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3篇】

时间:2023-08-08 08:48: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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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3篇】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3篇

第1篇: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20xx年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xx年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势头,根据xx市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丹环发【20xx】154号)文件要求,现将合作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合作区高度重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为了确保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合作区环保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现场询问、勘查、记录等牵头工作,污染防治科室负责提供核定检查企业名单、配合现场检查台账、转移联单等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确定我区符合检查重点的企业共有6家,其中包括医药类2家、产生废机油废矿物油企业4家、产生含重金属污泥企业1家,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检查中,各产废单位有转移记录的都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没有擅自倾倒、堆放和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的行为;
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外明显处都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进行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三、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共通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市没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处置都是跨区域的,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通常待转移时,经营单位方经营许可过期需要重新等待资质审核,导致危险废物不能得到及时转移,因此造成短时间内队外环境造成隐患的可能,已经督促企业与危废处置单位做好沟通,保证危险废物尽快在短时间内安全转移;
二是部分企业危废标识、危废记录、台账不规范,不够完善,针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已告知企业尽快做出整改,并及时给予反馈;
三是危废管理业务不熟悉,相关管理人员有待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区将一如既往地对辖区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进行现场监察和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不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2、加大向企业宣传有关危险废物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因不正确使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所带来的危害性及做好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和企业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

3、加强监管,加大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固废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第2篇: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乡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维护林区秩序持续稳定,根据周林发〔XX〕20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相关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本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周林发〔XX〕2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成立xxx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x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活动日常工作,  
  根据xxx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行的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专项行动森林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依据。  
  二、具体工作  
  这次专项行动包括: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行为、乱砍滥伐森林等毁林行为、破坏、乱占湿地,违法在湿地内挖鱼塘、采沙石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在林地非法设置猎套,非法使用各类枪支使用电猫等工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违法进行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1、着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范意识。专项行动首先管好人,教育是基础,我镇始终着力于把专项行动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全过程。一是会议宣传。召开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村适时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和村民大会,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时刻教育和提醒广大群众的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燃”。二是入户宣传。我镇印制了1000份专项行动宣传单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分发到各家各户,并详细说明破坏森林资源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标语宣传。在各村拉挂森林防火横幅25条,张贴宣传标语300多张。四是敲锣与广播宣传。镇经发办组织宣传车和检查车各三辆,每天都利用广播在村里宣传。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群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培训,掌握防火知识  
  我镇以会代训,着重抓好二个层面的培训,一是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产业和镇、村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培训,二是护林员培训,进行了专项行动有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政策,提高他们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能力。  
  3、积极排查,杜绝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  
  围绕“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林业秩序混乱,就整治到哪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实行层层落实,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活动。通过整治查处一批买卖或变相买卖采伐许可证行为,侦破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建立一套林政管理长效机制,真正把山场源头管住、运输漏洞堵住、加工环节盯住,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秩序稳定和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同时,坚决制止森林防火期间在林区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落实“三不放行”制度,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护,落实无完全民事行为人的监护人的责任,严防玩火、失火引发的森林火灾;
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普查林区森林防火火险单位,检查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实行专人负责巡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4、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造成专项行动包括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行为、乱砍滥伐森林等毁林行为、破坏、乱占湿地,违法在湿地内挖鱼塘、采沙石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在林地非法设置猎套,非法使用各类枪支使用电猫等工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违法进行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每天派出不少于3辆车辆沿沙厚路、厚老路、108国道xxx八一、同力段巡查,严查偷运野生动物、珍惜动植物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检查农家乐、镇域内所有接待单位食物有无野生单位,一旦发现严惩不贷。  
  同时。积极破坏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保护单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干部队伍出现破坏森林资源或者不好森林不作为事件,镇纪委出面严格查办,给予其相应处分。  
  三、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和积极性,极大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杜绝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截止 6月12日 ,xxx镇镇域内无一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森林资源得到了保障
   XX年6月12日
  

第3篇: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领导挂帅,组织保障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XX)2号、彝政办发(XX)79号、彝政办通(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打击“三无”生产。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打击“死灰复燃”。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
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
行政处罚42人;
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
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事故瞒报”。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
事故发

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五、下步工作。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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