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篇

时间:2023-08-04 15:0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与发展趋势

  1.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相互依赖、利益共享、劳动互助的合作组织。

  -我国自2013年开始推行农村综合改革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全国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400万家。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多样,如农村电商、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

  -合作社在农业升级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存在问题

  -部分合作社存在规模小、产业集聚效应不强、业务范围单一等问题,难以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合作社成员意识低、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管理体制、运营模式等方面存在瓶颈。

  -一些区域和领域内合作社密集,市场竞争激烈,过剩产能、价格战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3.发展趋势

  -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继续追求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加强与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合作,拓展融资渠道、优化业务模式,提高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多样化是合作社未来的发展趋势。不同领域、不同业务板块之间进行融合,让不同专业领域的农民成员共享资源,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具有相互协同发展的意义。

  -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合作社组织架构、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素质,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性和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篇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5篇)

  第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县紧紧围绕打造“特色农业大县”战略目标,以开展精准扶贫、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着力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为了解专业合作社的发现现状及运行状况,笔者从去年来,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详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县委、县政府组织发动村组干部带头创办合作社并提出打造“特色农业大县”引领工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种植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县已登记注册备案的专业合作社661个,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7个,县级示范社40个。专业合作社成员181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调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呈现出四个特点:

  1.覆盖产业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领域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资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158个,种养业272个,养殖业19个,农机14个,林业种植加工15个,其它18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到全部的农业产业和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

  2.领办主体多。从合作形式和组建方式看,主要有龙头企业支撑型合作社5家;

  村级组织牵头型合作社24家;

  市场牵动型合作社15家;

  能人带动型合作社98家。同时,还出现了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多主体带动发展的格局。

  3.典型示范强。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围绕当地已经形成的主

  导产业或特色产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比如成立于**年7月的国家级**阳光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生态自然环境和土壤、水质含硒等特点,发挥土地、劳力、实用技术资源充足的优势平台,与国家、省、市、县各级农科机构,农业专家的现代农科技术进行有效对接,与商家合作,共同开发出一种新兴区域性立体,循环富硒产业经济模式----阳光富硒农业,合作社以社员照单种植,合作社加工生产,公司按约收购运作。实行种植、收购、加工、包装,品牌、销售等六统一一体化经营模式,在我县藕团乡,甘棠镇,新厂镇建立了绿色食品种植基地。辐射带动当地600多农户,种植优质富硒水稻4500多亩,基地农民增加收入570万元。

  省级龙头企业湘百仕酒业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组建了湘百仕杨梅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按照贫困户55%,村集体5%,合作社10%,公司30%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红。目前,湘百仕在四个村发展有机杨梅5000亩,预计杨梅盛果后,村集体每年可获利20万元,贫困户人均收入增加2000元以上。

  4.扶持力度大。为了提高专业合作社对农民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我县先后为合作社争取资金500多万元,同时,积极组织科技、人社、农业等部门开展各类科技培训班。去冬今春,全县共举办各类农民科技培训班68期,受训农民(社员)38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6万多份、图书资料1800余份。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种养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农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合作社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脱贫攻坚的战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依托能人大户、流通市场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带动、组织、引导农民的重要作用,广大农民群众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逐步增强,创市场、搞经营的能力不断提高,使分散的农户与开放的市场有效对接,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推动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端于特色产业,而其发展又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壮大,这种“双促双赢”的良

  好效应在我县种养产业发展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大堡子镇岩湾村音乐跑山鸡专业合作社以苗乡600亩山坡为养殖基地,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的经营模式,通过每人1000元的扶贫资金的扶持,发展音乐跑山鸡养殖。把贫瘠的苗山变成了“金山银山”。目前,已有28户贫困群众入股合作社,养殖音乐跑山鸡4000多只。**年,28户贫困群众实现人均收入3100元,全部实现“脱帽”。

  (3).提升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层次,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路子,衔接农户、对接企业、连接市场,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加快了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进程。

  (4).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实现成员利益最大化,对内以服务为宗旨,通过统一供应农资,落实最低保护价等手段,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如**温氏渠阳镇官团村养猪场通过财政补助、小额贷款、一村一品等发展项目的扶持,去年投资320万元,建成年出栏6400头生猪的养殖场,同时养殖场以优先安置贫困户工作作为脱贫利器,把全村最困难的4名贫困户,安排到生猪喂养管理工作岗位,按照固定工资+提成(零工)的方式,贫困户人均月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实现了全家脱贫致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专业合作社“名不副实”。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较多问题。名为合作社,实则是由家庭人员出资,整个合作社的运作、利润分配往往由一个人说了算,成为“一人合作社”,“家庭合作社”,没有合作基础,缺乏合作成员,偏离立法初衷。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在设立后大多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如成员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民主意识缺失、管理水平差,虽然依据章程设立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寥寥

  无几,缺乏运行规范,内控形同虚设,进而导致管理行为的随意和经营行为的混乱。一些农业规模企业名为设立了合作社,实则是是为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从而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只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

  2.农户通过合作得到的收益不高。土地因其所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不同等因素影响租金高低不一。据调查,我县耕地租金从200元——800元不等。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农户获取土地租金收入极低,转让收入不高。一些偏僻交通不便的田地,难以顺利流转,导致土地荒芜的现象,单靠农村土地流转获得的收益难以解决农民的保障问题。

  3.市场竞争力弱。一是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总体规模小。二是合作社大多数在村组范围内组建,规模比较小,带动力有限。三是缺乏管理人才和新技术,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技术培训,农民文化水平低、视野狭窄,缺乏经营管理、开拓市场的能力。四是基础弱,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时间短,基础薄弱,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

  4.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股金。由于农民收入较低,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入股,导致固定资产投入过小,设施简陋。形不成较大规模,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合作社的作用无法充分显现出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固定资产。在建立基地、开展培训、引进新技术和设备购置等方面资金严重短缺。

  三、改进建议

  1.在物质条件方面:

  (1)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合理利用国家财政支持,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补助和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2)采用土地流转的方式,破解三农资金瓶颈,使资金技术流向农业。

  (3)成立资金互助社或合作社银行等金融手段,为社员提供资金支

  持,同时对外获利。

  (4)利用招商引资,在合作社制度框架下与拥有一定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平等合作。

  2.在合作社生产方面:

  (1)科技务农。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引进优良品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转变农业经营方式,规模化生产和管理。利用机械生产工具,对农作物进行高效低成本的管理,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产量。

  3.在产品销售方面:

  (1)进行农贸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减少物流环节成本。

  (2)开展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3)开拓市场流通渠道,开展生态旅游农业。

  (4)开设市场直销商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在合作社管理方面:

  (1)按照合作社章程,公平合理的分配收益,提高社员福利。

  (2)兴修水渠等公共设施。

  (3)定期召开讲座、培训等活动,向社员推广先进生产技术。

  (4)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业余活动,丰富社员日常生活。

  (篇二)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年开始兴办以来,经历了从慢到快、从单一生产到多种生产经营的过程,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已凸显出来,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17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个,省级示范合作社6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87个。国家级、省级合作社数量位居我省县级前列。

  一、主要做法及效果

  1、主要做法: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淮阳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合作社发展的领导。二是政策支持,项目

  带动。淮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技术、信贷、项目等方面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淮阳县合作社发展奠定了基础。从**年起,对每年评选上的市级示范合作社给予2-3万元的项目支持。三是加强指导。县农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示范合作社建立和完善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以及生产技术规程等,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管理。

  2、取得的效果:一是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农业生产规模经营初见成效。如,淮阳县乐万家地保姆专业合作社是我县的一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现拥有4层综合办公楼一幢、标准化培训教室400㎡、仓容1200㎡、各类农机具200多台(套)。合作社流转土地5000多亩,托管土地1.2万亩。通过规模经营,生产效率明显提高,每亩增产粮食100公斤以上,亩增效益200多元。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淮阳县新陆春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30多户农民发起成立了淮阳县志翔种植合作社,合作社流转土地2500亩用于种植无公害蔬菜,安置附近农户100多人就业,入社社员年均收入3万元以上。三是加强品牌建设,突出特色,积极发挥合作社带头作用。目前,全县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11家,获得产品认证的产品有6个,其中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合作社4家,拥有5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家。专业合作社积极流转、托管土地,提供技术、管理等各种服务,为外出打工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带动了周边农业经济发展。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来看,县级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在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发展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认识不到位,自愿主动加入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2、管理不规范。有的合作社内部运行经营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晰,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等。

  3、品牌市场影响力弱。产品品牌数量少,市场认可度不高,很大

  一部分只注册不开发,既不注重对产品包装形象的改善,也缺乏广告宣传和营销策略。同时,品牌产品科技含量低,精、深加工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

  4、土地流转价格逐步攀高以及基础设施条件差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合作社发展。近年来,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攀升,同时成方连片大规模流转土地牵涉的农户多,困难多,目前尚有一部分农田基础设施尚不健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对农民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适时举办合作社负责人及社员培训班,将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市县两级党校授课内容;

  大力宣传合作社的成功典型以及带领农民致富的先进事迹,使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好处和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一是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三是建立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四是进一步抓好示范引导。培育一批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合作社示范单位,引导农民合作社走上科学管理、规范发展、产业化经营之路。

  3、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加大示范效应好、带动范围广、促进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的合作社,在项目、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二是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考虑将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及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改善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及生产条件。三是建议政府协调好金融部门,帮助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解决融资难问题。

  4、建立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条件、不适应农业生产形势、组织结构涣散、无生产经营行为与能力的合作社,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注销,防止其骗取、套取国家有关有关优惠政策。

  (篇三)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对我县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量较大。至目前,我县共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64家,家庭农场2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3家。

  (二)领域较广。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流通、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农业种植合作社1200多家、畜牧养殖合作社70多家、农机服务合作社88家。

  (三)成效较好。我县已培育各类示范社4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9家、市级示范社35家;

  拥有注册商标9个;

  培育示范乡镇2个,分别是宋集乡和盆尧镇。

  (四)带动较强。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3万多户、带动辐射农户13万户;

  流转土地面积42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5.6%。

  (五)形式较多。按照组建主体划分,我县合作社主要有规模户带动型、公司农户型、村干部创办型、服务组织牵头领办型等四种类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运行质量不高。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实力弱、层次低,覆盖面小,带动能力不强;

  二是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规范程度不高,民主管理,财务制度、利益分配等不健全;

  三是合作社重组建,轻运行,有的只是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没开展经营活动;

  四是成员之间合作意识不强,组织松散,自我发展意识缺乏,经营能力较低,合作社缺乏凝聚力。

  (二)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股金。由于农民收入较低,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入股,导致固定资产投入过小,设施简陋,形不成较大规模,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合作社的作用无法充分显现出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固定资产,在建立基地、开展培训、引进新技术和设备购置等方面资金严重短缺。

  (三)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技术人才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在经营管理、信息利用、市场营销,科技服务、财务核算等专门人才,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组织培训,提高能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及其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合作社社员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服务。

  (二)分类管理,重点指导。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对我县农民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把具有一定规模,尤其是对具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合作社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指导。对已经初具雏形的、暂时还不规范的重点进行规范,没有建立组织的帮助他们建立组织,力争把我县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都逐步培育成规范的、有活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制定章程,抓好规范。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合作社按照成员意愿,量身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改变“千社一章”的状况。要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

  (四)创造条件,搞好扶持。一是积极争取省、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奖励资金,进一步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引进涉农企业,为发展关连产业的合作社创造条件。

  (篇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组织化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为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对我县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合作社,树立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799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类合作社1065家,养殖类656家,农机化合作社60家,其它类型18家。有9家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家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2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9家合作社取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89个。全县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15.6万人,带动农户21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0%;

  代销农产品4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13亿元,社员增收3.67亿元。合作社运作模式(以林业为例)有:荒山、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五种入股形式和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等形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年底,全县工商注册合作社不足50家,自**年至今,在工商注册合作社每年平均新增约240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组织能力强。当前我县合作社组织已涵盖农业生产经营与服

  务活动全过程,涉及所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是合作内容多。合作社自身不断创新,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形成了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涵盖多种业务的合作社组织,由简单的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向信用合作拓展,在强化风险应对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闯市场、树品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是辐射效应高。合作社组织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三)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将各乡镇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建设情况列入镇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宣传。结合创业培训,累计组织近400个合作社负责人到青岛农大进行免费培训,提高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开阔了视野。同时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业务人员也积极到合作社进行实地指导,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三是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树立发展合作社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打造亮点的理念,在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的同时,积极帮助合作社向上级申请政策、资金扶持。在加强协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解决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通过引导扶持、强化服务,促进了我县合作社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在合作社组织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助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速土地流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让更少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发展难题的答案。截至目前,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3.27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8.6%;

  流转出土地的农户5.5万户,占承包总户数的20.5%。

  (二)优化社会服务。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一服务的能力,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农民合作社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让农民轻轻松松种田”,成为破解“怎样务农”难题的发展之路。如向城镇双龙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形式,统一流转周边12个村的10000亩土地,组织农户发展大棚西红柿,统一提供种苗、技术、服务、销售,形成规模种植优势,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三)促进农民增收。合作社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一是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每亩流转收益大约600-1000元。二是农民获得一定的务工收入。农民给业主打工每天获劳务费100元左右,足不出村,既可护家,也能挣钱。三是带动农民增收。部分合作社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农户可从中受益。

  (四)转变发展方式。一是走规模经营之路。在农民合作社的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转变。二是走高效农业之路。不少合作社采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高效立体农业模式,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三是走组织化营之路。农户家庭经营,多数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提高了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社普遍重视质量安全,普遍有了“品牌”意识。他们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质量管理,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如凯华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了“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蔬菜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努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注册的“沂蒙会宝山”和“会宝”两个品牌,13个品种已通过农业部有机绿色认证,全面实行品牌化经营。

  四、存在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的乡镇发展较快、数量较多,带动效果明显;

  有的乡镇则发展较慢,且有些不够规范,管理难度大。

  (二)大部分经营主体规模小。农民合作社虽数量多,涉及面广,但真正有规模、效果显著的不多。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偏小、结构单一、实力较弱,市场竞争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不强,总的辐射面不广,连接农户能力不够强,部分合作社甚至没有办公服务场所、经营设施和生产基地。

  (三)土地流转不够规范。部分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公司、企业之间的土地流转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个别甚至主体错位,一旦发生土地纠纷或其他纠纷案件时,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产业链条短。全县农民合作社中,除少数合作社从事产品加工转化,农产品增值较高外,多数合作社处于出售原料或初级农产品的阶段,产业链条难以向生产环节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拓展。多数合作社定位不高,主要作为原材料生产基地,深加工基地在外地。

  (五)财政扶持力度偏小。我县是农业大县,但是财政收入低,对合作社的扶持金额不多,力度不够,特别是表现在土地使用、金融部门信贷扶持等方面,不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合作社及农户发展提供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六)合作社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合作社负责人思想素质较

  差,管理水平较低。有的存在“等、靠、要”思想,盯财政钱,图项目款;

  有的贪大求洋,不切实际,风险意识不强;

  有的不善经营,管理粗放,生产效益不佳。

  五、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进一步构建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农民合作社,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相关主管部门要通过组织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社员的培训,提高整体运行水平和社员素质;

  结合各项技术培训,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户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为合作社流转土地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合作社与流转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三)加快土地确权进度。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土地流转的前提。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确保“颁铁证”,让农民吃“定心丸”,通过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四)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农业项目、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合作社解决具体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户自觉加入对口合作社,鼓励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同时,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五)拉长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引进大企业,进行农产品深加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支持合作社发展订单种植、建设生产基地、创建农业示范园区、开展产学研合作、投资新建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加快形成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产业链经营机制。协调和鼓励现有合作社之间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开拓方面的信息和作用,带动其他合作社实现共同发展。

  (篇五)

  **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到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对此,**年8月10日至20日市农经站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就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26个,注册会员6315人,注册资本37889.46万元,带动农户44542户165665人,其中贫困户86户277人。全市100个行政村(农业社区)已成立3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5个。按行业划分主要有:种养殖(植)150个,主要从事水产、家禽、牲畜养殖(蔬菜、水果种植)和销售等经营活动;

  中药材类65个,主要从事中药材栽培管理、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

  竹业58个,主要从事楠竹、杂竹的种植、生产、加工和营销;

  休闲观光类4个,主要提供旅游咨询、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经营活动;

  花卉苗圃类8个,农资服务12个,茶叶7个,沼气服务7个,植保3个,其它类12个。全市3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正常运行的合作社有191个,未经营的有135个,已获得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9个。

  (二)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情况

  1.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竹产业、石斛产业、乌骨鸡产业、生态水产、精品水果五大产业发展生产服务,提升各产业发展优势。其中竹业加工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8个,发展竹林面积132万亩,年创产值4.5亿元;

  石斛类(中药材)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个,发展石斛种植面积8.7万亩,年创产值4个亿元;

  乌骨鸡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年养殖乌骨鸡200万羽,年创产值1.4亿元;

  生态水产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1个,发展生态水产养殖面积1万亩,年创产值1亿元;

  精品水果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主要以龙眼、荔枝、李子、桃子,梨子,猕猴桃、核桃等品种,发展在积1万亩,年创产值0.5亿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竹叶鱼商标1个。

  2.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我市制定了《**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助推脱贫攻坚,《方案》明确了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9年,我市工商注册的合作社达350家,其中竹木管护加工50家、中药材类70家、果蔬食用菌茶叶等种植类60家、家禽牲畜冷水鱼等养殖类70家、其他类(防疫、信用合作、加工、服务等)50家。合作社联合社达15家以上。带动农户3万户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0户1.5万人。省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达5家以上,力争将其生产的农产品全部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产品;

  “三品一标”认证率100%;

  加工类产品sc认证率80%。

  到目前为止:合作社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实行了100%全覆盖。贫困户以特惠贷资金入股合作社约1.2亿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约3.5万亩。年贫困户年分红84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增加收入300元。

  3.强化规范建设方面。我市出台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

  设实施意见》等政策,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补助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4.推动新发展方面。我市制定了《**市“村社融合”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赤府办函〔**〕245号),**年,在两河口镇黎明村和复兴镇凉江村开展示范点建设力争形成可在全市推广复制的“村+合作社+供销社”融合发展模式。全市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内部信用合作,为社员开展内部股金服务等业务。

  5.加强合作社联合社建设方面。**年我市成立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成员153家。

  (三)开展整县推进情况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已由农经站起草,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文实施,全面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文件明确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任务、标准和考核要求。目前正在清整治的过程中。

  (四)合作社支持政策情况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遵义市级、**市级示范社创的,分别给予15万、8万、3万、1万的一次性奖励。今年市政府明确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村社融合发展和各级示范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

  **年4月15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农牧局、市供销社在赤天化宾馆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培训会,专门对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培训。要求镇村两级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对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管理和指导。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办社动机“杂”。注册合作社的门槛低,没有出资额的限制,可现金出资,也可实物折价抵资。特别是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费减免政策是一些合作社成立的重要原因。如一些竹木加工合作社,就是通过拉拢几户竹农,主要经营竹木切片业务,其目的就是为了享受用电用地、税费优惠。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形式办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发展规模“小”。一是社员类型单一。大多数合作社都是由农村致富带头人组织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型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的很少,非农民的自然人成员也很少,能发挥的作用和影响有限。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市合作社注册资金近4亿元,但由于相当一部分社员是以土地经营权、林木等实物作价入股,而以现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从而导致账面资产数额庞大,而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三是基地规模小。多数合作社未建立生产基地,且很多领头人建立基地的意识不强,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有限。

  3.合作层次“低”。一是服务范围窄。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相当一部分仅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户、几十户农户,跨区域发展的非常少。二是合作项目少。多数合作社合作内容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少有涉及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建设等环节,不能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市的合作社基本覆盖了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但其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较少。

  4.内部管理“缺”。一是缺组织。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章程、制度执行不好;

  多数社员合作意识低,小农经济意识重,缺乏大局意识和参与意识,对合作社的发展不关心,不过问,很少参与管理。二是缺机制。多数合作社成立时间短,规范化程度不高,制度建设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很多制度停留在“挂在墙上”。有的合作社“一股独大”,少数人说了算。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缺少明确的合同关系,各自为政,各念各经,利益分配只是叫得响,喊得应,难执行。三是缺人才。合作社领办人的经营管理素质不高,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特别是会经营、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才更为短缺。很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仅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其中的一个方面有所专长,但在组

  织协调、技术指导、经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欠缺,制约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5.外部环境“差”。一是配套扶持政策差。**年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省、市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造成个别地方新办合作社只注册、无阵地、不工作、不挂牌、不建制度和章程,成了合法的皮包合作社。由于没有地方性的实施办法,职能部门指导少、扶持少、引导少,造成部分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渐消亡。据统计,我市从**年至今已注销合作社15家,未办理年审登记的近100家。二是融资渠道差。作为农村新型经济体,金融机构在合作社的融资问题上趋于慎重和保守,合作社无法通过本社资产或基地作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即使部分合作社获得贷款,也多是个人信用贷款或自有资产抵押贷款,且利息高,程序繁琐。

  6.造血功能“弱”。一是“空壳社”现象较为普遍,利益联结松散。由于合作社创办时间不长,其经营状况具有不可预见性,很多社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只想利益共享,不想风险共担,没有与合作社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

  有的合作社“两眼向上”,仅仅盯着政府扶持的项目和资金,没有把心思用在自身建设与发展上,成为只有一块牌子、一个章子、一张桌子的“空壳社”。二是合作社创办的经营实体少,创收能力弱。据调查,全市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社中,创办了农资配送、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经营实体的合作社不到5家,很多合作社仅仅依靠生产、出售农产品获得薄利。三是市场运作化程度不高,营运效率低。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主导创办的合作社,把生产、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没有很好地与市场接轨,缺乏明确的办社思路和科学的发展规划,主要靠上级委托实施农业建设项目来维持运转。

  三、依法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

  (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

  1.政府高度重视。**年,市政府就出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此,市级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年,市委、市政府

  出台《加快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遵义市级、**市级示范社创的,分别给予15万、8万、3万、1万的一次性奖励。今年府明确用30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强化政策法律宣传培训。从**年《专业合作社法》出台至今,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农牧局、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均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其中,市人大以人大代表为重点,组织培训1500人次;

  市委组织部组以村干部为重点,组织培训500人次,市农牧局以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会员代表等为重点,组织培训800人次,市供销社以合作社理事长为重点,组织培训300人次。通过这些培训,提高群众认识,增强了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监督指导、保证规范运行。为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化发展,今年7月,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合作社注册登记、组织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规章制度、标准化提升、收益分配等方面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由市农牧局组织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市供销社及相关业务部门每年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评优及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资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合作社注册时严格把关,对合作社制定的《章程》、《财务制度》、《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成员出资、理事长、监事长任职程序等都进行严格的审查;

  税务部门在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后,要求合作社每月上报会计报表,对合作社为成员内部代销农特产品办理免税手续,并对成员身份进行严格审查;

  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明确的职责对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指导和扶持;

  市农牧局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如两河口乡“**市狮子岩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成员反映合作社对扶持资金的使用不

  公开,农牧局接到举报后及时到合作社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要求其进一步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规范了合作社的运行。

  4.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力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财务人员、经营管理者和农村能人进行培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我局先后多次举办了举办全市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等培训班,共培训了800多人次。

  四、下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

  1.能人带动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从整体来看,在我市已注册的326个合作社中,带头人文化水平较高、有经营的多数都在持续经营且效益比较好。如环森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波廷是外出务工回乡农民,瞄准城市建设对花卉苗木的需要,回乡后创建环森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00多亩,年经营额近1000万元,入社会员150多人,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5万元;

  两河口镇大荣村支书唐永富,回乡创办两河口乡兴发冷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养殖鱼,建基地400多亩,发展会员300多人,社员年人均增加纯收入1万多元。

  2.龙头支撑是合作社持续的动力。我市通过培育竹韵、信天、奇垦农业等龙头企业,带动了竹业、石斛、乌骨鸡等三大产业发展,正因为有龙头企业的支撑,产品销售市场基本稳定,所以从事这三类产业的合作社发展较快,效益也比较好。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滞销问题普遍困扰首农民,也由此暴露出了“个体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弱,远远抵御不了市场情况的变动”和“不了解市场需求就盲目生产的传统旧农业弊端”。而合作社一头连接企业和市场,一头连接千家万户,桥梁和纽带作用明显,可以整合生产、加工、市场、销售产业链,把生产交给农民,而将市场需求调研与开拓作为己任,解决常见的农产品滞销问题。这就要求合作社首先自身要顺利经营并盈利,然后再想办法带动周边的农户共同盈利。

  4.以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收入。目前我国扶贫的核心是要发展产业。而发展产业恰恰是合作社生存的基础。我市的农业以竹业、石斛、乌骨鸡三大产业为主,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围绕这三大产业组建的,通过产业带动,增加农民就业渠道,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在产业的发展中合作社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通过向社员及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物资,进行统一技术指导,并安排农民投入劳动负责农产品生产,收获的农产品经由专业合作社统一加工、包装、销售,使农民通过参与生产劳动不仅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收入,而且还学到了农产品的生产技术。

  5、鼓励发展联合社。扩大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大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加强产业链建设,提升组织功能,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休闲观光业务,积极运用“互联网+电商”,注重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6.加大清理整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主要对三类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一是没有业务发展的合作社,以前我们要的是合作社数量,现在要的是合作社的质量;

  以前有很多“关系户”成立合作社套取国家补贴,以后我们将加强对合作社的审查,对没有展开实际业务的农民合作社劝其申请注销退出;

  二是对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合作社,不得承担财政投资项目,不得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三是运营能力差的合作社将劝其注销。

  第二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基本情况

  从XXXX年我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XXX个。其中市级示范性合作社X个:XX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XX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XX农民专业合作社.XXX县XX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多,涉及面广,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农产品购销XX个,

  林果业X个,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从刚开始的3-4年增加到现在的XX个。今年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XXX县XX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在XXX县XX镇成立。联合社的农产品都是联合社成员的基地直接提供的,通过成立联合社,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同时可以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单个合作社销售的成本,还能有效整合资源、连接市场之路,从而开展更高平台上的产品营销、信用合作等各项服务。目前有XX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财务规范和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辐射作用显著。XXXX年合作社有社员XXXX人,带动周边农户XXXXX户,销售农产品累计XXXXX吨,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占农产品销售收入的X%。

  XX年入社社员达XXXX人,签定销售合同数XXXX个,合同面积XXXX亩,销售农产品XXXXX吨,销售金额XXXX万元,上交税金0.XX万元。

  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XXXX人,拥有固定资产总额XXXX万元,带动农户数XXXXX户,经营规模面积XXXX亩。为了增加农产品销售,XX乡XX合作社在XX市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收购当地农民种植的土豆、白菜、等蔬菜,每月销售量XXX吨;全县X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招标,与各乡镇中小学校签订食品供货协议,主要供应学校食堂肉、菜、蛋等食品,每月供应蔬菜等食品XXX吨;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路。充分利用XX对口支援我县的大好时机,扩大我县优质农副产品在全国的销售,产品在国内销售到天津、广洲、上海等内地市场。XXX县XX红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XX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XX集团签定XX、XX供货协议,销售XXX县优质XX、XX,XX乡的“XX”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进出口许可经营证,与周边的XXX、XXX等周边国家开展进出口贸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宣传认识不够。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在宣传引导方面不够广泛、深入,致使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全面,对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合作意

  识不强,入社积极性不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

  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自身建设不规范。X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呈现出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弱,发展规模小,总量少,入社会员少,辐射带动面小;有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章程、制度、没有工商登记,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也不完善,尚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在外部环境上,认识程度还不高,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

  4、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合作社发展实力较强,辐射带动作用强、有的合作社经营范围狭窄,实力弱;

  5、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着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来推动合作社发展,但到具体执行

  时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地。如: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贷款担保困难、生产设施用地困难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

  6、资金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由于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正常支付,而贷款又担保落实难,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

  7、产品附加值低。我县大多数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是以散装原产品或半成品形式出售,很少进行产品的分级、包装、这不仅影响了我县农产品市场范围的开拓,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成效。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乡镇长、村长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设在村组。县农业局要依法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县农经局具体负责做好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培育、宣传培训、统计监测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

  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

  强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工作指导体系,县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场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业务指导操作规程,加大对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支熟悉法律政策、热心合作社事业的辅导员队伍,为促进合作社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生产

  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建立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和监测制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如XXX、XXX、土鸡和土鸡蛋、XX土豆、XX红枣和蜂蜜、XX核桃、红花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

  5、加快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外

  销平台建设,到内地开拓销售市场,组织产品向XX等内地销售,加快现代农业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学校食

  堂、涉农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洽谈推介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内地展会,负责做好展品宣传、广告等工作,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经费补贴。通过扩大合作社产品销售半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6、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国家11部委的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示范社标准。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引导开展规范化建设。我县每年选择培育X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7、营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执行近年来市出台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国家和市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项目,可优先争取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提供信贷支持。县农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会同县农经局共同做好农民业合作社信用评估和建档工作。鼓励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建立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县政府支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8、强化服务和销售功能。计划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达XX%,XX%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

  产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收水平超过其他农户XX%以上。到2020年,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发展,形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载体的产业集群,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农民能力显著增强。

  9、争取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示范标准推进合作社发展,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0、规范化运作

  每建立一个合作社,都要进行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农经局统一印制章程及各种内部管理制度,

  使其规范化,成立后由农经局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这样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一个,使其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谋求共同利益开展专业合作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08年和2009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05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09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03年的×个发展到×个,同比增长×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0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家,比2008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家,京山县达到×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家,各地指导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

  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06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

  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

  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

  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2010年中央×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都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写入了2010年的×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合作社具体指导部门的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以及各级经管部门更应该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工作。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中央的要求是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

  理好的示范社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政府扶持合作社是有重点和具体要求的。另外,抓示范社建设,也是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示范社建设,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让合作社的领办者知道规范的合作社应做好哪些工作。让我们的指导者知道如何总结推广合作社经验。示范社建设主要围绕提高服务功能、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机制做好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搞好总结推广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

  第四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强化监管力度

  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姜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姜堰市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35.7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赋予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验和日常监管职能,再加上不少工商干部认识偏差,认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讲服务和扶持,不能讲监管,从而使得农

  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监管的盲区,工商部门陷入只登记不监管的“尴尬”地位。

  那么,工商部门应该如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对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类似于企业检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须申报检验,工商部门无法通过年检对其实施监管,我们认为应当建立起一种类似于检验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每年至少1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实地检查,也可以是书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除看合作社是否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至28条所列的7项违法行为外,还应包括合作社经营是否正常、盈利亏损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收集合作社发展的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是对从事食品、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重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两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这两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这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涉及这两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除了每年的定期检查外,还应当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检查的项目、要求参照省局对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检查的规定。

  三是用行政指导来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手段只有责令改正、撤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3种,一般违法行为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手段过于单薄,容易陷入非左即右的监管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承载着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我们的监管手段应当更加柔软、更加人性化,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而行政指导因为具有很强的行

  政性、鲜明的导向性和显著的非强制性,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能够很好的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应当成为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当然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一般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尽量采取提示、提醒、建议、告诫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指导其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五篇: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一、发展现状

  **市**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年**月,注册资金50万元,合作社成员147人,合作社主要从事芡实、红菱、茭白、莲藕、水产良种良苗培育及产品销售。合作社以***为依托已经建成了万亩红菱、芡实水生经济作物等基地。现年产芡实1500吨、红菱100吨、茭白50吨、莲藕200吨,年销售收入3800万元。拥有芡米速冻设备4台,200平米标准冷藏库1座,目前已具有年生产速冻芡米100吨能力,在速冻产品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合作社在确保社员及种植户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提供技术培训,统一回收加工原料。合作社的成功创办,既为种植户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避免了种植风险,又为食品加工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安全的原材料。丰浩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合肥工业大学的技术力量,着手开发芡实和芡茎深度加工食品,明年准备生产芡实膨化即食糊和芡实营养保健片剂,产品填空国内空白。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活跃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从整体上看,**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弱,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经营服务仅停留在产前提供信息,产中提供技术,产后分户销售,开展统一经营活动的较少。

  二是运作不够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流于形式,主要活动靠村里领导和专业大户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只是出售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合作。

  三是适应市场经济意识和能力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有些成员精明不开明,目光短浅,没有长远发展思路,甚至对合作社后续的发展缺乏信心。

  四是资金运作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和发展期间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但从目前情况看,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没有予以一定的支持和扶持,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

  五是部分农户习惯于谁种谁的田,谁挣谁的钱,成员之间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有利则合,无利则散。

  三、建议对策

  虽然丰浩水生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已显示出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提高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政府今后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落实对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政策,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村合作银行等涉农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社启动资金和各个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对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应的有关税收优惠。同时,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时用地的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的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国家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

  二是注重打造品牌,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设立,就要打造自己的品牌,增强市场开发开拓能力,增强龙头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意识、商标意识、广告意识,实现“一社一标”和“一社一牌”,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这就要求一方面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

  农业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注重发展和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注重农产品质量,特别是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通过创建品牌,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实现企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运作;再次,就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思路,将龙头企业优势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出“龙头企业+农户”、“协会+农户”模式,加快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开展相关培训,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扩大交流。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成员素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做好服务,对外推介产品;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产品,提供农产品信息,拓宽销售渠道;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商品包装、销售、市场等环节提供支持和帮助,大力培育扶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第期年201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ofTaiYuanUrbanVocationalcollege总第124期Nov2011期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荀雪霞(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044000)[摘要]文章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发展现状、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合作社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关键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046(2011)11-0069-02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1.从合作社的发展看,发展速度较快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介绍说:“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8072家,已占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的1/3,登记成员771850户。”这表明,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发展速度较快。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28%,而且每家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平均为13.29户。这就说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合作社的规模较小,在全国的覆盖率较低,影响范围小。2.从合作社的地区分布看,开始由东向西广泛化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域分布相当广泛,已经从农业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完全延伸到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呈现由东向西的发展趋势。但还是存在明显的地域分布,发展仍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东部地区较为发达,而西部相对落后。这是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导致组织的地区性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为适应市场发展,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竞争力,很多农户自发地组织起来建立专业的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市场、技术、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提高了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这几年,西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农民缺少合作的意识,有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没有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还是比较传统,农产品基本是自给自足,跨区域的大宗买卖很少。3.从产业分布看,合作领域出现全面化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依托当地区域的主导、特色、优势产业而发展,而且涉及的合作领域在不断拓宽,覆盖全面化。已由蔬菜、瓜果等种植业及水产、家禽、畜牧等饲养业扩展到加工、运输、农机、旅游、科技服务、水电等行业,几乎涵盖了涉及三农的社会各行各业。但从总体上讲,合作领域仍以种养业为主,几乎占到总数的80%以上。以浙江为例,“种植业占35.66%,养殖业占16.50%,两者合计达到52.16%,这主要是由于种养业的商品率较高,农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因而对合作的需求动机较强。4.从服务内容看,由侧重于技术信息服务向纵深方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要围绕当地的优势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提供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服务,把这些环节的农产品利润留在农业内部,提高农民的收入。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加、销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但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组织自身的经济实力限制,还停留在生产、技术信息服务等低成本方面的低层次合作上,从事加工、储藏、运输、销售方加工、储运、销售一面的纵深合作较少,更不用说生产、体化的综合型合作社。5.从农户分布看,正逐步打破区域限制在各类合作组织中,大部分只是当地狭小区域内的初级松散型合作,较多集中在乡的范围,甚至有的地方有围绕同一类农产品的多家合作社并存竞争,不利于合作社做大做强。这就要求加强产业内部的联合,同类产品的专业合作社要打破区域限制,通力协作,把合作社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综合型的组织。6.从组织的产生方式看,存在依托的较多有以供销社、科协、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兽医站等部门为依托的合作社,也有完全是农民自发的自下而上组建的纯草根组织。总体而言,存在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居多,完全由农民组建的较少,根据黄祖辉等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情况调查,农民组建的组织仅占19.84%。在存在依托的合作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就值得怀疑了。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就及经验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真正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1.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户的收入。合作社的返利、分红制度直接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为农户提供良种采购、农资供应、种养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加工销售等方面组织服务,提高了农业-69-

  生产效率,间接地降低了农户生产和交易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从而增加了农户的收入。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介绍:“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成员年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户高20%以上”。2.加强农业专业化生产,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实现了产业升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支柱产业,通过对农产品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实现了产业的升级和优化,促进了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应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主商标约27000个,约3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6420个。3.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规模效益和现代管理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业化合作生产,较好地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有效地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实现了规模效益,也实现了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提高了产品数量和质量。4.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合作社通过广与科研单位合作、组织技术交流和专家指导等措施,泛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弥补了现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不足,技术到位率较个体户提高20%到30%。5.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一些地方采用土地入股、合作社租赁经营、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等方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有序流转。6.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市场谈判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有效地组织联合起来,提高了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维护了农户的利益。7.增强农民的民主管理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意愿开展各种合作,共同协商制定合作社章程,民主选举领导管理机构,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实行民主表决制度,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合作社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民主意识,也提高了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主要是:1.政府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农民对合作社的认知程度比较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在有些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少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不了解这部法律,对发展专业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把发展合作社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未加入合作社的欠发达地区农民来说,仅有10%的农民完全懂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楚其中的规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的地方的农民对合作社的理解还有偏差,存在“恐合症”。因此,在法律实施后,最重要的是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和广度,让农民了解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等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热情。2.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相对滞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于2007年7月1日实施。国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合作社的发展-70-规定了多项优惠扶持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扶持措施中,只有减免增值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在2008年7月份出台,其他优惠政策还没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法律规定有关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由于未制定具体办法,落不到实处。这就要求相关部委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国家的扶持措施落到实处。3.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行管理不规范。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但不够规范健全,许多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有的甚至没有章程,也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会计账册,甚至账册被简化为“流水账”。虽然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大部分流于形式。比如,有的监事既不监督又不议事,也不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对于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也不管不问。另外,农民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上不甚了解,使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执行不到位,甚至演化为由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一票制”形同虚设。“一言堂”的现象比较普遍。4.合作社资金缺乏,融资困难。2008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的首个检查报告时明确指出,农村普遍存在的金融服务缺位现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象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目前,是农民自筹资金,而农民向外界融资的渠道非常少。虽然我国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农民贷款的门槛很高,有一定的担保要求,且借贷的手续繁杂。农民借贷的主要方式是向亲戚朋友借钱,有人甚至去借高利贷。5.合作社人员素质偏低,现代管理人才缺乏。纵观世界,凡是农业合作经济搞得比较好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合作社成员的教育和培训,几乎都成立了从事合作社教育的院校。而我国一些农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更缺乏市场营销知识和现代目前,很多合经营管理知识,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作社面临“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矛盾与困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世界的潮流和趋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提高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建设的进程,有助于实现农业的第二次飞跃。就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而言,它还仅仅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因此,需要政府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积极实施各项优惠政策,论文重点强调我国政府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合作社自身也要努力完善各项体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从而使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健康持续发展。参考资料[1]黄祖辉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2,(3):13-21.[2]冯道杰.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障碍研究[J].农业经济,2006,(1):47-49.[3]刘雅静.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东岳论丛,2003,(7).[4]黄祖辉.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01,(4).

推荐访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 现状及 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