚,并处200?5000元罚款;(四)违反道路运输的其它有关规

  定,按《道路运输违章

  处罚暂行规定》

  (交通部

  23号令)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运管机关决定,并出具书

  面处罚通知。

  罚款不得以货物抵押。

  被责令停业的业户所受理的货物,必须归还

  货主,尚未运输的应退付全部运费。

  无法交付的货物由作出处罚的运管机关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运管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

  起

  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运管机关的上一级运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运

  管机关应当在

  30日内给予答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

  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运管机

  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运管机关每年要对本辖区内的货运服务业户的经营资格和经

  营行为进行一次审验。年审合格者,在《许可证》上加盖合格章;年审不合格

  者,令其停业整顿;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经营资格,缴销《许可证》,停止营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交通部。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十: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运输质量保证措施

  一、服务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侧;

  2、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3、精心维护所驾驶的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4、因下列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驶、野蛮驾驶;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掉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司机

  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5、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二、驾驶员安全保证措施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每天出车完毕后,及时清理车厢及驾驶室,每周清洗一次车辆,保持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车厢)干净、整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胎压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爱护车辆设备及工具,掌握简单的车辆故障排除方法,服从调度,按时完成运输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杜绝安全

  事故发生。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禁止酒后驾车。

  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11、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正常赔偿以外的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三、质量保障措施

  (一)质量和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作为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的一种手段,我司已建立和贯

  彻以明文规定了的质量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

  100%合格的优良设备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奉献社会。

  (二)进货检验和试验

  在广泛遵循用户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产品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确保产品设计质量。

  原辅材料进厂后,由专职检验人员对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证

  明文件,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行检查无相关质量证明资料,不予检验。检验人员根据采购计划、技术要求及检验规程对进厂物资进行验证。保持各过程操作的环境清洁、整齐,符合定置管理大检查,并纳入日常考核,我厂的现场管理每年均被评为全市优秀标兵。

  (三)过程检验和试验

  制定完整、正确的产品规范、过程工艺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生产过程质量,确保过程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以专检为主,工人自检、互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度,切实把好原料进厂和成品生产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

  自检:操作者在加工本过程产品时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对本过程产品质量进行自检。

  互检:操作者在加工本过程时,首先检查上道工序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如上道工序产品不合格,不予转下道工序生产。

  专检:过程专职检验人员严格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进行规定

  的检验,并巡回抽查,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的书面程序》进行处理。

  (四)出厂检验和试验

  出厂检验和试验由成品检验者根据产品的相关标准制订的出厂检验项目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厂检验和试验,在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才能进行。

  只有规定的各项检验、试验项目都全部完成,有关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要求配置充足上产、检测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为产品提供必备资源。

  (五)包装、防护、交付

  包装车间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包装设计要求图样以及包装清单进行包装,包装的全过程,由检验人员跟踪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产品发运确保牢固无遗漏,外包装喷刷的产品型号、规格、件数、运输及防护标志及发(收)货单位、地址等确保正确无误。

  仓库管理人员及时对所库存的产品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保持各类产品能清楚地加以标识和区分,防止错用、丢失和损坏。

  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网络,完善服务措施,及时有效的处理用户反馈意见,确保用户满意。

  四、质量体系

  (一)质量保证体系及检查制度

  我司及项目部专门成立的质量检查机构,以我司质安技术部和项目部为主体,质检员为骨干,形成职务明确、有责有权,又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使质检工作制度化、系列化、标准化。

  并且公司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标准和质量方针的要求,进行耗材质量策划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质量优良,使公司的产品充分满足用户需要,并达到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真正实现。

  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科学的组织工作,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实现如下目标∶

  质量计划∶在招标方的支持和配合以及我司的严格管理下,耗材质量等级确保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合格标准。

  (二)质量的要素控制

  影响设备、耗材供应的要素贯穿了供货的全过程,概括起来主要有"人、材料、机械设备、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人的影响包括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素质、理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为、错误行为,以及人员的违纪违章。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是物质条件,材料的质量是整个项目质量的基础。耗材质量控制包括机械设备的选择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贯彻"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方法控制包含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等的控制。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

  (三)具体的保证措施

  1、我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没有因我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或我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

  3、我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我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我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我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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