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6篇

时间:2023-08-02 15:3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谈宜良县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韩继芬

  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1期

  摘

  要: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了解县内问题导向、解决县内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中存在的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过巡察,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全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益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益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对促进被巡察单位工作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使党组织有利益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宜良县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经过开展十轮巡察,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目前巡察工作仍然存在着少数被巡察单位个别党员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巡察人员队伍不健全,素质能力不高,问题整改不力,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搞个人说了算,有的党组织好人盛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严重侵蚀党的思相道德基础,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检查基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让被巡察单位从根本上实现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是作者撰写本文的写作动机。

  关键词:宜良县;巡察;工作;问题;对策

  一、宜良县巡察组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3月,宜良县认真把握政治巡察工作方向,重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合格的“三家”单位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对宜良县七个乡镇和109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十三届宜良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本轮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聚焦“从严治党”为核心,紧扣“六项纪律”为标尺,注重突出政治定位,巡察工作起得了阶段性的成就。今年宜良县共派出9个巡察组,其中8个组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循环交叉开展对35个村社区直接巡察,1个组对宜良县住建局进行“回头看”,8个巡察组将于3月30日前全面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对村社区巡察进驻40天,对县住建局巡察“回头看”进驻30天。以巡察工作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劲,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坚持不懈拔“烂树”,治“歪树”,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导向作用。

  二、宜良县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巡察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

篇二: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巡视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巡察是巡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柄利剑,其最终目的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而巡察整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换环节,巡察整改做不好,就会使巡察监督的作用大打折扣。近期,笔者围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了一些调研,认为巡察整改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如何补齐短板,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问题,将是我们巡察干部亟待思考的课题。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二、破解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

  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

  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

  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

  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

  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签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负有督促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

  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从政治高度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在整改回访或者其他形式发现整改报告不真实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依规依纪追责。特别是要有“我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此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不实愿承担纪律责任”的承诺。

篇三: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级巡察困境及对策分析

  县级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发现线索、移交问题,对违法违纪干部进行问责,加强了党内监督、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的作用。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应该看到县级巡察也存在着工作人员积极性不易调动、人员管理协调难度大、工作经验可借鉴度不高、对发现的问题追责处理存在困难等不容忽视的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级巡察的效果。在我国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要想使县级巡察的震慑作用更加突显,就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找准原因,解决好这些问题。

  标签:县级巡察;困境;对策分析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1.0621巡察的基本内容

  各地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出台了相应的县级巡察工作条例,对巡察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各地的规定虽略有不同,但都是大同小异,本文引用《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作为参考来研究县市巡察的相关内容。

  1.1县级巡察的定义

  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与巡视工作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是参照中央和省级巡视工作的做法,由县级党委领导,同级纪委组织,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关精神,加强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而采取的一种工作形式。

  1.2县级巡察的工作内容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县级党委巡察对象范围主要是县直单位及人民团体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乡镇(街道)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干部。县级巡察工作要着力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作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1.3县级巡察工作的方法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对县级巡察工作的方法做出了如下规定: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开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

篇四: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十九

  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

  年来,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为加强基层党内监督

  提供了重要抓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机制不够畅通、制度不够

  健全等困难和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和高质量发展,亟待分

  析研究解决。

  一、当前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体制机制不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得不

  细。市县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仍存在不平衡不协调

  不细致等问题。检验考核市县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缺乏细致的制

  度安排,与书记专题会相配套的工作落实机制也还不够健全。二是统筹

  协调有待加强。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不够具体紧实,聚合相关力

  量加强巡察问题整改、搞好规制堵漏,实现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不够有

  力。三是支持保障工作不够有力。巡察机构的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和巡

  察干部的奖惩激励等配套机制与形势任务还不能完全适应。

  (二)政治站位不够高,配合巡察有差距。一些被巡察党组织把政

  治巡察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对政治巡察内涵和要求理解不

  深、把握不准,接受巡察的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单位在巡察动员时表态

  铿锵有力,但提供资料等具体工作衔接时却以保密规定、领导审批等借

  口敷衍搪塞。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明面上讲刀刃向内、以巡促建,但私底

  下却多方打招呼,搞“家丑不可外扬”那一套,以致被巡察单位党员干

  部主动暴露问题不够,巡察组难以听到真话实情。有的单位对巡察反馈

  问题认领不积极、整改不认真,采取选择性整改,敷衍应付,整改效果

  大打折扣。

  (三)巡察质■不高,成果转换不理想。一是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比

  较单一,传统的听汇报、座谈、访谈、查资料、调查问卷等有形式化趋

  势。市县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发现问题的渠道和层次有

  待拓展提升。二是巡察人员专业水准和认知能力不足,对政治巡察的职

  责和定位把握不准,从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政治态度等方面分析研判

  发现问题不够深人,对问题的考量定性不够准确,撰写的巡察报告质量

  不高。三是有的巡察干部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一些数据和

  信息只是简单统计汇总,缺乏认真分析、深人思考的工作态度。四是“熟

  人社会”影响较大,受地城和行政层级限制,巡察人员难以排除人情干

  扰,存在好人思想和畏难情绪。五是成果运用比较滞后,巡察成果共享

  机制不够完善,与现有考核评价体系嵌人程度不深。

  (四)人员素质不优,队伍管理不科学。一是人员素质不高。大多

  数地方巡察组组长尚未实现专职化,抽调的巡察组组长普遍年龄较大,有的临近退休,难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足够的精力完成巡察任务。大多

  数单位不愿将优秀干部推荐到巡察岗位,推荐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缺乏

  责任心,有的受专业能力制约使不上劲。

  二是管理难度较大。有的抽调

  人员无法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经常请假,有的出工不出力,而组长也不

  是专职,管理底气不足,较真碰硬不够。

  三是管理激励机制欠缺。有的年轻干部抽调到巡察组后,评优评先甚至提拔使用被边缘化,影响工作

  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解决“不愿巡”的问题。一是强

  化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定

  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过问处置,为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二

  是加大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巡视巡察列人市县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

  和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着力增强对巡察工作的内在认同和支持配合。三是建立巡察工作考核评

  价体系。分级建立科学管用的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强化对巡

  察工作的刚性考核,强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下级党委巡

  察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纳人对下级党委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在巡察

  机构内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工作情

  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巡察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职责担当,创新巡察方法,解决“不敢巡”的问题。一是健

  全巡察组内部管理机制。坚持组长负责制,明晰组长、副组长和相关人

  员的权责。建立巡察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巡察任务结束后,由巡察组

  组长对巡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综考评打分,提出考核

  评价建议,实施巡察干部“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巡察联动机

  制。探索创新市县一体巡察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探

  索同部门、同系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级在开展巡视巡察时,同步要

  求下级巡察机构对相关的部门、行业开展巡察,发现的问题相互印证。

  上级巡察组在巡察某系统或某部门时,可针对特定问题或内容延伸至下

  级地区或部门开展巡察,或者上级巡察机构直接安排巡察组到下级乃至

  再下一级地方、部门开展巡察,以级差保证巡察质量。深化市县交叉巡

  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建立巡视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信息数

  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获取系统的信息资派,搭建数据交换

  平台,在巡察全过程开展大费据比对分析,多渠道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三是重立和完善巡察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巡察机

  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政法等机关、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

  组协责巡联电传一调配合机制,做到巡察前相关部门全而提供被巡单位

  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使巡察组吃透下情、有的放矢;巡察中能够积极配

  合发现了解问题线索,边巡边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巡察后能够

  配合巡察组强化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政策激励。落实巡察干

  部的政治、工作、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对有巡察工作经历的干部和专

  职巡察干部的推荐使用力度,把巡察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加分

  项,纳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标准体系之中,切实将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三)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人才储备,解决“不善巡”的问题。一是加

  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使巡察办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指导、服务保障”作用。选配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积极协调争取人员编制,推动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专职化。选

  优配齐巡察组工作人员,坚持专兼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巡察工作人员经

  验不足、培训跟不上、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二是优化巡察

  人才库。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在分级动态管理基础

  上,由市级巡察办统筹调配,切实提升巡察实效。按照部门单位推荐、组织审核把关、巡察办动态管理的原则,发现和培养一批精通法律、金

  融、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方面的专业人才,根据巡察工作

  需要临时抽调参与巡察,解决巡察组内部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三是强

  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提

  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强化以巡代训,上级开展巡视巡察抽调下级

  巡察干部参与,着力在实战中提高巡察本领。把巡察机构作为县乡干部

  培训基地,将新提拔干部、后备干部选派到巡察队伍中挂职,锻炼党性

  原则,提升工作能力。

篇五: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问题和措施如下:

  问题一:巡视巡察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解决措施: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问题二: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教育培训,推行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基层情况,注重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问题三: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着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考核和监督,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问题四: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收集和报告不及时、不准确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的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

  问题五: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防控不到位

  解决措施: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培养,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以上是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只有通过有效的整改措施,才能保证巡视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改进党和国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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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巡察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建立并实施巡察制度,是党中央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而提升巡察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但是,当前的巡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亟待破解,仍需要不断开拓思维、创新方式,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难点一】人情关系干扰处理难。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对

  策】一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

  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和规矩。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必须靠严格执行的纪律利剑和规矩戒尺这两个法宝。建立责任追究制,规定“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巡察评价制度,根据巡察对象情况,巡察人员必须回避的就主动回避。

  三是着力提升巡察人员政治素养和能力:培养坚守党性原则的坚定品格,树立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和敢于碰硬的精神;培养巡察人员顽强毅力、坚强定力、超强耐力和直面逆境的心理承受力;培养巡察人员主动学习各方面知识的意识,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难点二】深层次问题发现难。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市、区)巡视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地域、人员的限制,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

  【对

  策】一是要注重巡察和被巡察的关系,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当前,一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心里戒备,对一些情况有意识地刻意隐瞒,只展现工作中好的一面。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

  二是要注重带着问题巡察,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可以同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谈话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但是要从谈话汇总了解到实情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就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四是要注重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大巡察工作的深度。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信访、暗访等方式,发现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同时要积极发挥巡察组中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同志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难点三】巡察成果运用难。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巡察成果无论在运用范围还是共享程度方面都存在着不足。

  【对

  策】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巡察成果运用的认识。巡察成果的运用主要包括巡察信息反馈、信息处理、信息落实、成果巩固四个环节。提升认识首先就是要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县市巡察工作的目的和在当前党的建设、党的监督体制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要对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使其对巡察工作有全面系统的掌握,尤其要强化对巡察成果运用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

  二是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目前,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与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已经形成了制度,为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在巡察期间和巡察结束之后,与纪检、组织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就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的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

  巡察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要明确被巡察单位领导在巡察成果运用工作中的职责。被巡察单位要充分重视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按照职责范围限期落实责任部门,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和上报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要加强整改的检查,保证巡察成果运用的落实。抓紧研究建立对被巡察过单位的长效监督机制,包括形式、方法和途径,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群众反映新问题的沟通机制。

  四是要加强巡察在发现和推荐优秀干部方面的作用。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工作的时间长,谈话面广,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也比较全面和深入。通过巡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还可注意挖掘被巡察单位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提供给组织部门。巡察成果应在现有的报告基础上,增加单项资料,如:对于后备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谈话记录,可以延伸考察他们的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问题的水平。这些单项材料可以成为巡察监督与干部选拔等工作之间相互衔接的载体,向相关部门移交,促进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作者为中共永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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