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方案】西安市临潼区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31 14:00:10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市临潼区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和项目投资建设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方案】西安市临潼区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招商方案】西安市临潼区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西安市临潼区投资环境重点

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和项目投资建设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零障碍、环境零缺陷、办事无梗阻”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使全区投资环境彻底得到改善,投资者投诉率明显下降,投诉问题办结率明显提高,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服务更加优质,效率明显提高,投资者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努力建立和营造重商亲商暖商的社会氛围,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行政效能整治

1. 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对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完善街办权责清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单位:区编办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2.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运行模式,严格落实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制度。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工商分局、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

3. 规范涉企司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各级公安司法机关涉及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立案或执行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对利用职权与他人串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因司法不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4. 加强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检查整治。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依法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禁止无依据执法,除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执法外,不得到企业执法检查。推行联合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肃查处涉企执法中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等损害投资环境行为,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政府办(法制科)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

(二)市场经济秩序整治

5. 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全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售假制假、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哄抬物价、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合法公平的经营环境。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级各相关监管部门

6.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中标公示制度与合同备案等制度,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建住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7. 加强电力、通信、油气、城市供水及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监管。按照中、省、市要求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严厉查处垄断性企事业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以不竞标方式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建住局、区水务局、区城投集团、工商分局、供电分公司

责任单位:区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三)企业服务环境整治

8.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社团组织。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并严格执业服务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整治中介市场违规垄断经营、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规范社团组织的培训、收费、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培训、评比表彰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民政局、区物价局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9. 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职能。企业投诉中心要不定期的举办恳谈交流会,邀请投资企业家参加,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对企业或投资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10. 加强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西洽会”客商云集的招商平台,把我区的招商优势、重点项目通过不同的方式推介出去。同时积极发挥陕西商会的作用,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商协会组织的联系,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招商推介活动。努力吸引更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重大项目落户我区。

牵头单位:区经贸局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四)干部作风建设整治

11. 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各级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重点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庸懒散虚”、廉而不勤、严而慢为及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涉企办事语气生硬、态度冷淡及“吃拿卡要”等行为。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12. 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扰乱经济秩序案件。对企业投诉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一经查实,严格依纪依法予以惩处,打消投诉企业顾虑。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记录备案制度,凡是领导干部妨碍企业发展、私自插手企业工程、干扰招投标和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依法依纪查处的同时,责任主体部门要记录备案,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五)社会治安环境整治

13.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阻工挡工、哄抢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拉强运、恶意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对插手项目工程招标、操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投资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切实深化“平安临潼”建设。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三、阶段任务划分

本次投资环境整治活动从2016111日开始,至201612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111日—115日)

全面安排部署投资环境整治活动,下发专门的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讲政策,做工作,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集中整治活动氛围,促进综合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摸排自查(116日—1110日)

各单位按照区上统一安排,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11日—1130日)

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后新的工作标准向社会公示,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建立标准高、反应快、工作实的整治机制。对影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倾向性问题,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街办、园区管委会和部门全力配合,集中开展环境保障整治活动。同时,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提前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严格执法程序,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的关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稳定。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1日—1231日)

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环境保障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暖商的社会氛围。

四、监督考核

为使本次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政务中心、工商分局分项牵头,区考核办参与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对5大类13项重点领域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承担5大类13项重点领域整治工作任务的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主要任务及工作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法。由区级整治牵头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定期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简报信息形式报送区领导。每月由区级整治牵头部门和区考核办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整治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奖惩措施。由区考核办将各单位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拖延、走形式、走过场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通过整治活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投资环境大改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和区级各相关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通力协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区电视台要大力宣传优化投资环境的意义、举措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同时,要设立曝光台,将欺商扰商等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公之于众。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投资环境,人人维护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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