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大新县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9 16:24: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崇左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崇左市2017年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大新县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大新县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17年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崇左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崇左市2017年度扶贫培训实施方案》(崇扶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强化全县扶贫培训工作,有效提升贫困人口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增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目标,确保我县2017年扶贫培训工作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及其子女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为核心,以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清单管理方式压实各方责任,落实脱贫攻坚“精准”核心要求,把贫困户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扶贫资源、加大力量投入,着力推进“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夯实贫困户稳定脱贫基础,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政策依据及目标任务

(一)政策依据

以《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扶持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79号)、《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3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关于印发广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84号)、《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0号)、《广东省扶贫办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74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1号)等文件为政策依据。

(二)目标任务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家庭子女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实施扶贫助学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2.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实施扶贫助学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3.短期技能培训。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2017年,大新县计划培训350人。落实就业服务大新县180人。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按实际申请及审核公示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数为准。

4.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家庭中,未继续升学的适龄初、高中毕业生(含退学、辍学等,以下简称“两后生”)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

5.2017年度“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大新县计划完成招生任务9人。

6.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以扶贫开发产业项目为平台,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12门种植、养殖技术。大新县计划培训2500人次。

7.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按照“脱贫带穷户、先富帮后富”的基本理念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培养一大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大新县计划选定144个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

8、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工作。大新县计划培训40人。

三、培训实施阶段及操作流程

2017年度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实施阶段自11日起至1231日止,根据培训项目时间要求倒排培训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1.申请时间:2017710日—10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学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1)→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日前一次性把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总结考评工作。1221日—1231日前,县扶贫办全面完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总结、自评工作。

(二)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12017年春季学期申请流程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0号)执行。

22017级新生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2017710日—1031日。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2017级新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新生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2,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上传《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籍就读证明》,见附件3)→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日前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3.续培生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已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在下一学期申请补助时间(秋季学期为201791日—1031日,春季学期为2018310日—510日),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学期,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按新生公示的要求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日前(秋季学期)、2018630日前(春季学期)把当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0152016级职业学历学生入学时第一学期未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在学制年限内其他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可采取纸质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县扶贫办提交审批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原件)以及农户一折(卡)通的复印件。

总结考评工作。1221日—1231日前,扶贫部门全面完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总结、自评工作。

(三)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1申请时间:以每期培训班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2)申请方式:网上在线申请。

3)申请流程。县扶贫办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协商确定培训专业,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招生,组织学员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部门主办)”,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审核、公示(参照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参训学员名册、培训审批表、日常考勤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开支票据)到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核算培训经费并提出审核意见→县财政部门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误工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可采取网上或书面形式申请。

1)网上申请: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后,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上传职业资格证照片和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县扶贫办审核,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纸质申请: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县扶贫办提交纸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职业资格证、农户一折(卡)通复印件→县扶贫办审核,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对每年1031日前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各县应在当年度1231日前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每年111日后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纳入次年补助。在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后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总结考评工作。1220日—31日前,县扶贫办按照短期技能培训每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按扶贫部门主办和以奖代补两个档案分别存档,同时完成培训经验总结,挖掘好经验和典型案例,做好自评工作。

(四)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实施阶段。

1.2017年春季学期阶段。县扶贫办按桂人社发〔201674号规定,在收到技工院校提交学员名册申请补助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员的资格审核,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县扶贫办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批转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把生活费补贴资金划拨到学员就读的技工院校,由技工院校按月通过校园卡发给学员。

2.2017年秋季学期阶段。按自治区扶贫办最后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总结考评工作。1221日—1231日前,县扶贫办按照要求做好培训补助的档案管理,总结工作当中的好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2017年度“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招生阶段(419日—9月份)。

由县级扶贫办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学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36号)精神,宣传动员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报名就读10所广东协作学校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并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在515日、615日、715日上报学生预报名进度,做好有意向就读广东10所协作学校、院校的学生跟踪服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协助广东协作学校、院校完成对我市的招生任务,超额完成本方案分解的目标。同时做好档案材料归档和总结工作。

(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申请时间:以每期培训班时间为准。

2.申请培训流程。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含县扶贫办业务股)持培训方案向县扶贫办提出培训申请→县扶贫办审批→承培单位或承培人根据生产环节,逐一环节组织学员到生产现场开展实时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见附件5)→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向县扶贫办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县扶贫办进行审核→县财政部门把学员补助发到农户一折(卡)通,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县扶贫办按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规定和本方案分解的培训任务,结合本县扶贫产业开发的生产环节,倒排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每个季度完成培训500人次以上。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县扶贫办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录入培训信息,同时按月做好进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2017年度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阶段(11日—1231日)。

县扶贫办按照《关于印发广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84号)的规定和分配的培训任务组织精准培训、精准辅导和精准跟踪服务,开展创业实践和带动活动。

(八)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实施阶段(520日—1030日)。

1.准备阶段(520日—620日)。按桂开办发〔201741号和桂组通字〔201721号的文件要求及分配的培训任务,市、县联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商组织部门后,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场地、培训经费等相关工作,并报市扶贫办和市委组织部审定。

2.实施阶段(621日—1030日)。由市扶贫办商市委组织部确定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课程等事项,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协调小组。县扶贫办要将扶贫培训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县扶贫办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股、资金股、项目股、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参加的协调小组,统筹全县扶贫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示范培训工作。县扶贫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络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确保扶贫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宣传资料印发,培训工作的指导(包括政策咨询、工作流程要求等),培训对象补助审批,培训资金报帐,培训材料建档,培训项目组织验收等。县财政局负责监督培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培训对象补助资金审核及拨款,协助做好培训项目验收等。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做好扶贫培训政策宣传,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等。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培训政策宣传,负责本乡镇培训补助对象的公示、上报,负责实施本乡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配合县扶贫办做好培训项目验收等。

(三)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推进。县扶贫办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从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科学合理地预留扶贫培训资金(含雨露计划、中期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等),统筹安排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在1031日前,对年初预留的扶贫培训资金进行研判,确需进行资金调整的,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调整扶贫资金安排。

(四)营造氛围,做好政策宣传。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驻村工作队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扶贫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树立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的信心,以及通过举办扶贫创业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形成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传、帮、带”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培训工作。

(五)信息服务,做好帮扶跟踪。利用好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的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来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在线扶贫资讯发布、培训管理、村民信息互递、帮扶互动交流、创业适用技术指导、创业进程和扶贫带动情况跟踪等功能,在各类参与人群之间搭起点对点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扶持政策到户、创业信息上门、培训管理入网、跟踪服务到人。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年度培训工作。

1.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县扶贫办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倒排培训计划,有效组织开展培训,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培训目标任务。

2.统筹开展各类培训。在确保落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的基础上,县扶贫办要积极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根据贫困群众,尤其是贫困家庭外出务工人员、贫困妇女的培训需求,结合转移就业需求和当地扶贫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将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残疾人家庭、党员家庭、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扶贫培训优先考虑对象。同时要积极做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主体作用和创业致富带头人“传、帮、带”的作用。

3.切实推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各县要抓好减贫带贫工作,按培训人次不少于本县农村扶持对象的1%制定年度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案,围绕扶贫产业、科技扶贫,联合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生产环节到生产现场开展实时培训;发挥农业企业、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培训服务;鼓励各县开展技术承包,探索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4.配合做好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工作。在业务范围内积极配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教育扶智帮助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工作,协助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补助资格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配合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引导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车间”,让农村留守妇女等就地就近就业。

(二)加强监管,确保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

1.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县扶贫培训业务干部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信息,按要求回复。从2017年新生申请开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以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数据作为绩效考评核验的依据,请各乡(镇)按时做好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各环节操作。

2.按时足额发放补助。将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纳入绩效考评,县财政部门要在1231日前把按规定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3.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的规定,加强扶贫培训项目资金监管,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培训项目验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4.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补助(或奖励)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还需要公示学员考取的证书名称。每期学历教育补助发放后,给每一个获得补助的学生寄一封信告知,或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耐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合、条件不符合、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三)做好培训台账,规范档案管理。

20171231日前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1.学历教育(分类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学籍就读证明、公示图片、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发放补助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

2.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培训审批表、培训学员名单及补助签领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培训日常考勤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

3.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学员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学员名单列表、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发放补助和课酬的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等。开展技术承包培训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推进。

县扶贫办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从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科学合理地预留扶贫培训资金(含雨露计划、中期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等),统筹安排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在1031日前,对年初预留的扶贫培训资金进行研判,确需进行资金调整的,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调整扶贫资金安排。

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县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干部要深入研读政策文件,熟悉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操作,熟练掌握在线申请、审核、反馈、数据填报、凭证上传等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涉及申请人个人信息,县扶贫办要做好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加大宣传,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要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联合教育部门到校开展扶贫培训资助政策宣传;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过关。县扶贫办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的相关信息;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8号)的要求,将雨露计划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县扶贫办每月30 日前将当月累计扶贫培训工作进度报市扶贫办。5 30 日前将县的扶贫培训方案(电子版和红头文件扫描件)上传到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20181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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