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5篇

时间:2023-07-27 09:0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乡镇(街道)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3.对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

  4.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5.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主持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6.协助乡镇(街道)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乡镇(街道)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2.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协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村民群众。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纪委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一起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决定终止其职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列席村党组织会议,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及村两委联席会议,有权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2.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与履行职责有关事项开展询问质询,有权要求村两委及其成员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

  3.审核权。对村级拟公开事项先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补充或改正;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对村级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账;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行全过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派员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对村民委员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其

  他事项进行检查,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4.建议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损害村集体利益或村民利益的,应予提出并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乡镇(街道)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篇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实用范文】

  各位党员、各位代表:

  __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自从成立以来,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一流的队伍,高度责任心,扎实业务水平,踏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虚套,真正尽到应负的责任,现将我20__年上半年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方面;

  1、全程参与“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为保证我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我村的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并给予合理建议,认真监督“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全过程。

  2、扎实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自村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村里的低保评定,大病救助办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村财务等全部纳入监督。除了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学习之外,平时有两委工作,随时有,随时找人开会,争取做到事事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切实做好村务监督的责任。

  3、督促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村级事务,尤其是“三资”的管理实施的监督,不管是财务支出还是收入,须有监督委员会的签字审核,做到花一分钱,收入一分钱,心中有数。列席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村委会未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未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

  二、廉洁自律方面

  能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能经常性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肩负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作为个人来讲,也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在处理村务过程中,本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己谋私利,从不巧立名目吃请、挥霍浪费村里的经济,不挪用公款私存、坐支以及搞个人经商行为。在村内事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能抓好落实,我与村内的一些同志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始终坚持以德服人,勤政为民的原则,率先廉洁自律,为别人做表率。

  虽然上半年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认为与上级及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做好每件事情的监督审批,为__村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村监委会主任述职报告2本人__,现任__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半年多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村党支部的关心下,经过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__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有序开展,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__村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多来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述职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为了更好发挥作用,我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__镇党委政府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深入学习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知识等。经过学习培训,我基本掌握了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熟悉了监督工作流程,把握了监督要领和技巧,切实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我的工作表现受到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的肯定,在×年×月×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测评会上,我的测评结果为:信任。

  二、廉洁自律,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

  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是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品质和首要条件。因此,本人十分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公开公正、公私分明,不徇私枉法,不滥用权力,把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之余,我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信念,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反腐抗腐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工作,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我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在履职期间,我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监督委员会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加村里财务收支报账审议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进行认真审议,督促村“两委”在财务收支工作上趋于合理、规范。列席两委班子重要会议,认真做好记录,建立工作档案,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每项工作都有据可查。

  “三资”问题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管好了“三资”,是监督的关键。工作中,我们始终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进行监督,要求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监督,确保我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

  以上是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对待、努力克服,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为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有幸在20XX年,我当选了城区街道办_x村村主任,全面负责村内各项工作,现将我任职这一职务以来的情况向各位选民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大家对我的评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重视政治学习,抓好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门、镇党委等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善始善终参加河津市委党校的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深刻领会党的__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较强的道德水准。能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团结协作,配合支持同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工作的开展。

  注重学习农村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知识,掌握电子政务等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能较好地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需要。工作上能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重大事项能主动公开与有关部门及人员通气、主动请示汇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工作事务,同时能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办事程序,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大、计生协会业务培训,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人大、计生协会的政策、法规,明确自已的岗位职责。讲究工作方法,能深入村请,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针对难点热点症结所在,化解矛盾,协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1、努力履行自己的本村换届选举的扫尾工作。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针对村内的实际情况,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理服人,化解矛盾,引导村民依法参加选举,创造公平公正的竞选环境,终于在201X年春节前后较好地完成了村委会的换届选举。

  2、组织选举市镇人大代表,_成镇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各项议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提出市镇人大代表侯选人,对于难以协调的选区,能充分发扬_,在我市首次采用预选侯选人,终于如期选如数选举产生市镇人大代表。如期召开了宝盖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二次会议,会议开得_功。

  3、充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使征地工作有突破性进展,促进项目落地。通过组织代表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找矛盾根源,加强宣传教育,积极主动落实村民的合理要求,化解疑虑,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能监督检查镇村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的进展,积极出谋献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促进了全镇的市政程、企业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4、挂钩联系的客运中心项目、检测中心等,通过一阶段来的共同努力,能攻坚克难,理顺该村征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镇村干部理顺有关拆迁补偿,让该村的市政项目能顺利进行。

  5、组织搞好镇计生协会和指导村计生协会完成换届工作,组织成立镇生育关怀基金和督促各村成立生育关怀基金,我镇塘头村在全市率先筹集生育关怀基金200多万元,其他各村也相继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在搞好协会日常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生育关怀典型点的建设。

  四、存在问题:

  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向上级领导和镇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较少;在平常的工作中较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改掉我的不足,为全村人民造福。

  这半年以来,我坚持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效落实,现将这半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听取意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我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村务公开的办法,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监督委员会各成员的情况汇报。在听取意见中,力争自身工作不断完善。

  二、真抓实干,做好民主监督工作。

  组织和带领本村干部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1、当好农村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对救灾救济发放、发展党员等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

  2、对财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每次下账要对所有的单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拒签退回,有效避免一些违纪现象的发生。

  3、及时公开党务、村务。每季度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一次全面的公开,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对涉及民生的事项及时通过农廉网或公开栏进行公开。

  4、对村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热点问题、惠民政策的落实及村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方面是管理员和监督员,监督村两委的工作,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是联络员和协调员,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误解,同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这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会再接再厉,把小义井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到更好,为小义井村早日步入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欢迎大家参阅!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区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

  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

  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1、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本村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按“三资”管理规定,配合乡财政所定期检查等相关活动事项。

  4、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支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5、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之间的关系。

  6、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

  7、上级组织安排的其它事项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3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

  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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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1、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本村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按“三资”管理规定,配合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相关活动事项。

  4、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支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5、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1/6、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7、上级组织安排的其它事项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事项。

  2/村务监督委员会权限

  1、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代表会议正在讨论确定的事项有违法违规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纠正建议;情节严重的,同时直接向镇纪委报告;对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不按规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或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在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要求停止实施。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若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3、通过设立村务监督意见箱等形式,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4、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5、参与镇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委员会的所有开支,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方可入账。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1、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决议事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的工作情况,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4、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1)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2)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3)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监委会会议的;

  (4)镇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4/(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列席“两委”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本村纪检委员,应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2、对不履行职责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镇纪委同意,村党支部可以重新提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补选。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审查和复制本村村务管理的相关材料

  (3)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对反映村级组织违反村民自治和管理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决定;

  (2)保守秘密,遵守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5/(3)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反映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1、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委会会议,参与监督村务会议的决策过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全部列席;对村集体建设工程及集体财产的承包、租赁、处置的招投标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程序到位及竞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并责成村委会在10日内予以答复。

  4、半年、年终总结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并向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届期结束,向村民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

  1、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2、财务报帐前进行审核,对村财务收支发票、原始凭证由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与财务会签。经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督委员会公章后,方可上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

  6/3、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4、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合理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5、年终总结财务收支监督情况,并向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6、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务监督制度

  1、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其他委员也可列席。

  2、监督重大村务决策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3、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

  7/5、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有权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向镇党委政府反映。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1、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依靠村民、合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民主集中”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

  2、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由上级部门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4、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当年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不过半的责令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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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形成

  根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中国广播网报道,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于2004年6月18日在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选举产生,当时监委会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上无章可循,曾遭到法律上和可行性上的双重质疑。4天后,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提到,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此文件的发布为监委会的设立提供了依据。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1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进行监督;

  (4)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两委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6)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3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重点监督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同时,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重点监督公开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村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收益、享受低保、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村支“两委”重新公开。

  3、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村级组织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按月或按季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财务代理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支出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活动,并配合乡(镇)按照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监督村干部廉洁勤政,秉公办事情

  况,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开展1-2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41、监督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居)民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居)“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居)“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居)“两委”重新公布,村(居)“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监督村务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再由村(居)委会主任联签审批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

  5、监督村(居)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居)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居)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6、监督村(居)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担负村务监督、民主理财等职责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7、本村(居)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大会投票表决。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居)“两委”反映村(居)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居)“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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